2008年4月16日 星期三

拉法葉事件(8):France = 腐爛死
紅柿(Andy)

追蹤法國國內由拉法葉事件衍生出來的杜馬事件以及上次堤到的李維廉事件等案、我們發現法國這個自稱「民主共和國」的傲慢國家、其實與中國的傲慢霸道相差不多、兩邊都是腐爛國家。法國人引以自豪的紅藍白三色旗、象徵著自由、民主、平等;這都是空話。法國的法律賦予政府高官免罪符、給他們與一般民眾不同的法律待遇、這種不平等存在而且一點也沒有羞恥心。拉法葉弊案裡面杜馬扮演的行收賄賂、貪贓枉法、罪行照然。但是法廷追查杜馬事件、審查到最後行賄的席文與鍾古夫人等都被判刑坐牢、而收賄的外交部長杜馬和密特朗總理、經過上訴之後被判無罪、這是很不公平的。

法國的檢察官追蹤拉法葉弊案、在調查階段當中、政府突然把拉法葉弊案的資料歸類為「國家機密」、使得檢方拿不到資料。法國政府的理由簡單明瞭、弊案的確是有、查起來會傷害到「國家利益」、所以不宜公開、不得調查。

台灣方面查出「喝采行動(光華二號)」的合約裡、第十八條明記法國方面不得索取佣金;但是同一個合約裡又明明記載收取佣金。所以台灣政府依據不得拿佣金的規、向法廷控告索回佣金。這時候法廷卻以「法國與台灣沒有邦交」為理由、接連三次駁回台灣海軍的控訴。法國人要軍售賺錢的時候沒有邦交也可以、但是後來發現軍售涉及違法時法廷就說沒有邦交就不接受控訴。這種國度、連司法也會優先國家利益、不顧正義的。這不是很爛嗎?

●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

在上一章裡提到、「喝采行動」簽約以後湯姆笙拒絕支付佣金給億爾富的席文、所以席文不得不才向瑞士法廷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而湯姆笙公司卻反告席文詐欺行為。湯姆笙反告的理由是說、艾德門關根本沒有做到契約裡面所訂的向中共高層進行關說。這一場官司在法廷審查後湯姆笙被判敗訴、湯姆笙公司不服上訴、又再度被判敗訴。但是席文也因為他們故意湮瞞鍾古夫人和杜馬的曖昧關係、謊稱彌阿拉(Gilbert Miara)是他們在法國國內的連絡人;席文本人上台作證時也有故意湮瞞一些事實。這一些事經過法國檢察官的調查遂漸被揭發出來、後來演變成為鍾古夫人被捕、席文逃亡到國外、杜馬被提審、被捕的大事件。在法國這個弊案被稱為「杜馬事件」。

●鍾古夫人的被捕

1993年開始的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於1996年結束。法廷宣判席文勝訴之後、法廷又立即把湯姆笙的里昂信貸銀行的帳簿予於凍結。但是在法國負責調查此案的裘莉(Eva Joly)法官又付帶查出、億爾富公司曾經在上海建立煉油廠失敗的事實經過。為此裘莉法官打電話給湯姆笙的葛梅玆、問起艾德門關這個人對於中國官場的關係。葛梅玆就抓住這個機會向裘莉法官泣訴席文等人意圖詐欺。1997年1月7日、葛梅玆以證人身份前往裘莉法官的辦公室、正式向裘莉法官陳述湯姆笙與億爾富互相控告的始末。巴黎地檢署認為葛梅玆所述雖然是前未所聞、但卻證據薄弱、難以據此開啟預審程序。一個多月後的2月26日、經過反覆躊躇之後、湯姆笙的新任總裁馬賽爾‧盧烈(Marcel Roulet)決定提出控告億爾富詐欺未遂。

這項控訴使席文逃到國外。因為法廷一定會查出他在日內瓦法廷所做的偽證、以及他負責操控的億爾富的處理財務子公司利維尼永公司(Rivinion)的資金往來。鍾古夫人的豪華住宅也被法官進入搜查。原來她的住宅是席文買給她的(他們住同一棟)。但是鍾古夫人受法官尋問時又謊稱住宅是瑞士的百萬富翁的東西。因此她就被法官關進監牢五個月之久。

●杜馬被捕

裘莉法官的仔細調查當中、發現彌阿拉(Gilbert Miara)的名子在瑞士法廷作證。裘莉法官又連帶查出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案、席文的偽證、和艾德門關等等人物與杜馬的關連。這些「新的線索」導致鍾古夫人被捕、和席文匆忙逃到國外。使裘莉法官特別驚呀的是席文所操控的祕密資金很充足、而且又發現、這就是億爾富在法國國內對政府高官的遊說資金。

原來億爾富公司是半官半民的石油公司。當法國與外國訂契約時、有時「必要」向外國人(官與民)行賄、有時也「必須」賄賂法國的政府高官。而席文所操控的祕密資金正就是用在賄賂國內與國外所須的資金。法國這個國家也很怪、對外國人賄賂、或收外國人的賄賂是無罪的、但是在法國國內賄賂就不可以、違法的。據謝聰敏說、法國的公務員收受外國人的賄賂並不違法、但是收賄後必須呈報、從甚麼人拿多少、而且這筆錢是不必付稅的。另外、內閣官員享有免責權、通常是不會被起訴的。法官發現、調查億爾富的賄賂資金就可以掀出貪污的高官。

這就是說、億爾富是一個半官半民的公司、當然就是做一些政府對國外賄賂的仲介業。而湯姆笙公司也是同樣的半官半民的公司。法國官方不能賣武器軍艦給沒有邦交的台灣、但是湯姆笙經手就可以。法國造船廠是官營、不能出售軍艦給台灣、但是經過湯姆笙公司就連同高科技武裝設備也可以出售。而且湯姆笙一半官營、法國政府就是後台。

湯姆笙公司與外國訂契約時要求非法的高額佣金、法國不負責任。但是如果法官發現、如果政府官員從半官營的億爾富收取賄賂、那就是「國內貪污」、是違法的。

裘莉法官就是根據這個道理、決定突擊搜查外交部長杜馬的住宅。結果法官們查出鍾古夫人贈送給他的「價值五萬美元的希臘彫像、價值一千七百美元的伊太利皮鞋、高價西裝、在一流餐廳的飲食」等等、可以斷定為明顯的遊說行賄;於是大人物杜馬終於被捕了。

除了杜馬之外、這次的逮捕行動也擒捉到密特朗總理、億爾富總裁布里將(Le Flock-Prigent)、副總裁席文(Alfred Sirven)、鍾古夫人、以及涉及南菲的石油利權向南菲高官行賄的塔拉洛(Alfred Tarallo)等多數人被起訴、最後在2001年被宣判有期徒刑。當中杜馬被判半年徒刑和十三萬美元的罰款、密特朗總理也被判有期徒刑和罰款。

另外還有一個插曲、就是在這期間杜馬遺棄他的情婦鍾古夫人另找新歡。於是鍾古夫人很氣憤、在1999年出版了一本書叫做「共和國的妓女(The Whore of Republic)」、揭發法國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的內幕、引起很大的社會醜聞。這本書所寫的億爾富、湯姆笙以及法國高官的貪污情形、後來導致億爾富公司的改造成為完全民營化的公司。

但是被判有罪的杜馬立即提出上訴、最後於2003年4月獲得無罪宣判。可是其他的人、億爾富的布里將、席文、塔拉洛、鍾古夫人等還是被判有罪;而布里將和鍾古夫人兩人放棄上訴。席文則於2004年11月被保釋(上訴中)、不久於2005年2月在家中死亡。據說死因是心臟麻痺。

●洗錢的各種招數

被捕之後法廷發現鍾古夫人擁有許多銀行的祕密帳戶、分布於瑞士、開曼群島、百慕達、安地列斯群島等許多洗錢天國。她們把錢轉來轉去、匯來匯去、做得來去無蹤。當中也發現有趣的戶頭名字、如:
OROR 就是Roland Dumas的帳戶
Aston 就是Miara的帳戶
Nitram 就是Martin名字倒拼的帳戶。而Aston Martin就是彌阿拉的名貴車。
Sisi 是鍾古夫人崇拜的英雄名字、也就是她的帳戶。
Nersiv 是Sirven亂拼字、也就是席文的帳戶。

使用這些洗錢的帳戶把錢轉來轉去、而最後確定錢已經匯進來了、就發一通「謝謝你送來的花」等暗號電報、表示收到了。據說她的豪宅、高貴的藝術品等都是用這些錢買的。

經過幾年的調查之後、法廷證實億爾富公司的「活動資金」每年高達五百萬美元之多、而受到賄賂的官員數目、在第一次開審查庭時高達四十四人之多。這一次的審判揭露出法國官員貪污無厭的程度。此後億爾富才被改造成完全民營化的公司、而與其他的公司合併之後、把公司名字從Elf-Aquitane更改為Total Elf Fina。同樣地湯姆笙公司後來也經過公司改革、從Thomson改名為Thales Thomson。

●巴黎法廷駁回台灣的訴訟

「喝采行動」的契約裡第十八條明明有記載湯姆笙公司不得收取佣金;而事實上契約裡也有明記佣金的存在。所以台灣的海軍就依此項目向巴黎法廷提出訴訟、正式要求退回佣金、以及要求湯姆笙提供仲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名單。但是巴黎的民事法廷卻於2001年1月30日以「台灣和法國沒有正式邦交」為由駁回台灣海軍的控訴。這項駁回理由真的沒有一點正義道理。當法國出售武器設備時、沒有邦交都可以;但是要求賠償的時候卻推說沒有邦交。這才是法蘭西共和國的醜惡真面目。

此後台灣海軍又於2001年8月重新提出求償五億美元的訴訟、但巴黎法廷分別於11月4日和2002年6月6日、三度駁回台灣的提訴。

●有關湯姆笙售武資料被法國封鎖

裘莉法官一直追求杜馬事件幾年、但後來卻大事化小、變成杜馬從鍾古夫人收受希臘彫像、高貴皮鞋等的「輕犯罪」裁判、草草了事。此後裘莉法官辦理退休的時候、接受電視節目的演出、她在向電視公眾裡公開說明、「崇高的法蘭西共和國的國家利益、不能受到傷害」;這場話真沒有一點道理、滑稽極了。

裘莉法官退休之後繼任的是范倫貝克(Renaud Van Ruymbeke)予審法官。他也一樣熱心追查拉法葉弊案以及有關法國在菲洲的石油利權弊案。但是到了2001年8月、法國政府的「國防機密諮問委員會」把這兩弊案的所有資料歸類為國家機密、把它封鎖。從此以後范倫貝克法官再三再四地要求政府解禁資料、甚至於只求有關拉法葉案的部份解禁。可是法國政府還是不答應。然後2002年6月21日、巴黎予審法廷判決書裁定說、拉法葉弊案(喝采行動)的契約、法國方面「的確是有計劃性的詐欺意圖」;因此法廷決定重新審查全案。但是到了2002年6月26日政府又(第四次?)拒絕解禁有關資料。

●法蘭西(France)這個國度

由尹清楓被害案揭開拉法葉弊案、牽連到法國、而且又有億爾富與湯姆笙的官司、揭發出法蘭西共和國的大事件。億爾富、湯姆笙等有關人士都被判有罪;但是官僚方面杜馬與密特朗都於2003年1月30日判定無罪。行賄的人有罪而受賄的人變無罪;人民不能接受這種不公平的結果、但是在法國還是沒有辦法。法國人的自私、個人主義是世界有名的、連法國的法律也是如此不公平。我們都知道、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國、政府高官能夠享受到與一般平民不同的待遇。

把問題從國內提到國際間的問題、那麼我們發現、法國的自私程度更可惡。出售武器給台灣時沒有邦交也可以、收賄賂也可以。但是台灣海軍控訴要求賠償、馬上就以「沒有邦交」為理由駁回控訴。法國人高喊「優先共和國利益」這種無理、與中國人反日暴動傷財害民又高喊「愛國無罪」;這兩者有甚麼不同呢?

法蘭西、France、就是「腐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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