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拉法葉艦案監察院糾正案全文(之十)

拉法葉艦案監察院糾正案全文(之十)
2002/03/23 00:00


 台北訊

本院四度實地調閱國防部第165次至216次(77年5月17日至80年8月6日)歷次軍事會談紀錄,有關海軍報告光華二號計劃相關事宜者,經查計以下4次:

(1) 77年5月17日第165次軍事會談海軍參謀長莊銘耀報告海軍二代艦計劃PCEG型部分,經總統裁示:「本案可依所報計劃辦理」在案(即准以蔚山艦建案)。

(2)77年7月26日第169次軍事會談總統垂詢:有關海軍二代艦委由韓國代建案,至今進展如何?葉昌桐報告稱:「目前中、韓雙方刻已就合約文中若干條文,進行磋商」。亦徵二代艦委韓代建案已成熟至雙方合約磋商階段。

(3)79年12月18日第204次軍事會談,葉昌桐有鑑於第203次軍事會談總統裁示「海軍二代艦籌建計劃及執行進展,請葉總司令於下次軍事會談提報」,嗣葉昌桐提出海軍二代艦PFG型籌建計劃及執行情形(二代艦計劃原訂採購PFG8艘,PCEG16艘)。然查前所核定之二代艦PCEG型計劃已於78年10月5日核定變更為法艦,並經過4次修綱,卻在歷次軍事會談中並未提及,顯有蓄意隱匿修改建案之情事。

(4)80年8月6日第216次軍事會談,海軍總司令做訪韓報告,總統裁示:「中、韓傳統友誼深厚,應持續保持;韓國現代造船廠,在該國政、經方面均甚具影響力,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級』巡防艦,並有意向我促銷,為免損及兩國情誼,海軍宜予以慎密處理,並向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前述軍事會談時間,恰為海軍與法方於大福營區舉行光華二號計劃議價前最後一次會議,由艦管室主任雷學明主持,會中通過作成議約底價,並開始進行議約(見光華二號計劃B案大事日誌)。准此以觀,李總統對於法國來台議價事宜,毫無知情,竟於會談中裁示論及韓國「蔚山級」艦有意向我促銷云云,而會談中出席者竟無人向總統說明事實真相,顯蓄意蒙蔽。

5、重大建案應援例向三軍統帥報告,軍事會談應有正式紀錄,以示尊重

葉昌桐於本院對渠提出彈劾案後辯稱:「…80年8月7日以簽呈再將軍事會談指示提出書面報告…而總統於翌(8)日批示『悉』在案」,經查李總統於同年月八日批示『悉』之報告:其中涉及PCEG改由法艦建案部分只有如下述6行:「遵國防部令示,請法國國防部造艦局及湯姆笙公司於78年6月來華治談造艦相關事宜,並於78年9月由本部造艦計劃管理室主任雷學明中將率領各類專長人員共六員,赴法國實地訪查,瞭解法國欲供售之FLEX-3000型艦,係78年完成之新設計,其設計理念已融合福克蘭島及波斯灣戰役之經驗,亦為法海軍之下一代主戰兵力,其性能更能符合本軍以反潛、反封鎖為主之作戰需求,價格尚稱合理,經呈奉國防部核定改以該型艦為本軍PCEG艦之建造基準。」拉法葉艦迄葉昌桐報告時,資料已逾萬頁而總統只看到6行,所謂「悉」亦僅此簡略資料而已,若將此六行文字內容與一個月前(即7月5日)葉昌桐向行政院長郝柏村報告中內容「法國政府(80年)6月12日核發售我FLEX-3000型艦之出口許可,內容係提供六艘份之載台、偵搜、指管及射控系統裝備,全艦在法國完成預議船段(全艦共13個船段)後交運我國,並提供圖件、技協予中船在華組合船段,經測試、試車驗證後交予海軍…6月14日,法方議約代表約20人由其造艦局副局長及湯姆笙公司合約部門負責人率領來華進行合約磋商,陳長文律師則全程協助本軍議約小組與法方談判,6月29日凌晨1點30分雙方完成合約本文及相關附件之草簽。7月3日合約草簽呈報國防部,奉核准後預定於7月26日開始與法方議價,並期能於8月6日簽約…6月29日法方曾提價款概估資料(與79年8月1日概估之比較如附表一)按近期法郎對台匯率計,FLEX-3000型艦(含整體後勤支援)約為新台幣123億元…」相較之下即知總統獲得之資訊如此簡略(中古)均為2年前(78年)之旁枝未節,跟決策狀況毫無關連。又葉昌桐稱:價格尚稱合理。然80年8月7日該報告撰寫之時,中法雙方已議定拉法葉艦之價格幾為蔚山艦1倍,何來合理之有。本院約詢葉昌桐時,其辯稱:「該份報告是艦管室所擬,本人是否報告已不復記憶」云云,無非係卸責之詞,委無可採。

關此,本院於90年11月11日訪談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時,李總統稱:「我記得是80幾年,奇怪了,大致說已經換了,蔚山艦不買了,多少有一些消息會進來,我特別要求葉昌桐報告,80年夏天左右,海軍總司令葉昌桐於某次軍事會談報告訪韓情形後,本人曾要求葉昌桐報告,報告本身和事實不一樣嘛,這很清楚,78年已經決定了,他們要改,改這個案有沒有軍事會談中給我們瞭解,本人對軍方自已作了案,呈上來報告,我不瞭解的,我都不批啦,批個『悉』,知道啦,你們查一查,我是這樣批的,葉昌桐常常說曾向我報告,我什麼都知道,事實上我什麼都不知道」云云,李總統同時提示,2000噸級艦與3000、4000噸艦可泊之港岸及任務亦有不同,建案不是不能改變,而是應在正式軍談中報告並經各與會人員充分討論,方符體制,顯然葉昌桐涉有蒙蔽之嫌。

葉昌桐提報之前一日(80年8月6日)中、法雙方已於海軍大福營區進行拉法葉艦購案之議約,渠尚作前述報告,在在顯示其確有刻意蒙蔽,葉昌桐斤斤置辯,洵不可採。

葉昌桐又辯稱:總統於第216次軍事會談中裁示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艦」部分,恐係記錄誤植之故,因當時報告內容所提及乃是韓國目前正建造「浦項艦」云云,更是推卸之詞,蓋以軍事會談,何其慎重,其紀錄必經總統府參軍長及國防部等相關單位審慎複核始定案,焉有上開紀錄誤植之情事,退萬步言之,縱其有誤,葉昌桐亦應循途徑報請更正,如今強詞奪辯,其蓄意混淆之心,灼然可見。

又查,前參謀總長郝柏村於「八年參謀總長日記」第1520頁中記載:78年9月27日曾李總統報告:原則決定在法國建造新型PCEG飛彈巡邏艦6般之重大及軍事意義等語,然本院於90年9月19日約詢郝柏村時詢以:在何場合向李總統報告前開情事,渠稱:「記得有此一過程(以口頭報告),詳細報告場合及過程已無記憶」云云,顯見國防部及海總決定採用FLEX-3000型艦為執行方案,並未循軍事會談體制總統提報。

關此,本院訪談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時,渠稱:「這麼大的事情,應在軍事會談中提報…起碼在軍事會談或重要的會議有正式紀錄才算數」,益證國防部及海總決定採用FLEX-3000型艦為建案基準,並未向總統報告,有失對三軍統帥之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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