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拉法葉艦」當年決策內幕

「拉法葉艦」當年決策內幕


--------------------------------------------------------------------------------

/鄒景雯



--------------------------------------------------------------------------------


 本文選摘自鄒景雯採訪紀錄的《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原題:「拉法葉艦」全揭秘,收在原著卷七/決策憶往人和事。

 事實上,早在李登輝任內,軍中內部就已經開始對當年拉法葉採購案深自檢討。根據不少文件顯示,九七年十月十四日,參謀總長羅本立在第一次政策小組會議上,討論到這件採購案,就曾經沉痛的說,「本案顯示少數單位不能依法行政,因循鄉愿,使缺失延宕惡化,以致措施解決時機,甚至因時間久遠,相關人員均已離職,致責任無從追究,此一疏失才是國軍當前最大的弊病。為奠定國軍長遠根基,大家均應秉諸良心,建立制度,兢兢業業從事建軍備戰工作,以為後人樹立典範」。

 後來在九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參謀總長已換是唐飛,他同樣發函給海軍總部表示,「本案建案後,雖有二段造艦與全艦在法建造的重大修改,有未能預期因素存在;但預算一再墊借,無視預算制度存在,全案復經多次修改計劃,或未經正常程序修改,更導致延宕多年,對戰力造成影響,計劃無管制可言,國防部與海軍總部均有失職,全案結案時,應一併檢討,作為全軍殷鑑」。可見之後的軍方高階將領無不對此痛心疾首,認為是國軍建軍以來最大的恥辱。

 新政府上台後重新調查尹案,李登輝十分樂見其成,當年無法突破的問題,在政黨輪替後,若能以不同的方法找出蛛絲馬跡,當然是可喜之事。

 要了解蔚山艦與拉法葉艦的始末,必須先從海軍光華二號計劃談起。為了因應國家防衛需求,與台海軍力平衡,九三年六月國防部核定海軍光華二號計劃案,以籌建新一代的兵力;海軍並在當年八月成立光華小組,開始蒐集歐美商情,作為分析評選的參考。

 海軍兵力整建的內容究竟應該如何充實?參謀總長郝柏村於八四年十一月,明確的在海軍年度工作檢討會上指示,籌建第二代艦為海軍建軍的重點工作,應儘早規劃定案,可設計一千噸左右的輕型艦擔任護航與巡弋,三千噸左右的較大型艦為主戰兵力,艦型力求統一與簡化,以十年或二十年為時程,每年一艘為目標,依所冒風險最小,最經濟且符合我作戰需求為原則。

 基於以有限的資源滿足最低的作戰任務需求,海軍經過反覆討論後,選定PFG-2艦作為第二代主戰兵力,該艦是以反潛為主,並且具有反水面艦與自衛的空防能力,是目前台灣可獲得的最佳反外鎖作戰艦;但是它的建造時間較長,造價較高,在衡量國防經費無法應付大量建造的情況下,因此海軍決定以稍遜的PCEG艦,來補PFG數量上的不足。

 在評選的過程中,海軍當時曾經針對當前自由世界七種PCEG艦進行比較,最後認為韓國現代公司設計的HDF2000艦最符合我方的作戰需求。海軍總部因此在八八年二月向國防部提報,建議在韓國建造四艘,後續十二艘由中船建造,總預算約1152多億元,平均每艘預算為72億多元。郝柏村於是在同年九月主持光華二號的簡報會議上,同意海總的計劃;全案並在八八年五月十七日於總統召開的軍事會談中討論,經李登輝裁示,光華二號以韓國蔚山艦建案正式確定。

 至於之後為何轉為購買法國拉法葉艦,八九年五月八日郝柏村訪問法國期間拍回國內的電報是重要關鍵。郝柏村在電報中指出,「本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對光華二號計劃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郝柏村返國後,並在當年九月核准雷學明中將等六人前往沙烏地阿拉伯與法國參訪拉法葉F-2000建案事宜,經過實地了解,海總主張採用法國新設計的FLEX-3000,郝柏村則在十月五日正式發文同意,短短五個月即匆促定案,直至此時,拉法葉案始終未呈總統軍事會談討論。

 九零年三月,我駐韓大使館打電報回台,告知韓國現代公司要求就蔚山艦重新報價,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當時批示「本軍PCEG艦案正積極進行相關備案之研析,於未定案前尚不需令韓方重新報價,以免爾後不採韓案而衍生困擾」。

 當年的十二月十八日,葉昌桐在軍事會談中向李登輝報告二代艦籌建計劃及執行進展,卻稱「請韓方重新報價,但韓方遲不回覆,故形同擱置」,兩者前後矛盾,即被監察院認為似乎有意蒙蔽。

 對於蔚山艦在軍中洽談不順,當時的外交部長錢復非常光火,曾跑到總統府抗議,認為蔚山艦的購艦計劃若有閃失,將造成韓國邦交不穩。

 因此九一年八月六日,李登輝在軍事會談上指示葉昌桐,「中韓傳統友誼深厚,應持續保持,韓國現代造船廠在該國政經方面均甚具影響力,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艦,並有意向我國促銷,未免損及兩國情誼,海軍宜慎密處理,並向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在李登輝作此裁示時,事實上,海軍已經與法方完成合約草簽,雙方並在大福營區進行最後階段的議價,葉昌桐卻未當場立即向李登輝說明,十分啟人疑竇。

 反而是已經擔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早就接到葉昌桐的報告,並在七月二十九日核定拉法葉艦以「機密採購」的方式辦理;八月三十一日,中船公司因此代表海軍與法方代表湯姆笙公司正式簽署合約,總價為二十五億一千多萬美元。拉法葉採購案轉向確定。李登輝如今不諱言,之後韓國與台灣斷交,「蔚山艦事件可能也是原因。」

 由這個決策過程,不難看出當時在軍事採購的主導權上,郝柏村強勢的角色並非李登輝所能控制,即使在軍事會談上有清楚會議記錄的指示,葉昌桐也只把他當作耳邊風。尤其,軍事是高度專業的領域,當時初繼政權的李登輝根本很難有所置喙。

 九三年六月四日,郝揆任內,我方與法方又修訂合約,委託法國完成整體建造,合約款調增十二億六千多萬法郎,加上原合約船段建造款,全案的預算增加了二億多美元。此一合約修訂的動作,事先並未經國防部核定,國防部因此在九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與九月七日兩度以「嚴重違反紀錄」糾正,並要求議處。但是海軍總部無視國防部的糾正,各項重要工程與預算仍然繼續執行,遲至九五年才呈報國防部審查,國防部對海總的監督管制,約有兩年形同空窗,完全喪失功能。

 兩千年十月,監察院完成第一階段調查報告,監委們認為光華二號計劃在八八年五月十七日軍事會談以韓國蔚山艦定案,後改為法國拉法葉F-2000型艦,最後又變成拉法棄FLEX-3000型艦,等於是重疊執行光華一號計劃,其間的轉折過程急促紊亂,未能依照重大方案所需要件的作業程序辦理,非但不符合作戰需求,而且系統未經建造驗證,風險極大。

 同時,全案多次修訂計劃,預算一再借墊追加,並以爭取時效為由,規避國防部投審會審議及立法院追繳預算;系統分析尚未審查通過,就匆促同意建案,公文核決不符規定,又未依程序擅自修改合約內容,嚴重違反紀律,導致整被時程延宕多年,嚴重影響國軍戰力與國家安全。

 據此,監察院以重大違失理由,正式彈劾當年負責決策、規劃、執行的葉昌桐、雷學明、姚能君三位前海軍將領;並接著著手第二階段的調查工作,希望就軍中是否有與不肖軍火商長期勾串舞弊的事實繼續予以釐清,這起軍中舞弊案未來是否持續撥雲見日,正受國人注目。

 回憶起逾十年的這段往事,李登輝表示,「購買拉法葉艦這件事,軍方當時早已做了決定,才向我提出報告,一方面造價高出許多,同時原先計畫購買的蔚山艦已經談了這麼久,為什麼要更換?當時我心中確實感到有些怪怪的。」

 但是由於當時台灣的國防戰備實力、戰機與船艦皆嚴重不足亟待補強,軍方也堅持拉法葉的功能較佳,李登輝因此尊重軍方的專業意見。不過當軍方事後將採購案呈送批示時,李登輝非常慎重的批示「閱」,並未批「可」或「不可」,亦即「這是你們決定的,我沒有意見。」

 設計室軍官後來在接受司法調查時,對外宣稱拉法葉採購案曾向李登輝報告,李登輝非常不以為,他斥責,「能向總統報告者依制度為參謀總長,最多是國防部長,這些人根本沒有資格來報告!」

 李登輝也想起,後來尹清楓命案發生時,相關調查單位曾全力追查但始終無法突破瓶頸,這段期間軍火商涂太太曾經直接寫了幾封信給他,信中敘述海軍內部某某人、某某人有問題 涂太太也表示她願意親自回國晉見說明案情。「涂太太的說法是否屬實?是否具有參考性?我非辦案人員並不懂,需要由專業單位來認定,因此我把每一封信都轉給參謀本部,由參謀本部處理。」

 「自從擔任公職以來,對於錢的問題絕對自我要求,公務與私領域嚴格切割清楚,除了薪水全部交給太太運用,自己只有一個台灣銀行的存摺,供臨時所需之用,這個存摺通常只有幾十萬元,從未超過一百萬。」

 「我這個人很簡單,在錢的問題上沒有模糊地帶。」李登輝十分坦然的表示。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0.2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