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拉法葉艦弊案大事紀
  78年04月 參謀總長郝柏村率6人小組赴法,談軍購並指示暫勿與韓簽約購艦。
  78年10月 國防部決定捨韓國蔚山艦改購法國拉法葉艦。
  79年01月 法國總統密特朗因中共施壓宣布暫停售艦給台灣。
  79年07月 億而富集團委託華裔關姓律師向中國遊說勿反對不含武裝艦體售台。
  80年06月 密特朗總統同意克瑞松總理建議恢復對台售艦。
  80年08月 中船董事長羅錡代表海軍與湯姆笙公司簽約購案。
  82年06月 6艘改為全部在法委製由莊耀銘總司令簽約。
  82年09月 海總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赴法考察。
  82年12月 9日尹清楓失蹤遇害,20日湯姆笙在台代表汪傳浦離台。
  83年01月 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尹案,但未有重大進展。
  85年05月 第一艘拉法葉艦移交海軍並成軍。
  85年10月 法國巴黎人時報披露湯姆笙公司拒付售艦佣金給華裔關姓律師。
  86年01月 瑞士商務仲裁法庭及聯邦法院判決湯姆笙公司敗訴。
  86年11月 鍾顧夫人因涉嫌「侵佔社會公帑」遭法國檢方羈押。拉法葉售艦佣金案曝光。
  88年03月 排名巴黎政壇第五把交椅的杜馬辭「憲法委員會主席」。
  89年01月 法國興業銀行前台北分行經理布夏向法國法庭指證售艦佣金達25億法郎。
  89年03月 鍾顧夫人抵台盼司法單位將法國軍售案公開。
  89年05月 巴黎輕罪法庭宣判杜馬等人在「億而富貪瀆案」徒刑。
  89年06月 汪傳浦在瑞士銀行巨額存款曝光,使法國展開追究。
  89年07月 台灣當局在陳水扁總統指示下成立跨部會「特調小組」。
  89年08月 特調小組確定尹清楓為海軍軍官設局誘殺致死;並發布涉案的陳祿曾等11名軍官限制出境。
  89年09月 汪傳浦繼「行賄」、「妨害軍機」罪之後又因「殺人罪」通緝。
  89年09月 特調小組拘提三退役海軍將官雷學明、王琴生、姚能君調查浮報購艦預算。
  89年10月 特調小組召集人盧仁發指派檢察官洪威華赴法「境外查案」調查軍購回扣流向。
  90年04月 瑞士司法當局凍結汪傳浦家族在瑞士銀行開立的佣金帳戶,追查拉艦佣金流向。
  90年11月 特調小組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聲請希望取得與拉法葉購艦佣金案相關資料。
  91年01月 台灣當局向瑞士正式要求協查法售艦回扣帳戶。
  91年03月 特調小組認為購艦佣金8億法郎從79至82年分4年流回台灣,有否高層操控待釐清。
  91年03月 監院通過拉法葉艦弊案與尹清楓命案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海總並指前參謀總長郝柏村擅改購艦決策侵犯統帥權移最高檢察署偵辦。
  91年06月 法國財政部拒絕將引起爭議的售艦相關文件解密。
  91年09月 尹案消磁錄音帶部分被還原,特調小組安排尹清楓遺孀李美葵指認帶中與尹對話兩神秘客已列重大關係人並約談到案。
  91年11月 法國巴黎上訴法庭11月4日重審拉法葉艦弊案,曾任億而富石油公司常務總經理錫爾文將以人犯身分出庭辯護,院方指其證詞非常重要。
  92年03月01日 法前外長杜馬接受費加洛報專訪指出1991年法售艦給台灣支付佣金5億美元,其中4億美元支付「台灣執政黨秘書處」,1億美元支付中共黨中央委員會。
  92年03月10日 國防部長湯曜明在立院宣布懸賞新台幣1億元給提供線索偵破拉法葉艦弊案者,若提供線索者是涉案人,願當污點證人,他會建議總統給予特赦。
  92年04月 特調小組登艦實地蒐證,調查載台、船段等數據,以了解購艦過程是否涉不當變更設計及浮報價格。
  92年05月 特調小組調查汪傳浦父子在列支敦斯登、開曼群島等地帳戶凍結的上億美金及相關往來帳戶資料清查佣金流向。
  92年10月08日 特調小組長期追查可疑帳戶資金往來,懷疑汪傳浦至少捲入拉法葉、幻象佣金案及尹清楓命案;汪傳浦遭台北地檢署依行賄、瀆職罪嫌列為被告,並發布長達20年之通緝。被列入被告通緝的還包括涉及尹案的陳祿曾及金知文兩人。
  92年12月 瑞士聯邦法院宣判將汪傳浦在瑞士銀行開立的拉艦佣金帳戶凍結資金歸給台灣。汪傳浦提起上訴。
  93年05月26日 法國國防部將1991年售台6艘拉法葉艦軍售案的46份文件部分解密並將之交給調查此一軍售弊案的法國兩名法官。
  93年06月13日 法務部應瑞士司法部要求,出具不判汪傳浦死刑的「承諾書」,始同意與我國啟動司法互助。
  93年08月 特調小組在英方協助下寄發傳票給居住在英國的汪傳浦全家6人,要求回台接受拉案洗錢案情調查,否則宣布通緝。
  93年09月09日 瑞士司法部同意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偵辦拉艦佣金案。汪提行政訴訟阻止台瑞司法合作,但遭瑞士司法部駁回。
  93年10月 汪傳浦向瑞士聯邦委員會提起上訴,阻擋台瑞司法互助。
  94年06月 瑞士聯邦法院認為台灣法務部提的不判汪死刑承諾書「原則性保證」不夠充分,裁定對法院不具拘束力,須補正。
  94年07月 政府提高層級,由行政院長謝長廷簽署汪不判死刑承諾書,展現與瑞士司法互助最大誠意,盼早日揭開拉艦弊案。
  94年07月 國防部以無人提供線索且獎金期限屆滿,廢止「協助偵破拉艦弊案獎金一億元」懸賞。
  94年10月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裁決接受台灣方面所提不判汪傳浦死刑保證,使得台瑞司法互助得以實現。同時,聯邦委員會也同意瑞士司法當局可就台灣採購6艘拉法葉艦軍售案的相關事證,包括銀行文件,提供台灣、法國和列支敦斯登司法協助。
  94年11月 特調小組啟封自瑞士攜回的汪傳浦帳戶資料,進行佣金流向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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