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正義裁決 還我公道(溫紳/伯恩報導)


享譽全球的瑞士銀行(UBS)在二○○一年初檢視外國鉅額存款之帳戶時,查覺英文名字為「Andrew Wang」的汪傳浦戶頭內有異常資金流動,基於這位台灣客戶已開戶逾十年的情誼,遂好意私下告知對方:已被司法部門鎖定為疑似洗錢帳戶的「臭魚」(暗示已發出腥味而受到注意),希望他將鉅款提領,俾免受到當局盤查之虞。

被法國軍火業稱為「Shampoo」(「傳浦」英文發音類似洗髮精,而且,他將軍售台灣拉法葉艦之售價運作浮報卅億法郎以上,手法也極像泡沫吹脹之Shampoo功能),事實上,瑞士銀行對這位源源不斷從法國匯入鉅款的軍火商至為禮遇,譬如:伯恩當局曾對他持台灣護照在歐洲辦理入境簽證時,希望他遵照規定返回台北向瑞士代表處申請,結果,汪傳浦聞訊至為不快,乾脆電召瑞士銀行派人到巴黎與他接頭,銀行對大戶吩咐不敢怠慢,馬上派遣主管去賠不是。所以,當瑞士當局獲悉汪戶頭成為「臭魚」後,立即知會他提款;但因汪本人不便進入瑞士,於是透過其子汪家興(BrunoWang)名義在瑞士信貸等銀行開戶,然後自其瑞士銀行轉帳至家族名下帳戶。


據瑞士金融監控委員會EBK查獲的六家十二個佣金帳戶顯示,汪家興及汪葉秀貞(汪傳浦妻)之銀行開戶不僅蘇黎世而已,連南方毗鄰義大利邊界的盧加諾(LUGANO),夾在瑞士與奧地利之間的列支敦斯登侯國,乃至於德、荷、比三國包圍的盧森堡之全歐洲「洗錢天堂」,汪傳浦都五鬼搬運地將大筆瑞士銀行的佣金轉存入並非其名下帳戶,今年三月間還在加勒比海的開曼群島查出汪有億元美金定存。


不過,汪傳浦長子汪家興畢竟不是洗錢高手,所以,他在瑞士信貸銀行子公司羅伊銀行(LEU BANK)申請了特大號保險箱,收藏各式各樣帳冊與文件。結果,由於每天進出保險庫作帳,引發保全公司人員懷疑其不尋常形跡,於是向銀行高層反映,馬上受到EBK之側目而凍結。汪傳浦被迫委任瑞士律師出面解釋,除祭出他夫妻倆是慈濟功德會榮譽董事而不可能涉足非法洗錢之說詞外,並還具狀控告報紙與檢方違反「銀行保密法」(汪之佣金帳戶於二○○一年四月間凍結,媒體則於同年六月十八日首先披露而備受全球注目)。


但是,瑞士檢方對於汪傳浦翻來覆去的自圓其說,如一開始聲稱是經營成衣賺到大錢,繼而炒地產致富,乃至於幫法國億而富ELF代管,最近甚且還據傳該筆款項是準備蒐購台灣中船民營化之三成的股權準備金……等;殊不料這些解釋都不敵法國審理拉法葉艦弊案之范倫貝克檢察官證詞,以及台灣高檢署早在兩年前便透過伯恩代表處所推動的「司法互助合作」,於是在罪證確鑿下,瑞士當局終於選擇正義裁決,還台灣一個遲來的公道。 (08/12/2003 China Times )
「拉案」求刑對象意猶未盡

刻已「請辭待命」的檢察總長吳英昭,早已基於個人生涯規劃而主動向總統表態;唯新提名的人選謝文定未獲立院同意導致吳英昭就像前省長宋楚瑜之際遇!不過,基於偵辦「拉法葉艦佣金弊案」刻已進入收網階段,肩負全責的檢察總長若在此一關鍵時刻求去成功,非但會使特調小組予外界有陣前換將之慮,甚且也會使宣示「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阿扁可能感到難堪不已。

所幸,特調小組自去年十一月取回汪傳浦家族佣金資料檢視後,已查覺發現法國湯姆笙公司支付大筆佣金給予汪傳浦等人。其中汪自十六年前在瑞士以威京群島Euromax Ltd.公司、以及在加勒比海的開曼群島用Kikenny投資公司名義開設佣金帳戶後,遂於海軍在 九月廿六日(一九九一年)對法匯出七億五千四百多萬美元之頭期款後,經手的湯姆笙公司便馬上給付汪傳浦一億四千多萬美元佣金,折合約為百分之十八點六九回扣。據暸解,檢方依證據追查顯示: Euromax Ltd帳戶自一九九二年十月至隔年九月,前後又匯出一億兩千多萬美元到盧森堡等第三國,其中有一千七百多萬美元佣金係匯入郭力恆兄弟帳戶(疑似計畫行賄軍方),其餘佣金流向則尚待解構( 曾有立委指控四千萬美元匯回台灣「打點」將領,另有六千萬美元則係在海外給付「有功」的前朝黨政高層)。

後來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廿一日 又在瑞士加開Middleburry公司帳戶,配合原來已有之前述兩家户頭,另外還有威京群島Bucellatie International公司(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七日)、及Sableman International公司(一九九四年十月十八日)持續收取鉅額佣金回扣。這些汪傳浦以不同名義在瑞士等地開立的佣金帳户,幾乎全與台灣對法各有關的軍事採購「關係匪淺」,總計自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八年間,汪家全家族六人及郭力恆兄弟的佣金帳戶內,初步估計自拉法葉艦案收取五億兩千萬美元以上的回扣,如加上被凍結後的銀行孳息,刻已累計到六億三千三百餘萬美元之鉅,全藏慝於汪家名下帳戶內(累計查扣三十三個汪傳浦與郭力恒兄弟相關帳戶,內有六億三千三百二十五萬餘元美金,其中汪之長子汪家興的名下有二十個帳戶,約五億二千六百五十餘萬美元;汪的公司名義有七個帳戶,約一千三百二十餘萬美元;汪妻葉秀貞、及子女汪家興、汪家明、汪家勇、 汪 君玲等人聯名之帳戶共四個,約六千八百八十餘萬美元,另有兩個帳戶為郭問天、郭力恆兄弟所有,其餘之帳戶則為洗錢所用之「過水」帳戶),據瞭解: 汪傳浦甚且利用金融業對沖互匯方式進行洗錢,洗錢帳戶除瑞士外,還有德、義、法、盧森堡及列支敦斯登等歐洲,另於中美洲加勒比海的開曼、威京群島等地也都有佣金帳戶,每筆至少都經過五回合以上的細膩程序,熟知境外資金「斷點」的追查盲點進行漂白洗錢,完全是經過高人指點的洗錢手法。

對於「拉案」的不法佣金,特調小組在偵結告一段落後,對被告郭力恆、郭問天兄弟與汪傳浦家族,總計八人全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其中汪傳浦被具體求處無期徒刑,汪妻葉秀貞求處徒刑十六年,汪之長子汪家興求刑十四年,次子汪家勇、三子汪家明、及長女 汪 君玲也被分別求刑各十一年(妻小累計達六十三年)。郭力恆被求處二十年,其兄郭問天則因坦承犯行並簽立「切結書」同意繳回不法所得兩千萬美元,遂使檢察官僅予求處徒刑三年六月。

在這波「收網」式的具體求刑起訴過程中,職司檢察總長寶座者係由總統直接任命而並未與內閣改組時之法務部長共進退,所以,上一任的總長盧仁發便是延續國民黨到前年才「屆齡退休」,可見此職位是跨黨派的「鐵飯碗」;除非總統撤換,否則循例是可以幹到退休之職務!尤其是阿扁所成立的「特調小組」,從最早銜命辦案的洪威華、郭文東以迄目前之羅榮乾、蔡秋明,雖係隸屬高檢署系統,但實際上都是直接向檢察總長負責,然後再向總統報告,完全沒有透過行政體系內的法務部長或行政院長、司法院長等相關管道。因此,「拉案」的偵辦層級,撇開基層辦案之「特調小組」臨時編組檢調成員,依例是甴檢察總長完全承擔成敗責任,否則便可推卸責任給總統「善後」!

以目前之最新「拉案」發展觀察,「特調小組」雖已對汪傳浦等八位涉案者提出具體之求刑起訴,堪稱是石破天驚的斬獲發展。但因過去被求刑十四年的雷學明等人也反控並索賠廿億「名譽損失」,顯示對方決未就此罷休!所以,不管是特調小組在遭到反撲,彷彿「拉案」前途未卜,同時也讓關心此案是否向上發展的國人有著意猶未盡之憾,則特調小組必須審慎因應外界共同的期許與企盼,檢察總長尤其更該及早在立院通過新人選,俾免讓朝野大失所望。
(01/10/2006 )
法售台軍火帳戶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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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11:13東方軍事


7月初,瑞士法語區大報《時報》報導,瑞士蘇黎世信貸銀行和雷歐銀行,凍結了兩個與10年前法國售台“拉法耶”級軍艦案有關、總額高達2.5億瑞士法郎的黑金帳戶。 迄今為止,在瑞士多家銀行發現的與該案相關的黑錢總額已接近4億瑞郎(約2.3億美元) 。瑞士司法部門日前已受理此案,並正加緊調查。

神秘的開戶人


今年3月,一個自稱從台灣旅居歐洲的時裝設計師,用布魯諾汪的名字到瑞士信貸蘇黎世銀行開戶。 他說自己做生意賺了錢,準備存進幾百萬美元。 4月,銀行發現此人突然向其新帳戶匯入了1.4億多美元,而不是他原來所說的幾百萬。 因數額太大,瑞士信貸懷疑可能涉及不法資金來源,遂就此詢問開戶人。 布魯諾汪此時慌忙改口,稱這筆錢是他母親的,其母出身豪門,最近在台灣變賣了多處房地產,才獲得這大筆款項。 對變換花招洗錢頗具經驗的瑞士信貸銀行,立即決定對該客戶的資料進行網上查詢,並報請蘇黎世地方檢察署國際洗錢防范小組予以協助。

“拉法耶賄金案”添新情節


蘇黎世地檢署與瑞士兩家銀行的聯合調查結果出乎意料。 布魯諾汪的父親名叫汪傳浦(外文名安德魯汪)。 在進一步調查後,調查人員驚呆了! 原來,汪傳浦竟是台灣警方通緝的對象,還是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在逃犯!

深入調查顯示,早在1998年3月,九十年代初曾任法國外長的羅朗·迪馬就供稱,他當年曾將法售台軍艦合同簽署後所得高達10億瑞郎的佣金,分別送給法國和台灣的當政人士。 而台灣方面經手這筆佣金的,正是該合同的牽線人汪傳浦。 而汪僅向台海軍“上校”郭力恆(現在台在押)一人即行賄了950萬元,這也是汪傳浦後來東窗事發、逃避異域的重要原因。

蘇黎世地檢署於是認定,汪傳浦之子佈魯諾汪在瑞士信貸和雷歐銀行的兩個帳戶上的巨額存款,與法售台“拉法耶”級軍艦佣金案有關,因而決定將它們凍結。 “汪家”在大號保險箱內存放的文件,現已移交瑞士司法部門處理。 人們紛紛猜測,這一大箱文件大概會給多年來疑云密布,一時幾乎無從下手的“拉法耶賄金舞弊案”提供新的證據。

汪傳浦何許人


汪傳浦出生於1928年12月25日,畢業於台灣政大西語系,早年曾在台空軍服役,後從事軍火交易。 九十年代初法售台軍艦期間任法國湯姆遜集團駐台代表。 1993年12月20日,在台灣海軍上校尹清楓斃命,其屍體解剖證實為謀殺之後次日,汪傳浦夫婦倉促逃離台灣。 其後,他經法國逃至美國加州,在那裡經營鑽石珠寶生意,還開設了電子和通訊器材公司,並創辦了一家規模不小的網絡公司。 有人說,汪傳浦在加州的豪宅價值數百萬美元,出入以高級轎車代步。 汪傳浦之妻名汪葉秀貞,他們有三子一女。

今年3月底,法國前外長迪馬的情婦榮古爾夫人在瑞士銀行所存3800萬法郎佣金被查扣,這使同樣在瑞士存有巨款且心懷鬼胎的汪傳浦十分恐慌,遂指使其子將1.5億美元黑錢從瑞士聯合銀行取出轉存。

2000年9月,國際刑警組織就以殺人和行賄等項指控,發布了對汪傳浦的國際“紅色通緝令”。 人們不禁要問,既然警方對汪在美國加州的落腳點瞭如指掌,汪傳浦為何至今仍逍遙法外? 據說是因汪傳浦已於1994年取得美國綠卡,除非台灣警方將對其通緝令改為“殺人罪”,美國聯邦調查局才有可能出面協助,將汪逮捕歸案。

另有消息稱,法國湯姆遜集團高層人士曾指證,汪傳浦本人共經手了30億法郎(相當於當時的5億美元)的佣金。 而目前瑞士的兩家銀行也只發現了1.5億美元,僅佔5億美元的不到三成。 除去已“露餡”的以外,目前至少還有半數以上的賄金去向不明,有待依靠國際合作,共同查個水落石出。

2008年4月16日 星期三

拉艦弊案佣金返還請求 我已列出追討金額【中央社】2006/02/25 21:46

偵辦拉法葉軍購弊案的特調小組晚間證實,已提列出準備追討的非法佣金金額,且追討對象不只汪傳浦一人,整份訴訟狀厚達七十頁,但敏感細節及款項額度不便透露,正式的索款訴訟報告還待最後定稿,因訴訟程序日後在瑞士進行,我方也正研究瑞士國內法相關細節。
檢察總長吳英昭接受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特調小組去年取得瑞士提供給台灣的司法互助資料後,即調集大批人力翻譯,參與特調小組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過濾完瑞士的資料後,已完成一份厚達七十頁的索款訴訟報告,其中詳列中華民國擬追討的非法佣金額度、追款對象,以及汪傳浦等人所涉的不法事由。
特調小組表示,由於索款訴訟程序都是瑞士國內的民事法律訴訟,因此這份報告先在今年農曆年前交給我方在瑞士當地委託的律師研究,律師又建議我方增補一些資料,特調小組在補齊另外七頁資料後,正與律師研究後續程序,正式訴狀將以法文版交給瑞士司法部,至於國人關心的追討金額、對象,特調小組不願透露。
特調小組今年初根據瑞士司法互助資料,過濾發現,台灣政府當初每次支付購艦費用時,都恰好有約百分之十八的金額進入汪傳浦家族帳戶,檢調懷疑這就是佣金,根據瑞士政府資料,汪傳浦及其家人在瑞士銀行帳戶被凍結的資產高達九億瑞郎 (約新台幣二百三十億元),扣除汪傳浦私人合法資產,我方擬追討的金額應相當可觀。
特調小組指出,未來我國向瑞士法院求償官司可能耗時三至五年,屆時還可能必須前往法國、盧森堡等相關國家訴請司法協助,日程難料,此外,海外訴訟相關律師費初估可能超過新台幣一億元,需要法務部提撥預算經費支應。
高興宇/台北報導

 偵辦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專案小組在追查多年後,認為全案是一個龐大的犯罪集團所為,集團成員包括現役軍官、退役軍官及軍火商人;警方認為軍方專案小組已掌握此一犯罪組織,但因牽涉到情報機關的情治人員,軍方有所顧忌。

 警方說,在香港落網的單亦誠,涉及近百億元的獵雷艦購案,而軍方在調查後顯示,民國七十六年海軍在向西德採購獵雷艦過程中,因有退休將領介入行賄,並企圖利誘周姓軍方人員,向當時的參謀總長郝柏村遊說批准,郝柏村發現弊端大為震怒,令海軍停止採購。但這項採購案在中斷一陣子後又持續進行,且付出的金額為澳洲及新加坡採購同型軍艦的五倍以上。

 自七十三年到八十年,四艘獵雷艦軍方共付出九十六億元,劉和謙也自海軍總司令晉升為參謀總長,尹清楓命案爆發前,海軍有人以黑函直接向李登輝總統及國防部告狀,指海軍採購獵雷艦有重大弊端,被告的都是劉和謙身邊的一批軍官,但國防部卻將此一黑函交給海總處理,尹清楓因為馬上要晉升少將大為緊張,因此購買錄音機四處反蒐證,專案小組認為極可能是尹清楓遇害的直接原因。

 由於尹清楓在失蹤前,在車上接到前海軍後整組上校組長郭力恆在海軍退役少將張鎮瑞內湖家中打的電話,因此取消與另一德國軍火商涂鄭春菊討論獵雷艦十年整體後勤維修案的約談,由駕駛兵轉往來來豆漿店,步上死亡約會。而後經調查,殺尹清楓前夕,張鎮瑞、郭力恆與一名海軍中校退伍的易姓人士,在張鎮瑞家中密商一整夜,而該易姓男子與軍情局關係密切。

 另有秘密證人向專案人員指證,經手獵雷艦採購案的軍火商人單亦誠,曾經在香港某酒店對人說起尹清楓命案,可能是另一軍火商人汪傳浦教唆手下行兇,專案小組亦將也是「青幫」的汪傳浦列為積極追捕的對象。

 專案人員說,警方另有情報顯示,汪傳浦的車輛曾載運尹清楓屍體至蘇澳海邊,但專案小組最初並未能立即掌握到汪傳浦擁有車輛數目,在清查鑑識包括其子在內的兩輛轎車後均無所獲。最後警方調出尹清楓失蹤當天北部濱海公路的超速照相資料,始發現一輛白色富豪轎車與汪傳浦公司有關,但警方發現時早已事隔多時,找到該轎車時,該轎車不但經過刻意清洗過,四個車輪與煞車也遭更換。
拉法葉事件(8):France = 腐爛死
紅柿(Andy)

追蹤法國國內由拉法葉事件衍生出來的杜馬事件以及上次堤到的李維廉事件等案、我們發現法國這個自稱「民主共和國」的傲慢國家、其實與中國的傲慢霸道相差不多、兩邊都是腐爛國家。法國人引以自豪的紅藍白三色旗、象徵著自由、民主、平等;這都是空話。法國的法律賦予政府高官免罪符、給他們與一般民眾不同的法律待遇、這種不平等存在而且一點也沒有羞恥心。拉法葉弊案裡面杜馬扮演的行收賄賂、貪贓枉法、罪行照然。但是法廷追查杜馬事件、審查到最後行賄的席文與鍾古夫人等都被判刑坐牢、而收賄的外交部長杜馬和密特朗總理、經過上訴之後被判無罪、這是很不公平的。

法國的檢察官追蹤拉法葉弊案、在調查階段當中、政府突然把拉法葉弊案的資料歸類為「國家機密」、使得檢方拿不到資料。法國政府的理由簡單明瞭、弊案的確是有、查起來會傷害到「國家利益」、所以不宜公開、不得調查。

台灣方面查出「喝采行動(光華二號)」的合約裡、第十八條明記法國方面不得索取佣金;但是同一個合約裡又明明記載收取佣金。所以台灣政府依據不得拿佣金的規、向法廷控告索回佣金。這時候法廷卻以「法國與台灣沒有邦交」為理由、接連三次駁回台灣海軍的控訴。法國人要軍售賺錢的時候沒有邦交也可以、但是後來發現軍售涉及違法時法廷就說沒有邦交就不接受控訴。這種國度、連司法也會優先國家利益、不顧正義的。這不是很爛嗎?

●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

在上一章裡提到、「喝采行動」簽約以後湯姆笙拒絕支付佣金給億爾富的席文、所以席文不得不才向瑞士法廷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而湯姆笙公司卻反告席文詐欺行為。湯姆笙反告的理由是說、艾德門關根本沒有做到契約裡面所訂的向中共高層進行關說。這一場官司在法廷審查後湯姆笙被判敗訴、湯姆笙公司不服上訴、又再度被判敗訴。但是席文也因為他們故意湮瞞鍾古夫人和杜馬的曖昧關係、謊稱彌阿拉(Gilbert Miara)是他們在法國國內的連絡人;席文本人上台作證時也有故意湮瞞一些事實。這一些事經過法國檢察官的調查遂漸被揭發出來、後來演變成為鍾古夫人被捕、席文逃亡到國外、杜馬被提審、被捕的大事件。在法國這個弊案被稱為「杜馬事件」。

●鍾古夫人的被捕

1993年開始的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於1996年結束。法廷宣判席文勝訴之後、法廷又立即把湯姆笙的里昂信貸銀行的帳簿予於凍結。但是在法國負責調查此案的裘莉(Eva Joly)法官又付帶查出、億爾富公司曾經在上海建立煉油廠失敗的事實經過。為此裘莉法官打電話給湯姆笙的葛梅玆、問起艾德門關這個人對於中國官場的關係。葛梅玆就抓住這個機會向裘莉法官泣訴席文等人意圖詐欺。1997年1月7日、葛梅玆以證人身份前往裘莉法官的辦公室、正式向裘莉法官陳述湯姆笙與億爾富互相控告的始末。巴黎地檢署認為葛梅玆所述雖然是前未所聞、但卻證據薄弱、難以據此開啟預審程序。一個多月後的2月26日、經過反覆躊躇之後、湯姆笙的新任總裁馬賽爾‧盧烈(Marcel Roulet)決定提出控告億爾富詐欺未遂。

這項控訴使席文逃到國外。因為法廷一定會查出他在日內瓦法廷所做的偽證、以及他負責操控的億爾富的處理財務子公司利維尼永公司(Rivinion)的資金往來。鍾古夫人的豪華住宅也被法官進入搜查。原來她的住宅是席文買給她的(他們住同一棟)。但是鍾古夫人受法官尋問時又謊稱住宅是瑞士的百萬富翁的東西。因此她就被法官關進監牢五個月之久。

●杜馬被捕

裘莉法官的仔細調查當中、發現彌阿拉(Gilbert Miara)的名子在瑞士法廷作證。裘莉法官又連帶查出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官司案、席文的偽證、和艾德門關等等人物與杜馬的關連。這些「新的線索」導致鍾古夫人被捕、和席文匆忙逃到國外。使裘莉法官特別驚呀的是席文所操控的祕密資金很充足、而且又發現、這就是億爾富在法國國內對政府高官的遊說資金。

原來億爾富公司是半官半民的石油公司。當法國與外國訂契約時、有時「必要」向外國人(官與民)行賄、有時也「必須」賄賂法國的政府高官。而席文所操控的祕密資金正就是用在賄賂國內與國外所須的資金。法國這個國家也很怪、對外國人賄賂、或收外國人的賄賂是無罪的、但是在法國國內賄賂就不可以、違法的。據謝聰敏說、法國的公務員收受外國人的賄賂並不違法、但是收賄後必須呈報、從甚麼人拿多少、而且這筆錢是不必付稅的。另外、內閣官員享有免責權、通常是不會被起訴的。法官發現、調查億爾富的賄賂資金就可以掀出貪污的高官。

這就是說、億爾富是一個半官半民的公司、當然就是做一些政府對國外賄賂的仲介業。而湯姆笙公司也是同樣的半官半民的公司。法國官方不能賣武器軍艦給沒有邦交的台灣、但是湯姆笙經手就可以。法國造船廠是官營、不能出售軍艦給台灣、但是經過湯姆笙公司就連同高科技武裝設備也可以出售。而且湯姆笙一半官營、法國政府就是後台。

湯姆笙公司與外國訂契約時要求非法的高額佣金、法國不負責任。但是如果法官發現、如果政府官員從半官營的億爾富收取賄賂、那就是「國內貪污」、是違法的。

裘莉法官就是根據這個道理、決定突擊搜查外交部長杜馬的住宅。結果法官們查出鍾古夫人贈送給他的「價值五萬美元的希臘彫像、價值一千七百美元的伊太利皮鞋、高價西裝、在一流餐廳的飲食」等等、可以斷定為明顯的遊說行賄;於是大人物杜馬終於被捕了。

除了杜馬之外、這次的逮捕行動也擒捉到密特朗總理、億爾富總裁布里將(Le Flock-Prigent)、副總裁席文(Alfred Sirven)、鍾古夫人、以及涉及南菲的石油利權向南菲高官行賄的塔拉洛(Alfred Tarallo)等多數人被起訴、最後在2001年被宣判有期徒刑。當中杜馬被判半年徒刑和十三萬美元的罰款、密特朗總理也被判有期徒刑和罰款。

另外還有一個插曲、就是在這期間杜馬遺棄他的情婦鍾古夫人另找新歡。於是鍾古夫人很氣憤、在1999年出版了一本書叫做「共和國的妓女(The Whore of Republic)」、揭發法國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的內幕、引起很大的社會醜聞。這本書所寫的億爾富、湯姆笙以及法國高官的貪污情形、後來導致億爾富公司的改造成為完全民營化的公司。

但是被判有罪的杜馬立即提出上訴、最後於2003年4月獲得無罪宣判。可是其他的人、億爾富的布里將、席文、塔拉洛、鍾古夫人等還是被判有罪;而布里將和鍾古夫人兩人放棄上訴。席文則於2004年11月被保釋(上訴中)、不久於2005年2月在家中死亡。據說死因是心臟麻痺。

●洗錢的各種招數

被捕之後法廷發現鍾古夫人擁有許多銀行的祕密帳戶、分布於瑞士、開曼群島、百慕達、安地列斯群島等許多洗錢天國。她們把錢轉來轉去、匯來匯去、做得來去無蹤。當中也發現有趣的戶頭名字、如:
OROR 就是Roland Dumas的帳戶
Aston 就是Miara的帳戶
Nitram 就是Martin名字倒拼的帳戶。而Aston Martin就是彌阿拉的名貴車。
Sisi 是鍾古夫人崇拜的英雄名字、也就是她的帳戶。
Nersiv 是Sirven亂拼字、也就是席文的帳戶。

使用這些洗錢的帳戶把錢轉來轉去、而最後確定錢已經匯進來了、就發一通「謝謝你送來的花」等暗號電報、表示收到了。據說她的豪宅、高貴的藝術品等都是用這些錢買的。

經過幾年的調查之後、法廷證實億爾富公司的「活動資金」每年高達五百萬美元之多、而受到賄賂的官員數目、在第一次開審查庭時高達四十四人之多。這一次的審判揭露出法國官員貪污無厭的程度。此後億爾富才被改造成完全民營化的公司、而與其他的公司合併之後、把公司名字從Elf-Aquitane更改為Total Elf Fina。同樣地湯姆笙公司後來也經過公司改革、從Thomson改名為Thales Thomson。

●巴黎法廷駁回台灣的訴訟

「喝采行動」的契約裡第十八條明明有記載湯姆笙公司不得收取佣金;而事實上契約裡也有明記佣金的存在。所以台灣的海軍就依此項目向巴黎法廷提出訴訟、正式要求退回佣金、以及要求湯姆笙提供仲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名單。但是巴黎的民事法廷卻於2001年1月30日以「台灣和法國沒有正式邦交」為由駁回台灣海軍的控訴。這項駁回理由真的沒有一點正義道理。當法國出售武器設備時、沒有邦交都可以;但是要求賠償的時候卻推說沒有邦交。這才是法蘭西共和國的醜惡真面目。

此後台灣海軍又於2001年8月重新提出求償五億美元的訴訟、但巴黎法廷分別於11月4日和2002年6月6日、三度駁回台灣的提訴。

●有關湯姆笙售武資料被法國封鎖

裘莉法官一直追求杜馬事件幾年、但後來卻大事化小、變成杜馬從鍾古夫人收受希臘彫像、高貴皮鞋等的「輕犯罪」裁判、草草了事。此後裘莉法官辦理退休的時候、接受電視節目的演出、她在向電視公眾裡公開說明、「崇高的法蘭西共和國的國家利益、不能受到傷害」;這場話真沒有一點道理、滑稽極了。

裘莉法官退休之後繼任的是范倫貝克(Renaud Van Ruymbeke)予審法官。他也一樣熱心追查拉法葉弊案以及有關法國在菲洲的石油利權弊案。但是到了2001年8月、法國政府的「國防機密諮問委員會」把這兩弊案的所有資料歸類為國家機密、把它封鎖。從此以後范倫貝克法官再三再四地要求政府解禁資料、甚至於只求有關拉法葉案的部份解禁。可是法國政府還是不答應。然後2002年6月21日、巴黎予審法廷判決書裁定說、拉法葉弊案(喝采行動)的契約、法國方面「的確是有計劃性的詐欺意圖」;因此法廷決定重新審查全案。但是到了2002年6月26日政府又(第四次?)拒絕解禁有關資料。

●法蘭西(France)這個國度

由尹清楓被害案揭開拉法葉弊案、牽連到法國、而且又有億爾富與湯姆笙的官司、揭發出法蘭西共和國的大事件。億爾富、湯姆笙等有關人士都被判有罪;但是官僚方面杜馬與密特朗都於2003年1月30日判定無罪。行賄的人有罪而受賄的人變無罪;人民不能接受這種不公平的結果、但是在法國還是沒有辦法。法國人的自私、個人主義是世界有名的、連法國的法律也是如此不公平。我們都知道、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國、政府高官能夠享受到與一般平民不同的待遇。

把問題從國內提到國際間的問題、那麼我們發現、法國的自私程度更可惡。出售武器給台灣時沒有邦交也可以、收賄賂也可以。但是台灣海軍控訴要求賠償、馬上就以「沒有邦交」為理由駁回控訴。法國人高喊「優先共和國利益」這種無理、與中國人反日暴動傷財害民又高喊「愛國無罪」;這兩者有甚麼不同呢?

法蘭西、France、就是「腐爛死」。
拉法葉艦弊案和解談判 台法簽署金融協議
張貼時間:2008/4/16 上午 07:00 資料來源: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十五日專電)法國「世界報」今天指出,台灣與法國就法國軍售台灣六艘拉法葉艦弊案的和解談判,二零零六年至今雙方已經簽署「金融協議」,然而這個協議將面臨一個問題,就是瑞士拒絕台灣的要求,不願迅速歸還自二零零一年就遭到凍結的非法佣金五億兩千萬美元。

世界報表示,法國檢察官范倫貝克因為法國政府說此案涉及國防機密拒絕協助調查而被迫結案。即使司法結案,但是巴黎和台北的商業仲裁持續進行,二零零一年八月,台灣以合同中禁止有佣金的第十八條條款向國際商業仲裁庭提出對法國的訴訟,求償連利息在內十二億美元。其中,百分之七十的金額應由法國政府支付,因為造艦局在此案中扮演工業經營者的角色。

為了避免災難性的結果,二零零六年,法國國防部總秘書處經濟情報的高層負責人亞倫朱葉特,由法國政府授權與台灣進行談判。將近一年,朱葉特的團隊與台北簽署一項「金融協議」。藉著外交和極機密商業雙管齊下,該協議讓法國免於付出昂貴代價,協議還特別約定當瑞士將汪傳浦的錢還給台灣時就是協議生效日。

這個協議現在有問題了,因為四月十日,瑞士法官貝侯丹宣佈,有關一九九一年法國出售台灣拉法葉軍艦一案的調查,瑞士拒絕台灣要求迅速歸還自二零零一年凍結的非法佣金五億兩千萬美元。

法國原本打的如意算盤是希望瑞士司法單位連眉頭皺也不皺的就將汪傳浦的錢悉數歸還台灣,這樣一來法國就可以在最佳條件下結束此案,避免法國政府支付非常龐大的賠償金。

「我認為該協議至今是無效的。毫無疑問,我們又要再進行另一個五年的訴訟。」一位律師說。不過,另一名消息人士說,一向希望獲得國際承認,且非常希望購買新武器的台灣,有興趣與法國保持良好的關係。 970416
軍火巨子暴斃揭出「清泉門」




22/05/2006
文: 辛斯





「清泉」翻起巨浪,是由上月下旬法國左派報章《世界報》獨家報道退休情報高官龍多將軍的證詞開始,報道指龍多向調查清泉案原委的法官供稱,總統希拉克及總理德維爾潘指使他秘密調查內政部長薩爾科齊。雖然龍多隨即指報道歪曲了他的原意,但該報道引起的震盪已經一發不可收拾。近日另一名關鍵人物的公開剖白,掀出反間諜疑雲,令事件更耐人尋味。
公開剖白的就是清泉戶口名單的告密者、歐洲航空防務及航太公司(EADS)前副主席熱爾戈蘭。他曾經是法國外交部官員,人脈廣博,是德維爾潘在外交部工作時的前輩,兩人認識已廿五年,關係相當密切。本月十六日,熱爾戈蘭主動對《巴黎人報》親口承認告密,聲稱「為免真相石沉大海」,要在被傳訊前公開事件原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清泉案的起因,原來是出於他對已故上司的一片忠心。

現年六十歲的熱爾戈蘭聲稱,他原本想查出其前上司拉加代的真正死因。軍火工業巨子拉加代生前是EADS主席,熱爾戈蘭是他的左右手。二○○三年三月,七十五歲的拉加代突然死於一種罕有的自體免疫系統病變。過往患該病的人都在三十五歲以下,而且有明顯病徵,但年邁的拉加代死前卻毫無徵兆。熱爾戈蘭得悉前蘇聯KGB擁有使人患上該疾病的藥物技術,因此懷疑拉加代可能是遭暗殺,於是他千方百計調查拉氏臨死前的財務往來,希望找出線索。熱爾戈蘭終於得到一個專門操作國際恐怖組織資金的網絡高手協助,闖入了清泉銀行的資料庫。

在資料庫中,熱爾戈蘭除了找到他想要的資料外,更另有發現。○三年中至年尾,他的線人查到了與拉法葉艦回佣案有關人士的清泉銀行戶口,順藤摸瓜發現了一些法國政客、俄羅斯富翁、軍方及黑社會人物的戶口名單,但沒有薩爾科齊的名字。熱爾戈蘭認為這些資料有助政府打擊國際罪行及反恐,於是在十一月主動通知龍多將軍。次年一月九日,他倆與時任外長的德維爾潘會面,德維爾潘於是要龍多調查名單。據熱爾戈蘭所說,這會面中德維爾潘並沒有要求針對性調查薩爾科齊,與德維爾潘近日的自辯一致,但德維爾潘存心隱瞞薩爾科齊,反對國內安全局插手,因為「薩爾科齊會知道」。

到○四年四月,熱爾戈蘭從他的線人手中得到另一份清泉戶口名單,當中才載有薩爾科齊的名字。他覺得龍多的調查進度太緩慢,於是決定親自向調查拉法葉艦案的法官范倫貝克告發。熱爾戈蘭和范倫貝克見過三次面,范倫貝克要求熱爾戈蘭正式具名提交資料,但熱爾戈蘭選擇用匿名信舉報。最後,名單竟然證實是假的,一連串調查和誹謗訴訟隨之而起,德維爾潘及希拉克也陷入了政治危機。

公開告密者身份後,熱爾戈蘭已被EADS解僱,並聲稱生命正受威脅。由始作俑者變成受害者,他正懷疑自己是否中了反間諜計:「十八個月來,我設法了解是否被人利用。如果確實如此,這個設局實在太龐大了。」此案局中有局,還是熱爾戈蘭大話西遊,有待分曉。 (法國清泉案3之2)
法國國家利益至上拉艦佣金辦案法官查無證據
2006/10/13

法國法官范倫貝克素有打擊不法金融案件聲名,在查辦法售台拉法葉艦可疑佣金案孤軍奮戰也處處碰壁,他已確定停止偵察。由於本案涉及法國國家利益,十年多來不論左右政黨執政,都刻意隱諱相關資訊。佣金疑雲揮之不去,對台法關係亦產生影響。

法官范倫貝克自二零零一年起,與法官德塔隆瑟聯合查辦法售台六艘拉法葉艦涉及佣金回流。至今法官請求調閱海關文件,陸續遭三名財經部長以國防機密為由拒絕公開檔案,包括左派社會黨法畢士、與右派執政黨梅爾和布列東三名前後任財經長。法官唯一一次突破國防機密,是國防部對拉艦簽約期間駐台情治人員安博的六十餘份筆記解密,無奈無助釐清案情。

拉艦案屬特殊國防武器買賣,其中的談判關係人及交易條件,直接與法國國家利益相關,法國小心維護國防機密就是在保護國家利益,不論左右政黨執政都對法官查案動作頭痛不已,甚至連帶刻意與台灣保持距離,導致台北駐法官員視拉艦佣金案不利對法外交工作。

范倫貝克為取得可能證據,他在二零零五年拋開法律程序,私下會面證人取得可能證據,事件在今年曝光,正好在范倫貝克即將接受調升職位之時,使得他的人事令遭凍結。聯合辦案法官德塔隆瑟甚至公開批評范倫貝克超越法定程序私會證人的行徑,而後是范倫貝克取得司法高層信任,德塔隆瑟遭替換。

一般相信拉艦案在台法各地導致多人喪生,佣金回扣、回流流言甚囂塵上,卻難取得直接證據。辦案法官苦無進展之際,個人職業生涯也直接受影響,拉艦案已成厄運代稱。一名前國防部長今年七月指出,促成合約初期,當時總統密特朗和總理巴拉杜都知道佣金回流內情,范倫貝克在一一問訊當年的總統府和總理府顧問、親信後,仍無法得到新證據,終於做出本案查無實據提報檢察署做結案。

(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十三日專電)

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拉案」動搖法國第五共和國本!

偵辦「拉案」的法國檢察官范倫貝克,繼2001年10月16日首次尋求解除國防機密( 其後於同年12月7日、隔年6月6日三度要求! 均以牽涉到摩洛哥暗殺在野黨領袖、以及總統的醜聞為由駁回 )竟在2006年10月4日遭致第四次受挫厄運! 法國政府之所以一再次捍拒,當然是在阻撓「拉案」佣金的回流無法獲得突碰性進展,加上台灣對佣金流向也無法掌握到郭力恆「上面」的前朝黨政軍特共犯結構證據,因此,目前最後一線希望似乎只能寄望海軍所打的商務仲裁,藉此隔海興訟以取得法方相關文件資料,反制巴黎方面不願解密,企圖遮掩法國第五共和不法勾當的蓄意杜葛,也想讓明春之總統改選,不致被弊案「動搖國本」。
對於這宗法國政府掩蓋弊案的不堪聞問結果,瑞士檢方雖因去年底提供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户而露出端倪,顯示巴黎當局所謂「左右共治」時期之不同黨派都捲入,因而聯袂否決檢方四度要求解密的申請。回顧一九九一年由湯姆笙公司出面簽約售台拉法葉艦的交易中,當時法國在過程中已被證實確有支付佣金給兩岸及法方,依第十八條的「排佣條款」是違背契約;不過,台法之間為促成這筆跨國合約,巴黎當局誑稱「拉案」支付佣金之對象是給付台灣及中國的有關人士,處心積慮杯葛本案佣金涉及回流到法國之既成事實! 致檢察官四度被技術性受阻於「國防機密諮詢委員會」,這一由巴黎高層把持的跨部會機構甘冒大不諱地「裁奪」不公布文件俾免傷害法國形象,遂使辦案的司法官員迄今一籌莫展。所幸,台灣以合同中曾明文規定排佣條款,依此申請國際商務仲裁法庭居間仲裁對方違約,索賠5億9千萬美元,目前尚待判決( 由於仲裁涉及高額罰鍰,又因本案影響超過商業範圍,一般相信法方會運作拖過明春之總統大選)。
這宗備受國際側目的「拉案」佣金跨世紀大醜聞,自前年11月間由瑞士司法單位排除萬難,順利轉交有關汪傳浦家族被凍結的佣金帳戶資料,加上民進黨立院黨團接連幾波揭弊,儼然已有突破性轉折;孰料,法國竟傳出準備具狀向台求償2億美元的「譭謗」怪譚。 巴黎當局之所以「怒向膽邊生」,突然會有此大動作反撲,其實係有蛛絲馬跡可尋!
因為,早在前年下半年,曾於1988年出任法國總理的賀加(Michel Rocard),這位在其任內批准售台拉法葉艦的社會黨政要,突很不尋常地千里迢迢來台晉見阿扁總統。一般研判:賀加來台時間點正是瑞士準備與我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之際,法國朝野深知,這批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如果抽絲剝繭追查下去,並非像阿扁總統宣示「動搖國本」會震撼到台灣本身(因台灣已政黨輪替,所有涉案者大都淪為在野矣)!反而極可能會引爆法國第五共和為之解體。
何以「拉法葉艦案」辦到底會促成法國第五共和崩潰,主因是巴黎當局對台軍售過程中,適逢政壇左右共治期間,因此,拉法葉艦佣金係由左派內閣「操盤」,而幻象機佣金則由右派總統「控制」,彼此各自盡其所能灌水(居間穿針引線的軍火商汪傳浦,因而博得「SHAMPOO」號稱,意即洗髮精加水猛脹),依據法國傳媒引述資料顯示:代號為「BRAVO」之「拉法葉艦案」的佣金為30億法郎、代號為「TANGO」之「幻象機」則為24億法郎上下,亦即左右共治下的枉法分贓也是各分各的,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因此,當年亡命菲律賓的「佣金教父」席文,生前被捕之前曾公開撂下狠話:如果他吐實的話,則法國政壇勢必「左右振盪21回合」!顯見「拉案」影響至深且鉅!
而依照汪家被凍結在瑞士金融機構的帳戶顯示:除了汪傳浦、汪葉秀貞夫婦及4位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外,另有汪傳浦妻弟的葉家彬、郭春菊夫婦!其中,郭春菊除於1996年7月12日在瑞士銀行開戶供汪家「運用」,她甚且曾經陪同汪家到我駐英代表處辦理文書驗證得逞,順利將汪傳浦在台的「開泰」、「齊泰」公司負責人變更到其名下,並還脫手拋售汪家在北投行義路、士林至善路等處豪邸,導致前外長田弘茂在駐英代表任內引咎請辭,而且也波及到簡又新下野。然而,弔詭的是這對汪傳浦在台之白手套,即使提供給汪家洗錢的瑞士銀行帳戶東窗事發(2001年)、或出面代售台北豪邸得逞(2003年),「特調小組」似乎都泰然處之未予傳訊到案!
此外,汪家在瑞士佣金帳戶也分別以開曼群島Middlebury 投資公司(1994年12月21日、1997年7月1日、1998年3月3日開戶)、大英國協威京群島之Bucellatie InternationalInc.(1992年12月7日、2000年3月31日)、Euromax Ltd(1991年9月8日、2000年3月30日)、Sableman InternationalInc.(1994年10月18日、1998年3月3日);開曼群島Kilkenny(1990年7月13日、1998年7月13日、2000年4月6日)及Buleverd Co.(1995年1月28日、2000年4月6日)等15家洗錢公司中,其中有3 家是汪傳浦在逃離台灣的1993年12月20日之前所開立,按理是其透過「洗錢天堂」開曼群島與威京群島之在台代理商登記,誠不知檢調曾否循線追查蛛絲馬跡?因此,當年下令批准售台拉法葉艦的前總理賀加私訪台灣後,疑似在「幻象機」扮演重要角色之法國國會議員李貴(J.M.Le Guen)也接踵訪台!為何這批被法國媒體視為「軍售關鍵者」,非常密集且弔詭得飛抵台北晉見台灣軍政高層要員,其實就非常值得耐人尋味!
而且,就在他們來台拜會回去巴黎不久,法國方面便傳出向台灣賠償所謂傷害名譽的「譭謗」損失,甚且喊出2億美元天價;雖然較諸台灣於2001年11月21日對法提出5.9億美元的仲裁官司略少(即依「排佣條款」索賠法方支付之5億美元佣金,外加9900萬美元名譽損失);不過,回顧當時的法方反應是非常的「不要臉」!巴黎當局係在2002年1月15日由法務部長聲稱:法國與台灣早於1964年(1月27日)斷交,因此不承認「台灣為一個國家」!故而沒有興訟空間;此外,法國甚且對於「台灣購艦單位」的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公文關防,也一概不予承認而駁回。甚且連法務部長陳定南的巴黎旅遊,法國政府竟也拒發簽證,巴黎當局種種毫無江湖道義的不入流行止,就是吃定台灣錢,「吃台灣人夠夠」。
台灣海軍依排佣條款向法索賠(另筆「幻象機佣金」弊案也對法索賠1億美金),結果竟被巴黎當局凌辱為「不承認台灣為國家」「不承認台灣海軍總部關防」,但終究不敵國際法而進入商務仲裁程序,在汪傳浦佣金帳戶於2001年4月間被凍結,台灣歷經4年多的斡旋而行將取得相關資料時,法國便先派密使赴日內瓦施壓(中共亦然,使瑞士形容彷彿面臨第3次世界大戰),同時也由前總理賀加、國會議員李貴(主要選區在巴黎CHINA TOWN)前仆後繼來台,甚且,連當年打通北京關節眼的神秘女郎劉莉莉也在去(2005)年9月持美國護照冒險返台3天「打點」!而汪傳浦則打破「深藏不露」於英國露臉,接受法國《重點》「Le Point」專訪,顯見這群「拉法葉艦案」各路重要人馬之傾巢而出,必然是深刻感受行跡即將敗露矣!因此才會冒著「見光死」危險露臉。
由於特調小組毫無鬆動或妥協使然,導致巴黎當局已有人刻意釋出「反將台灣一軍」的詭異訊息,筆者早在「尹清楓終將顯靈」的拙作內,便已透露法國企圖反撲訊息,希望這項來自歐洲的第一手消息,讓台灣有關單位及早「心理準備」(事實證明,法國早在2003年便已提出反控,唯軍方或特調小組基於保密而未渲騰);結果,果不其然引爆,導致媒體大嘩,彷彿民進黨政府踢到鐵板,甚且連阿扁總統也要負責! 事實上「拉案」已屆破案臨界點,群魔亂舞乃勢所必然!台灣朝野在此關鍵時刻,尤須攜手同心協力合作、全面迎擊法國吃定台灣之野心! (05/10/2006)
汪傳浦被具體求刑之「伏筆」(14/10/2006)

台灣特調小組在去年十一月八日依據「司法互助合作」取回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資料,經過長達十一個月的解讀,終於在九月廿八日偵查終結,對於汪家及郭力恆兄弟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具體求刑無期徒刑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徒刑。
這件延續二○○○一年七月五日首次針對雷學明等六位「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涉案者提起公訴的官司,由於係台灣與瑞士合作共同打擊經濟犯罪之首遭,兼以伯恩當局提供的汪傳浦利用卅三個帳戶洗錢罪證確鑿!因此,檢方在起訴書內詳列「拉案」來龍去脈及轉折弔詭之處,特別是具體詳述汪傳浦在購艦交易中的佣金高達十八點六九%!較諸原先簽約議定之十五%為高;顯見巴黎當局與台灣前朝黨政軍特狼狽為奸之一斑。
依據檢方多達一百一十六頁的起訴書內容,最被外界側目者,莫過於汪傳浦家族自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日開始收受「拉案」佣金(首筆便高達一億四千八十八萬八千九百美元之鉅),最後之總收入為九億兩千萬美元!其中有關「拉案」部分僅佔五億兩千萬美元,不啻意味著其它四億美元佣金,便極可能是幻象戰機和雲母飛彈、甚且可能是歐洲規格之台灣高鐵設施的不法所得。
此其中,較耐人尋味者,莫過於汪傳浦(PO-60581帳戶)與郭力恆(PO-60583帳戶)在瑞士銀行開戶時,兩人之間有一尚未浮現的「神秘人士」帳戶;而涉及汪家洗錢的名單中,檢方也刻意沒有起訴居中軋一腳的汪傳浦小舅子葉家彬及其太太郭春蘭(後者更接手汪在台灣的公司負責人),儘管這兩人也被查出經手過三、四百萬美元(起訴書P.46),卻很反常未被具體求刑;反倒是檢方在結尾時特別詳述「背後當有其他待查共犯」,此一「伏筆」格外引人遐思空間。

汪傳浦家族佣金被瑞士當局凍結時序表

時  間  姓 名   銀 行 帳 號    金 額
2001.6.20  汪家興   日內瓦EFG「515.480 knight」 US 1773萬16.2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蘇黎世LEU「766.054.5 Purple」 US 983萬9085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日內瓦Darier Hentsch
「T.D.M.230.555Kadoghan」 歐元1977萬4926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蘇黎世BANK LEU「5287 Solarr」 US 5380 萬1785 2001.6.27  汪家興   蘇黎世BANK Julius Baer
「301.2604 ABUNDANCE」   US 1億4925萬9860
2001.6.27  汪家興   日內瓦Lombard Odier    
「37.738 AO/COCUSTODIAN」   US 5888萬1958
2001.6.30  汪家興   蘇黎世Rothschild Bank「65321」 US 4431萬5995
2001.7.3   Eoromax  UBS「710.741 SUB ACC 710.781」 歐元 68萬5539
2001.7.3   Eoromax 蘇黎世UBS「PO 091.541」  歐元 22萬9411
2001.7.4   郭力恆  蘇黎世UBS「PO-60583」   US 1737萬7411
2001.7.4   郭問天  蘇黎世UBS 「63760」 US 721萬9234
2001.7.12  汪家興  蘇黎世BSI SA Lugano
「91.783 Aviann」 瑞士法郎2987萬5619.9
2001.6.26  Middleburry蘇黎世Bank Vontobel「6175」瑞士法郎5033萬1504
2001.7.13  Middleburry日內瓦HSBC Rcpublic Bonk
「290301309269」 US 3109萬9057
註:「個人」:26戶 「公司」:7戶 計33戶! 折合:US 6億3325萬2251.8



汪傳浦佣金流向「第三國」之明細

1991.10.15 UBS「955591 KD」  匯US 1758萬8141元(4筆)入郭力恆帳戶
1991.10.15 UBS「955590 KC」 US 2800萬元﹝1991年12月至1993年9月﹞
1994.5.31 UBS「956932 TB」  US 2443萬7600元
2001.4.27 LGT「58122」    US 110萬3078元(二筆,另筆在5月1日)
2001.4.16 EFG「241.170 Perrier」US 1778萬5215.95元
1994.3.25 BNP「30004-0567-08211」瑞士法郎1000萬元(二筆)
1992.10.2 SUNRISE BANK OF CA.
「M-602508」 US 341萬1800元(Placer Title)
1993.6.10 SBC「201476」(即UBS前身)   US 350萬元
1993.9.8 Morgan Guaranty Trust「A22763」  US 500萬元
1994.6.22 日內瓦INVESTMENT BANK ZURICH US 15萬元
(Global Reatty Ltd)
1994.7.14 BANK LEU「9020-24992-4」   US 50萬元
1995.12.12 BANK LEU「9020-24992-4」   US 50萬元
1997.8.19 BANK LEU AG「9020-24992-4」   瑞士法郎143萬4500元
1994.5.31 蘇黎世UBS「52527」  US 732萬x4=US 2928萬元
(汪家4子女)
1996.8.13 蘇黎世UBS「757.378」   US 200萬元(葉家彬、郭春蘭)
2000.2.18 蘇黎世UBS「703.709」  US 834萬0328元(汪傳浦)
2000.12.21 Pictet Bank & Trust「189.037」歐元1903萬5338+32萬歐元
2000.5.17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25萬元
2000.12.12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1583萬0130元
2000.5.23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萬4934.91元
2001.4.19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7萬5000元
2001.5.23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萬4934.91元
(TOTAL:US 1652.4999.82元)
2001.5.16  Banca Del Gottardo「195.472」   US 538萬8000元

註:2000年政黨輪替後之匯款五筆,共約六千萬美元..........    
(US:4080萬1294.59元 & 歐元1935萬5338元)
(拉法葉弊案的研究)書摘 [紅柿 (Andy )著]

[ 拉法葉弊案的研究] 這本書節録內容可分為五大部份:(1)拉法葉購艦的經過、(2)尹清楓被害案、(3)法國售艦的佣金醜聞、 (4)法國最近衍生的「清流案」的發展、(5)汪傳浦洗錢帳戶引起的新發展。

(1) 拉法葉購艦的經過

「拉法葉案」是台灣、法國、中國的三國高層、聯合搶奪台灣的國際大醜聞。從法國購買六艘巡洋艦,海軍編列出高出原價兩倍以上的預算,回扣由台灣、法國與中國高官共同分享,更可惡的是海軍高層把艦上的武裝設備讓給中國,自己拿回空殼船。

「光華二號」計劃
1988年5月5日,參謀總長郝柏村率領一組人員前往訪問法國舉行為期三天的會議,5月8日郝柏村從法國打一通機密電報回台灣海軍總部說,「我海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就「光華二號」計劃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俟本人返國後重做檢討」。郝柏村回台後的6月27日,法國派幾個船隻專家和公司的高層來台灣開辦拉法葉艦的說明會。湯姆笙提出的價錢是每艘12.25億法朗;六艘總額為73.5億法朗(不到400億台幣)。到了9月,海軍的雷學明中將率領六人小組前往沙烏地阿拉伯參訪F-2000型砲艦,然後轉赴法國參訪造船局、兵工廠等,此後,到了10月5日的國防部機祕文書(78航1410)說,郝柏村等人正式決定將「光華二號」計劃改為法國的拉法葉艦。變更價格已升到13.48億法朗。

1989年12月23日法國方面召開「跨部會戰爭物資出口研究委員會」,1990年1月3日,法國政府決定建造六艘拉法葉艦給台灣,價格又提高到每艘16.31億法朗,從原來的價格提升30%以上,過了一晚的1月4日,密特朗總統急轉彎下令停止軍售,湯姆笙決定採用仲介人來遊
說各國的關鍵人物,仲介人之一是汪傳浦,另外也採用劉莉莉(Lily Liu)、億而富(Elf Aquitaine)公司的副總裁席文(Alfred Sirven)。席文決定採用香港的艾德門‧關向中國遊說。湯姆笙集團和艾德門‧關在1990年7月正式簽定契約。如果簽約成功,湯姆笙就必須支付1億6千萬法朗給席文,而席文則要從這一筆錢之中拿出6千萬法朗給鍾古夫人,1990年1月密特朗改變態度叫停,幾個月以後的1991年春天,湯姆笙公司的幹部三人,攜帶重達96公斤的拉法葉艦資料訪問中國的海軍基地,後來中國方面按照這些資料建造與拉法葉艦一模一樣的「哈爾濱艦」。經過這麼一次的資料轉讓,拉法葉艦的機密完全讓中國知道,最新式的軍艦機密就不是秘密了,更可惡的是拉法葉艦的武裝設備全數轉到哈爾濱艦上,台灣方面拿回六艘空船。這樣荒唐的軍購計劃責任完全在於郝柏村。

湯姆笙的幹部訪問中國之後,90年6月28日湯姆笙的公司代表浦傑(Pujol)少將在台北圓山簽署了「軍購草案備忘錄」,這項合約裡沒有任何武裝條款,而建造艦隻方面則有兩階段;第一是在法國建造六艘,第二階段在台灣建造十艘。這份備忘錄裡明文記載,「台灣方面不得把湯姆笙公司的技術轉讓給第三國」,但實際上在簽約之前湯姆笙公司早已經把一切資料(違法)轉讓給中國了。
我們來整理一下拉法葉艦屢次提高價格如下:
(1)1989年最初提出價是每艘12.25億法朗
(2)1989年10月已經提高為每艘13.48億法朗
(3)1989年12月(雷學明參觀F-2000之後)每艘增至16.31億法朗
(4) 1991年7月21日提出最終價格(在獲得中國諒解之後)每艘18.24億法朗
(5)1991年8月5日的契約書的最終價格、變成每艘24.95億法朗
台灣支付了市價兩倍以上的錢買了空船,船上一切武裝交給中國,這種賣國賊的荒唐行為,在人類的歷史上是獨有無雙的。

喝采行動契約書裡的「第18條」條文

1991年8月31日,台灣海軍與法國湯姆笙公司在台北正式簽「光華二號」契約,法國方面來了湯姆笙的葛梅玆總裁、計劃總負責人布里昂(Jean-Francois Briand)等人之外汪傳浦也有出席,台灣方面簽約的是「光華二號」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事實上在簽約時連船艦的最高速度與重量,都明顯不符合原先的計劃規格。還有,郝柏村在「霑綜一七二八號」的公文上,曾就「光華二號」計劃做成具體批示,但沒有人知道。因為只買回六艘空船才有後續的「武購計劃」,這件武購計劃叫做「拉法葉附件計劃」,最後編出預算是650億元。如果比起拉法葉艦的軍預算是980億元,包括船隻與武裝系統(附件),光是附件就要支出原來的三分之二。由此可見「附件計劃的佣金」比起「光華二號」的佣金還要高。

(2)尹清楓被害

1993年12月10日,蘇澳有一條「德福三號」漁船在蘇澳東澳外海撈起一具浮屍,特調小組查出,前一天的12月9日早上,尹清楓到台北的亞都飯店找德國來的軍火商涂太太,據說那天早上涂太太要與尹上校見面,但後來尹清楓改到內湖來來豆漿店而沒有去亞都飯店。涂太太來台的目的是要催促海軍履行獵雷艦後續零附件的軍購合約,特調小組也查出涂太太於九日下午(亦即尹清楓死後)匆忙從亞都飯店遷出到來來大飯店,而且次日(10日)匆忙離開台灣。另外一個法國人名叫阿貝沙(Jean-Claude Albessard),也在十天後與汪傳浦離開台灣。調查發現,台灣向法國購買六艘拉法葉艦時抬高預算,而船上的武裝設備,包括雷達系統、聲納系統、魚雷、大砲和飛彈,拱手讓給中國,台灣方面則拿回空船。海軍又重新編列「拉法葉艦的武裝設備」預算。

「擋人財路」的三個原因

那麼尹清楓「擋人財路」引起殺機的原因應該不是「光華二號」與後續零附件採購而已,根據溫紳編著的「誰出賣了台灣?」裡面的分析,引起殺機的主因有三:(1) 尹清楓致命之一是海測艦(光華一號)開始,原本計劃是兩家廠商十五億的軍購被尹清楓改為公開招標,底價降到十二億。(2) 尹清楓致命之二可能是獵雷艦附件採購(靖海專案),據說是因為德國STN廠(S廠)生產的俗稱「企鵝」之水下除雷載具從中作梗,而尹清楓在居間斡旋,可能發現許多軍購弊端,因而為自保進行祕密錄音,如此觸犯大忌死於非命。(3) 尹清楓致死的第三個原因當然是拉法葉艦和零附件的採購。

(3)佣金的流向

據台灣與法國的新聞報導說,「拉法葉案」在巴黎開庭審查時畢傑以證人的身份作證說,「拉法葉案的佣金,在巴黎支付之後,經過美國的銀行回流到台灣,並且由大約一百五十人的軍部和國民黨高層分享」。當時的新聞還說,畢傑擁有這些分享到非法佣金的台灣高官的名單。在同一時期,法國的外交部長杜馬對巴黎的報紙「費加洛」透露說(1998年3月9日),拉法葉軍售的佣金有五億美元之多,而在法國內被四十四人分得。其中三億二千美元是經由汪傳浦匯到台灣,而且其中一部份交給中國的高官們,其中經由美國等跨國路線流回到台灣的佣金則由國民黨祕書長取得,而中國方面則由共產黨中央取得。

法國不肯協助台灣的調查

1991年8月法國與台灣正式在喝采行動(Bravo)契約簽字,但因湯姆笙拒絕支付佣金給億爾富,所以億爾富控告湯姆笙違約勝訴。湯姆笙公司不服,於1997年2月以詐欺罪行為控告席文、鍾古夫人和艾德門‧關等六人。但是瑞士法庭在1997年1月的二審判決時還是維持原判,湯姆笙公司還是敗訴了。席文控告湯姆笙,湯姆笙反告席文等的案件查出,「Bravo」契約裡面有明記支付佣金,台灣和法國的檢調都有查出鉅額佣金被台灣、中國與法國三方面的高層分享。1996年12月,法國法庭就把湯姆笙公司在巴黎的法國銀行、巴黎銀行、和里昂信託銀行的戶頭凍結起來

拉法葉軍購武裝設備的去向

1990年6月28日,湯姆笙公司與海軍的雷學明中將,在「拉法葉購艦草約備忘錄」上簽名,備忘錄裡明文記載說「拉法葉艦上不按裝任何武裝」,這就證明,台法雙方在未正式簽購之前就已經同意,而且寫明交給台灣的是沒有武裝的空船。但是「光華二號」的契約上卻明明包含一切武裝的金額。這就證明台灣「有付錢買武裝,只拿空船回來」,武裝到那裡去了?在同一時期,中國不花一毛錢就從法國取得最新巡洋艦的設計圖以及附屬的重達96公斤資料,他們用這份資料自行建造六艘「哈爾濱艦」,傳說中國從法國購買哈爾濱艦的武裝系統,這個武裝系統明白就是應該要裝在拉法葉艦上的武裝系統。顯然中國不花一毛錢就從法國獲得最新式的軍艦設計圖;而且從台灣「擄獲」六艘份的最新武裝系統。


(3)法國售艦佣金醜聞

「喝采行動」正式簽約是1991年8月31日,一個月後的1991年9月26日,台灣海軍經過中國國際銀行(ICBC)支付第一次的契約金,7億5千萬美元匯入到Indo Suez銀行的湯姆笙公司戶頭,每次接到匯款,湯姆笙公司則依約把佣金匯入仲介人的戶頭。
特調小組查出「光華二號」計劃(Bravo)契約當中有違法佣金的存在,而且高達18%,所以台灣海軍於2003年提出商務仲裁,依「排佣條款」索回五億美元的佣金,附帶要求賠償九千九百萬美元的名譽傷害賠償。今年聯合報於四月七日刊出,已經改名為泰勒斯集團(Thales)的前湯姆笙公司堅持全案並無佣金,反而申訴台灣海軍誣告,還加倍求償兩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六十四億元)。

(4)清流案(Clearstream Affair)始末

2004年1月,任外交部長的德維爾潘(Dominique de Villepin)下令給情報部長洪德將軍(Gen. Philippe Rondot)說,一些政府官員曾經接受拉法葉弊案的佣金,要他調查。數個月後的2004年5月3日和6月14日,有兩封黑函密報和一片CD磁碟片,分別寄到范倫貝克法官的辦公處。這兩封密告函指稱,拉法葉的佣金是經由盧森堡的清流票據交換銀行(Clearstream Holding)內的祕密帳戶分發,並列舉多位政商要人大名,也有內政部長薩柯奇(Nicolas Sarkozy)的名字。經過一年以上的調查之後的2005年12月,法官證明這一份黑函是偽造的。證明黑函為偽造後,案情轉向三大疑問:偽造黑函的是誰?動機何在?席哈克和德維爾潘知情?德維爾潘是下令調查的人,因此嫌疑很大。2006年1月31日,薩柯奇提出毀損名譽訴訟,控告德維爾潘總理就是抹黑的幕後指使人。法庭受理這件訴訟之後立即展開調查,在今年三月到四月之間,分別進入法國情報部(DGSE)以及跨國公司空中巴士社長古斯達夫‧亨伯特(Gustav Humbert)的辦公室內搜查並收押了一些有關造謠犯人與造謠事實的資料。到了4月19日法官也進入前國防部長洪德將軍的國防部辦公室進行調查,2004年1月報紙說,是當時的外交部長德維爾潘下令給情報部長調查薩柯奇以及有關連到「清流案」洗錢名單的一些人物。再經過一星期之後「世界報」再度報導說,「德維爾潘是於2004年1月9日對洪德將軍下令調查清流案,而且德維爾潘下達命令時曾經沿用席哈克總統的權限」,嗣後德維爾潘和席哈克總統都立即否認。報紙又暴露大突破的消息說,法國法庭的兩位檢察官彭斯(H. Pons)和于宜(J. M. Huy) 在偵辦一宗與財務部有關的弊案時,突襲搜索財務部長辦公室主任之檔櫃,卻意外搜集到一份標示為「國防機密」的拉法葉艦合約相關文件,內容涵括台灣與中國二十餘位名單,研判便是收取法國對台軍售佣金的台海兩岸政商高層清單!據透露:中國方面非但在拉法葉艦軍售中「獲利」,連售台60架幻象機也有人「分紅」!

(5)佣金的存在與賠償問題

雖然「光華二號」契約裡有「第十八條」排佣條款,但湯姆笙(現已改名為泰勒斯)卻反告台灣海軍說要求拿出證據。另外在60架幻象戰鬥機的軍購「飛龍計劃(Tango)」裡也查出佣金的存在,台灣政府也已申訴索回佣金,據聞法國方面已經幾次派密使到台灣交涉賠償問題。拉法葉弊案和尹清楓遇害案本來就很難查出真相的,主要原因是涉案的嫌犯不肯招供。為甚麼這些人沒有涉案也不肯說?尹清楓遇害案是「排除異己」,「拉法葉案」是「結黨營私」。

軍人把武器裝備送給敵人,用我們的武器來攻擊我們;高層軍人怎麼能做「自滅決策」?答案只有一個:高層完全沒有保衛台灣的意願,也沒有和中國打戰的意願。中國人自古對國家的觀念很稀薄,而對幫會的觀念比較強烈。蔣介石早年是杜月笙幫主底下的青幫會員,國民黨員和海軍軍官裡面現在也有很多青幫會員,監察院的拉法葉弊案調查報告裡被彈劾的二十二名海軍軍官有十一名是青幫的會員,最適合幫會的工作莫過於仲介業、軍火商,單亦誠與汪傳浦都是幫會會員。

台灣有將近三十本有關「尹案」和「拉案」的書,在海外也有很多書籍,還有專題網站,最近法國的新聞界正積極追縱,對於「拉案」和「尹案」的調查有謝聰敏先生和溫紳先生等的不懈努力,在此略表謝忱!
拉法葉案成為綠營的雙刃劍 .童清峰

選舉前夕,民進黨打開塵封的拉法葉案,點名國民黨前朝高官收受黑錢,但避而不提當時的總統及三軍總司令李登輝,如打開潘朵拉盒子,砍向藍營,但也傷了綠營自己,並會在選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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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各方所料,民進黨為了搶救低迷選情,在縣市長選舉進行一週前,又打開了被塵封一段時間的拉法葉弊案,點名多位前朝高官收受黑錢,要給國民黨致命一擊。但由於此案牽扯到前總統李登輝,損害「台獨教父」的名聲,因此也是民進黨的雙刃劍,砍向別人,但也可能砍向自己。台灣政壇人士並認為,拉法葉案如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了,即使選舉後不論綠營輸贏,都會對綠營打擊嚴重。

邱義仁最後一招

藍營面對民進黨要操作拉法葉案,事先已預作「消毒」,以減低拉案的衝擊。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指出,上週即有國安單位人士透露,瑞士轉交給台灣的拉法葉案相關資料,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已經有一份,將在選舉前作選擇性的爆料,刻意迴避前總統李登輝的責任。

拉法葉艦採購案不僅關係著千億台幣(台幣與美元兌換率約為三十四比一)的軍購金額,也牽涉到跨國政要的洗錢、舞弊,更涉及台灣海軍上校尹清楓神秘之死、法國情報局負責監視售艦過程的情報人員安博,以及湯姆笙公司(Thomson)負責契約技術部分的專家摩里森等多起國內外離奇命案,堪稱是台灣史上最錯綜複雜的軍購弊案,也是國民黨執政時期貪腐的代表作。

由於台灣方面的相關當事人已潛逃出境,加上佣金透過國際洗錢管道轉撥到相關人士帳戶的手法非常細緻,拉案幾成懸案,最近瑞士司法單位願意提供台灣拉案重要關係人湯姆笙駐台代表汪傳浦的相關銀行資料後,讓懸宕多年的軍購弊案再現破案曙光,也給了民進黨政府藉選舉炒作此案的良機。

拉法葉案掀起滿天風雨,主要關鍵是軍購佣金流向兩岸高層,這部分因為涉及台灣和法國雙方國防部的保密條款,真相始終不明。曾前往法國與前外長杜馬會面的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指出,杜馬向他提及,收受拉法葉艦軍售佣金者,除了台灣和大陸官員外,還包括前美國總統身邊的人。

八十年代末,台灣海軍十年兵力整建計劃光華二號,開始與法方洽談購買六艘拉法葉艦,成為海軍二代艦主力,在當時被認為是台灣在外交與軍事上的重大突破,只是這宗創下採購天價(台灣以比市場高一倍價格一百六十億法郎購得)的軍售案黑幕重重。

七億美元回扣到台灣

售台拉法葉艦價格膨脹,是由於付給相關人員巨額回扣。根據台灣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查出初步的佣金洗錢管道流向,相關的佣金至少三億至四億美元(前法國外長杜馬宣稱,軍售案的佣金有七億六千萬美元流入台灣),由拉法葉艦軍購代理商法國湯姆笙公司付佣金億而富公司前副總裁席文後,透過葡萄牙的付款代理人,最後佣金分別流向盧森堡的Travlane Haulage Limited和瑞士魯加諾Societe Credito Privato Commerciale兩家銀行,再由席文指定將佣金分配給相關人士。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公布的拉法葉案佣金流向圖,直指約合新台幣四十億元的佣金流向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及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前總政戰部主任楊亭雲。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也點名中共高層收受佣金,包括當時的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國務院總理李鵬、中共軍委副主席楊尚昆、劉華清等人。

法國國營第三電視台的《物證》節目曾播出有關拉法葉艦佣金案內幕,引述法國前檢察官尚皮耶(Thierry Jean-Pierre)在二零零三年出版的《台灣—巴黎連線—拉法葉艦弊案始末》,揭露湯姆笙公司向法國財政部海關總署提交的佣金名單共有六頁,受惠者包括台灣和中共在內的十九人。

追查拉法葉艦案多年的謝聰敏指出,分別有ABC三個管道負責打通中共高層,A管道是汪傳浦,B管道是湯姆笙公司總裁戈梅茲的女友、與中共軍方素有淵源的劉莉莉,C管道是由瑞士方提爾(Frontier)公司運作,負責的是華裔掮客艾德蒙.關和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後來是B和C管道發揮了作用。謝聰敏表示,弔詭的是方提爾公司和台灣駐瑞士代表處同一樓房,他懷疑台灣官方在買通中共高層這件事情上脫不了干係。

台灣支付中共賄款,並非危言聳聽。台北特調小組從拉法葉艦採購價格分析指出,海軍總部(當時海軍總司令為莊銘耀)涉嫌在第一次簽約及第二次修約過程,將法方佣金、台灣回扣暗藏在載台和戰系裝備預算中,以法國「經援」名義透過軍火掮客以巨款擺平中共。法國雜誌《瑪麗安》(Marianne)曾報道,法方用全部佣金中的三分之一、高達十億法郎酬謝中共高層。

台北打通中南海,不能忽略一個重要角色——劉莉莉。謝聰敏指出,杜馬告訴他當年訪問中國大陸時,國防部長劉華清接待他,在他旁邊的人就是劉莉莉,「現在全世界媒體都想找劉莉莉,可能只有當時為她拍照的杜馬有她的照片」。

拉法葉艦原來並非台灣海軍的需求,最後「轉向」是全案問題核心。監察院在調查拉法葉艦案時,明確指出海軍二代艦計劃,曾報請總統(李登輝)裁示核定以韓國蔚山級艦為建造基準,後來前參謀總長郝柏村訪問法國後,購艦方向急轉直下。

民進黨順著監察院的調查方向,將購艦「由韓轉法」的決策責任全部推給郝柏村,卻對當時的三軍統帥李登輝的責任隻字不提,顯然違背常理。其實當年陳水扁任立委時就已經點名李登輝涉案。親民黨立委林郁方指出,民進黨團最荒謬的地方,是故意忽略李登輝在本案中的角色,其實李登輝在購艦的角色非常關鍵。他說,以揭弊成名的陳水扁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八日立法院施政質詢時,就把矛頭鎖定李登輝,並且在十天內四次在國防委員會質詢拉法葉案,還公然點名當時的李登輝總統和參謀總長劉和謙「如果沒有牽扯,為什麼會辦不下去﹖」

李登輝參與購買拉艦決策在官方檔案中有清楚記載。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二零四次軍事會談中,海軍總司令葉昌桐向主持會議的李登輝報告中法雙方交涉的情形,表示「十二月底可望達成協議」﹔李登輝也裁示﹕「有關光華二號PCEG案,除應賡續加強與法方之聯繫,盡早完成議約外,宜再積極尋求其他可靠來源,期能滿足我海軍作戰任務需求。」但拉案爆發後,李登輝對自己當年白紙黑字的裁示全不認帳。

謝聰敏指出,台灣向法購買拉法葉艦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原本同意售艦的法方遭中共壓力而變卦,第二階段是在打通中共高層後,法又同意售艦。他認為,第一階段是郝柏村全權主導,但第二階段牽涉到與中共的複雜關係,「不是郝柏村可以獨力承擔」,「當時李登輝派密使蘇志誠到大陸訪問,發揮了作用」。但民進黨現在對「密使說」避而不談。

台法兩方總統府私通

拉案疑點重重。傳言直指前總統府高層涉案部分,仍是一團迷霧。巴黎《世界報》(Le Monde)報道指出,湯姆笙公司前總經理布利安在筆錄中表示﹕「台北方面的汪傳浦和台灣高層定期有所接觸,最後達到總統府。」這項說法,其實和尹清楓案重要關係人郭力恆先前所說,拉法葉艦軍售弊案是「總統府對總統府的交易」的說法不謀而合。

陳水扁日前在高雄、台南助選時聲稱,檢調單位已經將拉法葉案佣金流向帳戶資料抱回台灣,「我很快就會把過去涉案的黨政軍要員一個個抓出來」。這是不是選舉語言﹖選舉又如何燃燒到民進黨本身﹖看來,拉法葉的雙刃劍,還會在選後展現威力。■
汪海濤:江澤民朱鎔基受賄軍火商

作者﹕汪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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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訊】在台灣已鬧了多年的拉法葉艦軍購案,在台灣三合一地方選舉前夕又曝出一個驚人消息,此案有高達一億七千萬美金的佣金(或回扣)流入中國,用來向中共高層行賄以求中共不再阻止法國向台出售拉法葉軍艦。
報導指,收受賄金的中共高層有當時的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軍委副主席楊尚昆、劉華清、總理李鵬、副總理姚依林、外長錢其琛、姚依林女婿現北京市長王歧山,以及當時的上海市長朱鎔基等八人。拉法葉艦軍購案是指一九九二年台灣國防部以十一億美元從法國湯姆森集團購買六艘拉法葉驅逐艦的軍購合同。最初在台灣與法國協商此軍購時,由於中共方面施壓,當時的法國總統密特朗停止拉法葉艦的出售許可。但在朱鎔基從上海市長調入北京任副總理不久,即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出訪法國。朱鎔基與法國外長杜馬會談後,杜馬奇蹟般地突然宣佈,同意出售拉法葉艦予台灣。

由法外長情婦回憶錄引爆案情

一貫堅決反對外國軍售台灣的中共這次也出奇地通融,說只要法國不出售隨艦武器裝備,便可將其視為民用交易而放行。一九九一年六月十四日法國政府批准此軍售,六月二十五日,中共副外長田增佩訪問巴黎,與法國政府達成了最低限度的諒解,據杜馬後來的回憶錄說,他對中共的善意也感到意外。

這宗看來已無希望揭曉的軍購案何以能奇蹟般地起死回生,當初很少人猜到其背後牽涉中法台三國政要的巨額回扣五億美元黑幕交易。

此案內幕曝光是始於拉法葉艦軍購案完成的次年十二月十日。此軍購案的執行人,台灣海軍總部武器獲得室上校執行長尹清楓被人發現溺弊於宜蘭縣近海,海總軍法處判定為自殺,卻留下了許多疑點,令人懷疑尹清楓可能非自殺,其死可能與台灣軍方集體舞弊有關。但當時國民黨執政,李登輝當總統,尹清楓離奇死亡案不了了之。

但事過數年後此案卻在法國引爆。事緣已卸任的法國外長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一九九九年因被控侵吞社會資產被拘押五個月,她怪罪杜馬不出手相救,遂以「失寵的情婦」自稱出版了一本自傳《共和國的婊子》,披露她曾因拉法葉軍艦案向情夫杜馬關說,以及杜馬涉及的其他腐敗問題,而使已告老返鄉的杜馬受到調查,調查人發現其私人賬戶中有一千七百八十萬法郎來歷不明。

二00一年一月杜馬因腐案受審,使拉法葉弊案的內幕逐漸曝光。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的作中間人法國公關公司「億而富」聘用鍾古夫人作公關,以情色和財富遊說杜馬批准拉法葉案,一九九一年四月為疏通北京,杜馬還帶著鍾古夫人到北京出差。杜馬聲稱,他手中掌握一份湯姆森集團行賄名單,已交法國政府,由於涉及國家機密,法國政府拒絕交給台灣當局,杜馬後來判刑三十個月,但在上訴後被巴黎上訴庭宣判無罪,但鍾古夫人的一年刑期卻未獲得赦免。耐人尋味的是上訴法庭在宣判時卻迴避拉法葉艦交易,背後似有某種國際政治因素的介入。現在看來一是怕牽連法國政壇,二是怕得罪中共。

不過杜馬一案在法國媒體曝光後轟動一時。政界高官,金錢美女,再加上牽涉中法台三國政治和佣金黑幕,被人稱為猶如一部引人入勝的法國十九世紀政治陰謀兼艷情小說,國際媒體指這是法國大革命以來最大政壇醜聞。據悉杜馬與鍾古夫人的故事已有人在籌劃拍成電影。法國左派解放報在報導中懷疑是拉法葉艦的製造商湯姆森集團主導謀殺了尹清楓,因尹清楓在溺水之前曾到法國考察拉法葉艦的建造過程,在後來的報告中對戰艦及購艦過程中的諸多弊端,如貪污行賄等提出質疑。湯姆森集團害怕尹清楓阻撓嬉筆交易而主謀將其殺害。

中共受賄一億七千萬美元

杜馬案的受審使在台灣早已沉寂的尹清楓案再受矚目,二000年民進黨總統陳水扁成立尹案特別調查小組,但最後也未查出任何結果。但已有消息傳出此案一大筆佣金是給了中共領導人,江澤民、錢其琛、劉華清和朱鎔基收了錢。當時湯姆森集團給的回扣即佣金約五億多美元,其中三分之一送到了中共手中。

按民進黨十一月二十六日的最新說法,總計流入中共手中的佣金為一億七千萬美元。一筆交給一位遊走於兩岸政要之間的一位女軍火商劉莉莉(該女商人是國民黨將門之後,其父與中共一些將領是朋友,本人當過模特兒和空姐。民進黨說她是前國防部長郝柏村的乾女兒,郝已予否認),經手為一億美金。湯姆森集團看中劉莉莉在中共高層的人脈,因此僱佣她去遊說中共政要。她曾於一九九0年十月安排湯姆森的代表宴請中共國防科委主任(時為聶榮臻女婿丁衡高)和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當拉法葉弊案被披露後,劉莉莉留找到江澤民要求保護,而且也得到江的同意,江給她提供嚴密警衛,其轎車掛的是軍方車牌。

中共要挾交出軍艦全部資料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劉莉莉這筆錢是用來打通軍方。現劉莉莉人在上海,今年九月八日以美國護照進台灣,下榻台灣晶華酒店,一兩日後即離境。賴清德說,另一筆佣金七千萬美元是交給姚依林的外甥愛得蒙.關,因湯姆森集團認為劉莉莉無法打通中共黨政關係,需要關再做工作。關某拿到錢後首先拜會的是上海市長朱鎔基。後來在中法達成拉法葉軍購案諒解中起了很大作用。

據法國媒體報導,在金錢的攻勢下,中共領導人妥協,同意放行軍購,開出的條件是法國要提供拉法葉全部資料給中共。賴清德說,一九九0春湯姆森集團三名工程師帶著重達八十公斤的拉法葉艦資料,向中共六十名專家作簡報。

中共八領導人拿了法國軍火商的回扣看來已無疑義,只不過不知一億七千萬美金是放在中南海的小金庫中,還是他們自己的荷包中?李鵬、江澤民不出奇,意外的是那位自稱很清廉的朱鎔基也牽涉其中。他貪了多少?杜馬掌握的受賄名單有沒有他們的名字?

轉自《開放》2005年12月號
監委:軍談記錄 均無郝柏村報告  

〔記者吳明杰╱台北報導〕對於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在拉法葉艦購案中侵犯統帥權,監院調查小組成員昨天表示,李前總統同不同意軍方從韓國蔚山艦轉向拉法葉艦,以及他知不知情,是兩個不同層面的事,前總統李登輝僅在軍方上呈的報告上批「悉」,而非批「可」或「如擬」,既然沒有同意,軍方還繼續進行購案,當然是侵犯統帥權。

  監委指出,郝柏村和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人,堅稱李前總統對於決定採購拉法葉艦的轉變知情,這部分是屬於「蒙蔽」的問題,不過是否「侵犯」統帥權,應該探討的是李前總統是否同意轉向採購拉法葉艦,不應和知不知情混淆。

  監委表示,根據調查小組前後四次前往參謀本部調閱第一六五到二一六次(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七日至八十年八月六日)近五十次軍事會談紀錄,其中有關海軍報告「光華二號」計畫相關的只有四次,但均無郝柏村向總統報告的紀錄,這部分就已有「蒙蔽之嫌」。

  監委說,郝柏村認為「李前總統如果同意,但他不從」,或是「不同意,他卻堅持進行」才是抗命,但李前總統批「悉」只是表示「知道了」,卻不是批「准」,既然沒有准許,就是不同意,而郝柏村要求下屬繼續推動拉法葉艦購案,就是抗命並「侵犯統帥權」。

  監委也表示,李前總統批「悉」的報告內容僅有法國來台接洽,以及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等六人赴法訪查等六行字,根本和軍方已經決定採購拉法葉艦的實質內容無關,要李前總統如何裁示同意或不同意。

  監委認為,調查小組是根據有具體資料的事實,不是空口說白話,也不是言詞之爭,郝柏村不但在監院約詢時說不出具體事實,現在也還舉不出具體證據。

  監委強調,整個「光華二號」購案轉變,郝柏村「蓄意蒙蔽」在先,又「侵犯統帥權」在後,李前總統因軍方未進行詳細的軍購背景報告,要求軍方提報,但軍方卻未呈報已決定向法購艦,如此一來李前總統根本已經沒有決策空間,當然也沒有下令、裁示和反對的機會。
台灣就“拉法葉”艦軍售案向巴黎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2003-11-06 10:48:55 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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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訊 據台灣媒體報道,法國費加羅報近日報道指出,台灣最近採取相當謹慎方式,向巴黎法院提出法國“湯姆森”軍火集團出售“拉法葉”艦案涉及佣金的民事賠償。目前由預審法官范倫貝克(Renaud van Ruymbeke)及德達隆雪(Domonique de Talance)調查的佣金醜聞案,可能因台灣要求賠償而出現轉機。

  費加羅報稱,由於法國政府三度拒絕司法當局要求調閱被列為國防機密的售艦檔案文件,使涉及可能高達七億六千二百萬歐元不明佣金的本案調查被迫停頓。該報說,台灣出面要求民事賠償,將使本案調查從敗部復活。

  台灣海軍在一九九一年八月間與法國“湯姆森”軍火集團簽署六艘“拉法葉”艦交易契約,總價高達一百六十億法郎,目前已更名為“札勒斯”(Thales)的“湯姆森”,按造艦交貨進度分批支付這筆鉅額佣金給促成交易有功的人士,其中有部分回流法國。法官懷疑法國一些左右派政壇人物大受其惠。

  如果法國司法當局查出佣金真相,台灣自然有權要求“湯姆森”公司賠償,亦即法國政府應負責償還所支付的不法佣金。因此,台灣當局採取的司法步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台灣要求民事賠償也會對范倫貝克的調查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因為台灣可以依照案情的需要,向法國司法當局提供所調查的資料,這些寶貴的資料可能就是法國政府以國防機密為由遭到凍結的那些。台灣可以揭發為“湯姆森”遊說的仲介者名單,以及回流法國的佣金受益人。

新聞背景:臺軍採購法國“拉法葉”艦弊案

  1993年底,台灣“海軍總部”失蹤上校尹清楓的屍體漂出海面後被發現,隨後扯出法國對臺軍售重大舞弊案。台灣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9名涉案退役軍官遭到起訴。2000年3月,法國前外長迪馬因涉嫌此案而被迫辭職接受司法調查。這與20世紀90年代初法國向台灣先後出售6艘“拉法葉”護衛艦和60架“幻影”2000型戰鬥機的事件有直接關聯。

  原來,1991年法國出售給台灣的6艘護衛艦,原先議定的價格總額是110億法郎,而最終成交價格則達到160億法郎,這多出的部分便是佣金和回扣。1992年法國售臺60架“幻影”戰機及配製導彈總額290億法郎,佣金佔到25億法郎。

  正是在這筆錢的作用下,時任法國外長的迪馬向密特朗總統遞交了一份報告,建議有條件地批准向台灣出售護衛艦計劃,為1991年6月5日法國政府最終正式批准這一計劃鋪平了道路。

  2002年4月2日,台灣當局再次成立“海軍光華二號調閱委員會”,繼續追查台灣軍方的“拉法葉”艦舞弊案。至於臺海軍當年向法國採購6艘“拉法葉”艦價格為何比新加坡向法國購買的6艘同級艦金額高出3倍,臺海軍的解釋是,新加坡買的6艘軍艦隻有第一艘是在法國建造,其他5艘以合作方式在新加坡建造,而且,新加坡買的6艘艦僅是空船體,台灣海軍買的軍艦還包括作戰系統等重要軟件,所以在價格上當然不同。

  但台灣當局一方面在追查黑幕,另一方面卻又認為這筆錢花得值得。臺“國防部”官員辯解說,由於台灣軍售管道有限,“拉法葉”艦作為台灣打開對歐採購管道“第一件重大採購案”,這樣的高價格已是“合理價格”。(編輯 余廣欣)
企畫:沈清楷 ( 歐台會 )
採訪:何澄輝、陳奕齊、黃恩宇、陳佑豪
攝影:黃恩宇

楔子:
「拉法葉艦佣金弊案」,不但在台灣是人人耳熟能詳的跨世紀大案子,同時也在法國乃至於歐洲、以及國際間,都是一個備受側目和議論紛紛的大案子。該案不但暴露出前朝黨國體制下的貪汚腐敗、營私舞弊而目無法紀的自私心態,尤其不可原諒的是,竟然還凸顯出國民黨執政時期毫無敵我觀念的荒謬內情。其中,更重要的是讓外界藉此看清楚一些民主國家的政客,為了個人一己之利或其集團之私益,完全無視最起碼的基本道德標準,他們成群結黨肆無忌憚貪婪的巧取豪奪,並且跨國進行謀財害命的令人髮指直之可惡犯罪事實 !! 然而,或許正因為本案所呈現的陰謀太過龐鉅,內情盤根錯節到如入迷宮,想要一窺全貌,實際上是需要投注長期的毅力與不懈努力,甚至可能還要冒著各式各樣不可預測的風險,因此坊間有關「拉法葉弊案」或「尹清楓命案」的書籍雖然汗牛充棟,唯真正對於本案投入長期、深入關注,甚至多次自行到第一線明察暗訪者則更是寥寥無幾。
幸虧,在這酷似黑洞深淵裡面卻仍有著這麼一個鍥而不捨的身影,默默長期孜孜不倦的秉持新聞工作者的良知與傳媒貫有的敏銳,堅持「亞伯拉罕的信心」( Against all hope in hope ) 發掘真相,甚至在十餘年來不遠千里迢迢,親自無數次踵足到事件相關現場實地查證調查,包括首次發現此案關鍵人物汪傳浦在舊金山與倫敦的隱身處所…等等關鍵資訊。相對於今日淪為捕風捉影的台灣媒體惡化環境下,除了令入不忍卒睹的腥羶色一再被過度炒作,剩下的似乎僅是價值空虛的不知所云囈語而已!!然而,在如此舉世皆濁氛圍中,仍還有著這麼樣的一個身影,依舊不改其志得秉持著新聞人該有的專業,無視於外界的毀譽,繼續堅持批判與追求真相的良知行事。
也因為他的存在,使我們相信新聞追求的理想與良知始終不滅,而這個人就是溫紳 ( Windson ),從一九七八年便以筆名「蔡漢勳」出現於台灣傳媒界的新聞人。
今年所召開的的第三十六屆「歐台會」年會,係假義大利羅馬附近的度假勝地Fiuggi舉行。而本次年會中也邀請到溫紳與會演講。故藉此難得的機會,「歐台會」也在此會議繁忙之際,特別企畫了這次的溫紳專訪。一來是向這一位堅勁耿介的諤諤之士致敬,二來也向溫紳請教對「拉法葉案」的通盤看法與對台灣媒體的深入觀察,希望在這短暫訪談之對白中能激發出部分真相以分享國人。

以下即專訪內容:

何澄輝:溫紳您好!我們是「歐台會」媒體部的成員,想藉此機會跟您做場專訪。

長期以來,您對「拉法葉案」觀察與持續追蹤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對於此案,各界仍抱持高度的關切。我們想請教的是,以您長期追蹤報導「拉案」的過程與經驗,目前「拉案」的困境究竟在哪?
溫 紳:困境應在於「意志力不夠」所致吧? !

阿扁總統早在七年前便曾宣示「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這話算是講得很重,所以當時他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時,郝柏村就在「中國時報」寫了一篇「何謂國本?」的文章。他的意思是要給阿扁上一課,意指:「動搖國本」的這個「國本」,可能陳水扁總統還搞不清楚!

而名漫畫家CoCo隔没多久也在當時的報端畫了一幅漫畫:「特調小組」檢察官跑去前總統李登輝的家門口,敲門說:我要找「國本」先生。從這些意涵就可以知道,「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一詞,其實在朝野的解讀不太一樣。也許郝柏村認為,你(指陳水扁總統)是不敢辦的!所以你(陳水扁總統)說「不惜動搖國本」,我就給你上一課:「國本是什麼?」。

CoCo則是知名的自由派漫畫家,他居然敢用這種漫畫來表達檢察官跑到前總統李登輝家去要找「國本」先生,其實這種幽默也是一種影射。所以,「特調小組」辦到今年七月三十日已經成立七週年,雖然有其成績表現,比如 : 郭力恆兄弟的兩千五百四十九萬餘美金,再加上凍結以來衍生的利息,總計已逾兩千六百多萬美金,換算成新台幣相當於有十二億元的不法所得,「特調小組」已經取回,算是第一張成績單。

這個成績單,關鍵在於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時批准了「免死狀」(對於瑞士官方要求有關涉案人汪傳浦的保證),因為當初伯恩的司法當局要求台灣一定要保證不會對汪傳浦處以死刑。所謂「免死狀」…一般而言應該是由總統才能夠特赦,而非行政院長能予決定。可是陳水扁總統似乎没有太大的意願而完全授權給「特調小組」來做決定。「特調小組」遂由法務部長及檢察總長出面,結果部長或總長層級未被瑞士接受而遲未拍板。直到謝長廷上台出任行政院長後,他決定簽署這一「免死狀」的承諾書,也因此發揮臨門一脚效應,這才啟動瑞士政府願意把汪傳浦所藏匿之資料交付給台灣。

司法互助合作啟動後的連鎖反應之一: 就是郭力恆兄弟在瑞土的佣金帳戶浮現了。浮現以後,導致郭力恆後來也對此伏首認罪。原來郭力恆在軍事監獄中從不承認他有拿過什麼「拉法葉弊案」的好處,但在汪傳浦家族保險箱內的資料拿出來比對,郭力恆兄弟當年幾月幾日進進出出的帳目通通一目了然,所以郭力恆兄弟無法辯駁,只好把這些錢吐出來還給國庫。

這些吐出來的十二餘億元新台幣,好歹是第一張成績單。但凍結在瑞士還有五億兩千萬美金,如果加上利息已有六億三千餘萬美金的汪傳浦家族不法利得,換算成新台幣約有兩百億餘元新台幣,目前仍在打官司。但當這個官司正在開打的時候,法國方面卻也已經先聲奪人軋一脚在索賠了。據稱因為法國政府認為,這筆錢是他們的國營企業「湯姆笙公司」依據契約價款的 18.6%匯佣進汪傳浦的帳戶,所以錢應該是該退回原來的出處。雖然原始的真正出處是台灣,因為是台灣把購買拉法葉的錢匯到「湯姆笙」,「湯姆笙」再撥出18.6%轉到汪傳浦的佣金帳戶。所以才會發生目前的六億三千餘萬美金(換算台幣約兩百多億)被凍結在瑞士。

事實上,台灣目前也對法國當局提出違約索賠的商務仲裁官司。因為依據購買拉法葉艦契約上面的「排佣條款」規定,如果賣方付出多少佣金,賣方就必須賠償台灣同額的佣金價金。所以我們(台灣)目前是對法國正式索賠五億九千萬美金賠償。結果法國人的如意算盤是,法國把汪傳浦被凍結的六億三千萬美金要回來,再還給台灣五億九千萬美金。台灣則擺明立場拒絕法國似是而非的詭辯,強調這根本是兩碼子事。汪傳浦是貪污到台灣的拉法葉案佣金,我們要把他像郭力恆吐出來一樣地全要回來,至於法國則是違反了當時簽訂契約的「排佣條款」,所以應該另外賠償。

可是 ,站在台灣軍方的立場似乎則又不然,因為誠如眾所週知之情形,所有的軍火買賣包括: 拉法葉、幻象機及雲母飛彈,這些尖端武器的後續零附件是非常重要。有些圈內人常說,所有的軍火交易中,我賣給你第一筆是「喝湯」而已,後面的二、三十年維修,以及零件的補給才是「吃肉」!如果法國人惱羞成怒,不再賣給台灣相關後續的零附件,則台灣所購之幻象機或拉法葉艦就可能沒辦法全面服役。所以這實在是一個「痛處」!這種難言之隱的狀況,儼然已變成台灣必須通盤考量與拿捏的燙手問題。一言以蔽之, 法國現在正是「吃台灣夠夠」!

何澄輝:我拜讀您的大作,發現「拉法葉弊案」的最大阻力似乎來自軍方,軍方似乎不太願意對此案進行更進一步的追究。
溫 紳:因為軍方就像過去海軍總司令顧崇廉所宣稱的看法—一 顧崇廉是取代了第一位台籍總司令莊銘耀而出掌海軍總司令一一 顧崇廉說:軍方要走出「尹清楓的陰影」。事實上, 所謂「尹清楓的陰影」就是「拉法葉弊案」!而「拉法葉弊案」,劉和謙這位過去在李登輝時代當過參謀總長者,他便感慨講過:「拉案」的發生是甲午戰爭以來,海軍的第二次奇恥大辱!亦即此案的發生,實在是非常大的喪權辱國紀錄。
我們都知道,甲午戰爭爆發前夕,慈禧太后把購買軍艦的錢移去建蓋頤和園,「拉法葉弊案」在某種程度上其實也有一點像。因為我們買的拉法葉艦, 其實只是載體而幾乎與空殼無異,而在艦上的電戰系統方面,我們的敵人中國卻獲得比台灣更先進的裝備。這也無怪乎劉和謙會認為此乃甲午戰爭以來的第二次奇恥大辱!對於軍方來講,此一弊案簡直是不堪聞問的!非常丟人現眼的!海軍不但死了一個尹清楓上校,後來又被查出整個契約竟被灌水 18.6%,而且是罪證確鑿。這是因為瑞士提供給台灣的資料顯示,當年的幾月幾日匯款多少即被轉帳匯入佣金帳户、全部進出的明細表都一目了然。

又例如:郭力恆原來是抵死不承認,但當檢方把瑞士提供給台灣的資料出示給他看後,當場啞口無言!因為所有的錢是什麼時候進去、轉出去多少…全都一清二楚!單從這點就可以發現,瑞士提供給我們的資料相當有用。但也相對顯現出的另一問題即是:除了郭力恆兄弟以外,汪傳浦家族的這些資金進進出出,到底流向何處???

此其中,有一個特殊現象,這也是我特別留意到的地方,亦即汪傳浦家族的佣金帳戶內有一家名為「EFG 」的銀行,「EFG」這名詞,剛好出現在最近的信託兩百多億新聞上。過去的信託訊息是在公元二00三年時交付「 Credit Suisse」(瑞士信貸銀行),這家金融機構正巧也是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户最大一筆之所在的銀行。而那時「EFG 」這家銀行尚未浮出檯面。直到前(2005)年 十一月七日 由瑞士提供查扣的資料給台灣後,「特調小組」始在去年 九月二十八日 公布具體求刑起訴書中,相關附件這才披露與佣金相關的銀行內還有一家是叫做「 EFG」。故而從信託「Credit Suisse」到信託給「 EFG」。恰好這兩家銀行都是跟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有來往 !! 事實上,「EFG」對一般人來講是很生疏的,如果不是去年「特調小組」公佈具體求刑起訴書,外界也不曉得有這麼一家銀行。從這點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傳聞中指稱法國檢方曾私下知會過跑這條線的外籍記者,他們強烈懷疑汪傳浦全家只是在幫某些人代為保管佣金帳户。汪家充其量可能只是人頭而已。因為他們可能全是人頭角色,故而在帳户上似乎無法自主性動彈,對於這筆錢彷彿不能直接動用,可能只是扮演代管角色而已,而真正懂得密碼,或者可以簽名轉移者極可能是幕後的某些人。而這些人在這些年,動不動就把錢來個「信託」,好像要把見不得來路的錢財「攪成一片」 ?! 照理講,這種事應該涇渭分明,甚至要對於與汪傳浦來往的相關銀行避之唯恐不及,更遑論會將大把錢交付給其信託。所以聽說當年有人執意要信託給瑞士信貸時,不少人便極力反對!因為他們認為此舉無異「對號入座」。特別是大家一聽到「瑞士」,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洗錢」這種不良的印象!但卻搞不懂為何有人要執意給瑞士信貸?

如果這是無意中的巧合,或許算是一個偶然也罷,但第二次的信託又是交給「EFG 」!竟然又是跟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重疊,有一又有二,有時候不免會讓人納悶:不禁懷疑這些錢的彎來轉去過程,彷彿就是要利用信託名目與汪傳浦佣金帳戶重叠而從中有所混淆,因為金額恰巧又是有點吻合,皆是兩百多億,可能到時候又可運用「五鬼搬運」的手法,把汪傳浦家族的佣金帳戶內金錢,到時候又變成另一名目而回到他們的手中。這樣的疑慮陰影讓人揮之不去,個中蹊蹺委實啟人疑竇。

當然這只是猜測有此可能性而已!無法予以百分百確定。但是一而再,從「Credit Suisse 」到「EFG」,怎麼會一而再的重履覆轍呢?何況這件事在當時砲聲隆隆,「聯合報」都有報導的紀錄,外界都難以理解錢怎麼會非去給「瑞士信貸」或「 EFG」信託不可?
尹案不隱 該破就破 (09/12/2007 自由時報)

備受國際側目的「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在今天屆滿十四周年;雖然死於非命的尹上校屍骨已寒,阿扁總統也在七年半之前宣佈成立特調小組,公開聲稱「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但在前朝黨政軍特共犯結構層層阻礙下,案情始終撲朔迷離,也使得民進黨政府未能落實轉型正義。

這件被外界形容為「隱案」的「尹案」,當年之所以爆發並喧騰一時,主因係尹清楓擋了別人的升官發財之路!因為,案發當時( 一九九三年)的尹清楓,雖然僅係官拜海總武獲室執行長上校,但卻已內定三週後晉升為少將,這是前總統李登輝為了剷除郝柏村的軍權,刻意拉拔慘遭冷凍的劉和謙出掌參謀總長、以及首位台籍海軍總司令莊銘耀、再加上畢業自中正理工學院而非海軍官校系統的尹清楓接掌二代艦的整軍建武計畫,完全打亂了「郝家班」掌控槍桿子之海軍人事佈局,因而埋下了形同未爆彈的殺機。

所以,當尹清楓新官上任半年餘便離奇遇害,提拔他的總司令莊銘耀也因連坐處分而被迫下台,卒使郝系人馬的顧崇廉重掌兵符,海官系統也入主武獲室,一切還原「郝家班」原來的海軍人事規劃,遺憾的是,尹清楓卻無辜成了軍權腥風血雨鬥爭下之祭品。而且,縱然李登輝在擔任總統時頒發旌忠狀,阿扁總統也追贈「六等雲麾勳章」,補足其追封少將資格;可惜,全被海軍系統的國防部長作梗擋下,以致尹清楓迄今晉升無望,也凸顯了台灣人總統力有未逮!

何以軍方對於被犧牲掉的同僚如此無情?從過去政戰系統百般抹黑尹清楓的私德、乃至於海軍高層迄今阻礙查明真相,外界始終難以理解,直到政黨輪替後驚傳「拉法葉艦弊案」佣金有五億兩千萬美金,如果加上其他軍火回扣,累計匯入汪傳浦家族帳戶的非法佣金高達九億兩千萬美元,折合台幣三百多億元之鉅。其中,單係尹清楓手下的郭力恆上校,便被查獲藏在瑞士的贓款有十二億餘元!其他尚未浮出檯面之高階將領明細表,由於弊案尚在偵辦中而諱莫如深;不過,因為贓款全都凍結在打官司,顯然尚未分佣到手,所以,這筆軍火回扣的帳,遂使某些前朝黨政軍特「藏鏡人」對尹恨之入骨,導致其身後仍被暗算中傷迄今。

「尹案」爆發的前因後果,堪稱早已昭然若揭,此一「動搖國本」的鉅案如再懸而未決、該破不破,也難怪台灣人總統會被軍方看扁了!

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關鍵詞 : 法國 台灣 中國 軍火

(翟華視點)“拉法葉”軍艦上法國眾生相(涉及20名法國達官貴人)

天下雅加达 天下雅加達 2005 年 11 月 28 日 电 電


法國政府 1991 年售台 6 艘拉法葉艦,其中涉及佣金回流舞弊,在法國成為國家級案件,所涉及佣金高達 6 億美元。 和當年的“泰坦尼克號”一樣,當法國拉法葉級巡防艦案發觸“礁”之時,船上的政客、商人、銀行家、工程師、間諜、法官、男人、女人共同演繹了一場有聲有色有血有肉的經典悲劇,令世上看客不勝唏噓。 在這齣悲劇歷時 15 年之後終於以法國方面的允諾賠償為結局即將落幕之時,我們這裡暫略去涉及台灣乃至海峽對岸人士的“隱情”(過於敏感,還是由別人去寫吧),僅把參與該劇創作、導演以及演出的 20 名法國人做一個臉譜化的速寫,試圖以法國人的角度審視拉法葉案,以饗華語讀者。

1 皮埃爾 · 埃格蘭( Pierre Aigrain )—拉法葉戰艦上的第一人

埃格蘭教授不算個大人物,他能排在本文介紹的人物的第一位,是因為其姓氏字母排序。 但說來也巧了,埃格蘭也可以算是登上拉法葉戰艦的第一人,因為正是他在 1989 年 4 月第一個法國人用嫻熟的英語在中山科學研究院向台灣的軍政要員詳細地介紹了法國軍艦的優越性能,為後來台灣最終放棄幾乎已經定案的韓國“蔚山艦”採購案奠定了基礎。

埃格蘭教授憑什麼說動了台灣的技術人員?

不是憑賄賂,也不是全憑三寸不爛之舌,而是憑真才實學。 埃格蘭早年畢業於美國匹茨堡卡爾內基技術學院,五十年代就是半導體研究的先驅,是後來未來諾貝爾物理學得主 Pierre-Gilles de Gennes 的恩師。 在學術上功成名就後先進入湯姆遜公司,後又進入政界,在德斯坦總統的政府內任要職。 1981 年社會黨人密特朗當選總統,埃格蘭重回湯姆遜擔任該公司總裁戈邁茲的科技顧問,處理相關的國際事務。

當埃格蘭教授在中山科學研究院的介紹結束以後,他回答了聽眾提出的問題:“教授先生,您所介紹的法國軍艦性能固然不錯,但是價格如何?”“微不足道。”回答雖然是個玩笑,但是教授確實一本正經的樣子,典型的法國幽默。 “教授先生,您所介紹的巡航艦叫什麼名字?”“ La Fayette ”教授自豪地回答,這次沒有開玩笑。

幾年以後,在拉法葉艦的“喝彩合同”( contract Bravo )最終在一片喝彩聲中籤字以後,埃格蘭教授在 1992 年 4 月成為“法台友協”( 1991 年 9 月 19 日 成立)副主席。 成立)副主席。


然而,這樣一個關鍵人物,在“拉法葉”舞弊案爆發之後,法國的檢查官們甚至沒有想到要傳喚他取證。 2002 年 10 月 30 日 ,埃格蘭教授壽終正寢,終年 80 歲。

2 . 拉法葉( La Fayette )—老佛爺

巴黎有一家大賣場,到此一遊的中國人都叫它“老佛爺”。 這老佛爺其實就是“拉法葉”,和台灣人買的巡航艦是一個名字。 在法國,不光大賣場、軍艦可以叫拉法葉,而且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一條寬闊的拉法葉大街。 到底誰是拉法葉? 拉法葉,全名是 Marie Joseph Paul Yves Roch Gilbert du Motier de La Fayette La Fayette,生於 1757 年,死於 1834 年。 他不僅參與了 1789 年法國大革命,還是喬治 · 華盛頓的麾下一員虎將。 法國人常說,是一個叫拉法葉的法國人把美國人從英國人鐵蹄下解救出來。


3 . 讓 - 克羅德 · 阿勒貝薩爾( Jean-Claude Albessard )—神秘的人

在許多人眼裡,阿勒貝薩爾是個神秘人物,據說是法國情報機構( DGSE )的“榮譽”特工。 準確地說,他曾經是一個軍人,退役後進入湯姆遜公司負責遠東軍火業務,常駐東京,娶了日本女人為妻。

1989 年 3 月他在台灣與負責“光華”計劃的海軍高級將領接觸,了解到台軍參謀總長將在當年 5 月率團訪問德國,立即向總部作了匯報。 湯姆遜公司立即與造船局( DCN )緊急協調,準備相關材料,力邀參謀總長在訪德之前在 1989 年 5 月 5 日 到 6 日順訪法國。 正是這次 48 小時的短暫訪問對台灣後來決定放棄韓國的“蔚山艦”轉而購買拉法葉艦起到了關鍵作用。

讓 - 克羅德 · 阿勒貝薩爾被懷疑與台灣海軍尹清楓少校的死亡有關,但這位神秘的讓 - 克羅德 · 阿勒貝薩爾自己也於 2000 年 3 月去世,官式說法是死於癌症。 他的死使拉法葉案失去了關鍵的證人。


4 . 讓—弗朗索瓦 · 布里昂( Jean-François Briand )—不可能的任務

讓—弗朗索瓦 · 布里昂作為總經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算是一個叱吒風雲的人物了。 但是 那一天在公司董事長戈邁茲的辦公室,布里昂卻領教到了當一個下屬的滋味。 因為前一天夜裡密特朗總統決定拒絕向台灣出售拉法葉艦,眼看這件運作多年的好生意就要泡湯了,戈邁茲不能不急。 布里昂表示可以運作,當然免不了要花點錢打點。 戈邁茲點頭應允,表示可以不惜代價。

布里昂面臨的問題非常棘手,他需要向總統府和外交部施加影響改變他們的決定,同時要安撫北京,穩住台北,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正在一籌莫展之際,埃爾夫公司的二號人西爾文找上門來,說是要拉湯姆森二號人物一把。

但當時布里昂滿腹狐疑:“你為什麼要幫助我們?”西爾文胸有成竹地回答:“埃爾夫在中國有巨大商業利益。我們不想因為中法之間的外交摩擦而受損失。”

5 . 阿爾弗雷德 · 西爾文( Alfred Sirven )—成也商人,敗也商人

這個人是拉法葉案最關鍵的人物,也是經歷最富傳奇色彩的人物。 應該說這是一個在商言商的商人。 成也商人,敗也商人。 1990 年初,由於密特朗拒絕批准向台灣出售拉法葉艦,湯姆遜公司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儘管動用了台北、北京兩條管道,但依然沒有明顯進展。 這時候有一個人看準了這個“商機”。

這個人就是阿爾弗雷德 · 西爾文,他是埃爾夫石油公司的總經理,也就是二號人物。 經埃爾夫董事長洛易克 · 勒夫洛史—普里讓同意,西爾文約見湯姆遜公司的總務經理讓—弗朗索瓦 · 布里昂。

西爾文提供了埃爾夫的兩條管道:一路可以說服北京不再反對法國對台出售拉法葉艦,另一路可以通過克里斯蒂娜 · 德文—若 古尔 古爾 夫人做迪馬外長的工作,請他支持喝彩合同。 後來西爾文談到僱傭若 古尔 古爾 夫人的理由: “ 她比我接近洛朗 · 迪馬途徑更好,更快。 ” 並且解釋說,這種僱用方式在法國工商界並非罕見。 “ 用人的時候,你肯定期待出結果。 ”

於是,湯姆遜公司與西爾文推薦的一家在瑞士的公司簽了服務合同,服務費是“喝彩合同”的 1% 。 當然,湯姆遜公司也不是傻瓜,在合同中規定只有在“喝彩合同”生效且款項支付以後才會向這家瑞士公司付款。

拉法葉艦和其他涉嫌埃爾夫公司的舞弊曝光後,西爾文神秘地失踪了。 法國在他逃亡後共發出 4 次國際通緝令,但西爾文此後一直踪跡不見。 1999 年 8 月,法國《巴黎競賽畫報》的一名記者在經過長時間調查後發現,這位巨貪竟和情婦一起躲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郊區一座不為人注意的小城,過著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而為他一手操辦這件事的,竟是他原來的菲律賓女傭,一個叫維爾瑪 · 梅迪納的女人。 說起西爾文與梅迪納的相識,也頗具傳奇。 1995 年 1 月,當時西爾文的妻子在其海濱別墅意外死亡。 梅迪納的女兒格拉絲當時在西爾文家中負責照料其妻,意外發生後曾叫來母親幫忙。 這兩個女人獲得了西爾文的好感與信任。 西爾文通過維爾瑪在菲律賓銀行里工作的同鄉,將大把金錢轉移到了國外。 1997 年案發後西爾文和梅迪納一同跑到菲律賓隱居起來,梅迪納成為西爾文的情婦。 2001 年 2 月 2 日 菲律賓警方在馬尼拉以南 60 公里 60 公里 的一個休閒勝地逮捕了西爾文。


2003 年 11 月,法國巴黎刑事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西爾文 5 年徒刑。 雖然被判 5 年監禁,但是已經被拘押三年多的西爾文 2004 年 5 月出獄。 2005 年 2 月 11 日 午後,西爾文因心髒病突發,醫治無效,拋下了 44 歲的新婚妻子梅迪納,在法國 Deauville 市家中逝世,終年 77 歲。 這位據稱其掌握的爆炸性秘密可以讓第五共和國毀滅 20 次的埃爾夫大內主管,終於作了一次厚道人,帶著令多少政商界人士尷尬的難言之隱,就這樣走了。

6 . 克麗斯蒂娜 · 德維耶-榮古爾( Christine Deviers-Joncour )— “共和國娼婦”

Putin de la R la R épublique )是生於 1947 年的 榮古爾 夫人 1998 年出版的一本自傳的書名,所以也可以說是榮古爾的自稱。這位共和國最著名的女人還出版了另外兩本書,一本是《公關》,另一本是《喝彩行動》(這本書有一個副標題:“出售軍艦給台灣的佣金去哪兒了?”)。

榮古爾在 1989 年至 1991 年曾是埃爾夫公司的“公關”,她的雇主和直接上司就是埃爾夫的大內總管西爾文。 1996 年 11 月,預審法官埃娃 · 若利收到檢舉信,密告榮古爾在巴黎七區里爾大街有一所價值 1700 萬法郎的 320 平米豪華公寓。 經搜查,榮古爾確實住在那裡,但是她卻不承認自己是房主,而且對購置該房的資金來源語焉不詳閃爍其言。 法官發現,一個名叫吉爾貝 · 密阿拉的人參與了該房的購置,而吉爾貝 · 密阿拉正是西爾文所提到過的湯姆森與馬特拉公司與遠東方面聯繫的管道。 這座被稱為“金鑰匙”的豪宅則成為了榮古爾與其情夫、法國外長迪馬的愛巢,而迪馬又是一度反對對台售武的決策人物之一。 就是這樣,法官就將若干件表面看起來不相關的人與事聯繫了起來。

夫人透露說, 1990 年的某日,她陪迪馬參觀古希臘藝術展,發現迪馬的眼光久久停留在一些雕像上,表現出十二分興趣。 善於察言觀色的她立即領會了情人的心意,沒過幾天,近 30 萬法郎的幾件雕像就送到了迪馬的案頭。 這些開銷的來源自然是埃爾夫公司的西爾文。

2000 年 3 月,作為對台軍售的巨額回扣見證人榮古爾夫人接受新黨李敖和馮滬祥的邀請訪問台灣。 “共和國娼婦”的風采令桀驁不馴的才子李敖頗為 “ 心動 ” ,不住口地稱讚她 “ 有法國女人味、夠勇敢、夠俠義 ” 。

2003 年 1 月 29 日 ,巴黎上訴法庭確認克麗斯蒂娜 · 德維耶-榮古爾夫人3 0 個月徒刑 , 其中18個月監禁 , 併罰款 152459 歐元 。

繼《共和國的娼婦》等書後, 榮古爾 夫人 2004 年 1 月出版了《你男我女》( Toi Masculin, Moi Feminin )的新書,接連四周榮登暢銷書榜首。 她還打算投身演藝界,創作演唱“你男我女”、“愛情 = 不可能”、“無家可歸”、“最後留言”等歌曲。 榮古爾 夫人在接受合眾社訪問時表示,她從 8 歲起即喜歡哼哼唱唱,同時也透露出追求她最好的方式就是對她唱情歌,這次出專輯可以幫助她忘記這幾年的痛苦,例如“最後留言”這首歌,就是要唱給棄她不顧的迪馬聽的。 她還希望有機會親自唱給台灣人聽。

7 . 洛朗 · 迪馬( Roland Dumas )—共和國第五號人物

法國官場也講究排名,總統、參議院議長、國民議會議長、政府總理是排在前四位的大人物,那麼排在第五位的是什麼官呢? 這共和國第五號人物的官職,連法國人也未必知道:法國憲法委員會主席。 在拉法葉艦舞弊案東窗事發的時候,法國憲法委員會的主席是洛朗 · 迪馬。 迪馬是密特朗的忠實盟友, 1988 年社會黨執政時任外交部長。 1993 年在社會黨大選敗北之後,迪馬外長當不成了,但搖身一變被仍然任總統的社會黨老友密特朗在 1995 年任命為國家第五號人物。

作為男人,洛朗 · 迪馬風度翩翩、羅曼蒂克而又知識淵博,是法國的大眾情人。 作為外長,迪馬堅決反對對台軍售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要顧及與中國這個世界大國的關係。 而且,當時迪馬全力的柬埔寨和平進程正處於關鍵時刻,期望青史留名的迪馬迫切需要中國的合作。 但是,是什麼原因使迪馬最終改變了態度,從強烈反對轉而有條件支持向台灣出售拉法葉艦呢?

1991 年 4 月底,迪馬外長訪華,歡迎宴會上“不經意地”向中方提及可能向台出售拉法葉艦。 5 月初回到巴黎以後,迪馬就拉法葉艦問題向密特朗總統寫了一份報告。 報告首次顯示迪馬反對軍售台灣的立場已經發生變化,他為出售拉法葉艦提出了三項條件:( 1 )出售軍艦但不出售艦上武器;( 2 )軍售需與民用合同掛鉤(如出售向台高速火車等);( 3 )由外交部掌管對外口徑。 每一個男人的身後就有一位女人。 人們注意到,迪馬外長訪華的隨行人員中有一位氣度不凡的女士,叫克麗斯蒂娜 · 德維耶-榮古爾
2000 年 2 月 29 日 , 在憲法委員會委員們的“建議”下,法國憲法委員會主席洛朗 · 迪馬辭職。 他當天對《費加羅報》記者說了三個字:“我走了”( Je m’en vais )。 他剛一走,希拉克總統立刻任命右派人士接任“共和國第五號人物”。 迪馬是律師出身,自然知道如何為自己辯護。 他義正詞嚴地說:“我在進入政府之前比進入政府之後富有。”

2001 年 5 月,巴黎輕罪法庭的判決80歲的迪馬在任職期間與他的前情婦接受埃爾夫石油公司大量錢財,以 “ 非法挪用社會財產罪 ” 判處2年6個月徒刑,其中6個月實刑,2年緩期執行,並被處以100萬法郎的罰款。 迪馬隨即向巴黎上訴法庭上訴。 2003 年 1 月 29 日 ,巴黎上訴法庭宣判迪馬與埃爾夫腐敗案無涉,當庭釋放。 2003 年 2 月,迪馬出版新作《考驗與證據》( L'Epreuve et les Preuves ),描述了他五年來面對司法陷害直至恢復名譽心靈歷程。

8 . 阿塔利( Jacques Attali )—法國哲人

在法國,只有作家、哲學家一類的人才算得上“知識分子”,而知識分子就容易成為“左派”,雅克 · 阿塔利是作家、哲學家、知識分子,也是左派。 他在國際上也算個名人,據說就是受他的“水平線”( Lignes d'horizon )一書的啟發, Bill Joy 發明了電腦 Java 語言。 冷戰結束後,西方國家籌建歐洲重建與開發銀行( EBRD ),英國人爭得地主國的地位,法國人自然就要做行長(德國人後來成為歐洲中央銀行的地主國,法國人也一樣要爭當行長,此是後話)。 密特朗出人意料地推出長期擔任總統顧問的雅克 · 阿塔利為行長,外行領導內行。 在 1991 年至 1993 年阿塔利的主導 EBRD 的那些年裡,倫敦的總部大樓蓋的富麗堂皇,而東歐的經濟卻每況愈下。

在接受一次媒體採訪時他深有體會地說:“人類的悲劇就在於,如果他能夠做什麼,最後他總是要去做。”( La tragédie de l’homme, c’est que quand il peut faire quelque chose, il finit toujours par le faire )沒有人知道阿塔利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否想到了拉法葉艦,但就在密特朗總統為是否向台灣批准出售拉法葉艦左右為難猶豫不決的時候,阿塔利給密特朗遞上了這樣一個說帖:“我認為屈服於中國的要挾是荒謬的:第一,這個國家的人權狀況沒有任何改善;第二,這是一筆大生意,如果我們放棄,英國人或者其他什麼人就會接手;第三,不同以往,這一次人權考慮與我們的商業利益重合。”
哲學家的話對密特朗有多大影響,只有密特朗自己知道。 但他畢竟最終批准了對台出售拉法葉艦。 不管如何,這位哲學家的建議純粹出於哲學的思考,並沒有個人的經濟利益,可能是整個拉法葉案中最清白的人。

克洛德 · 馬騰( Claude Martin )—信譽維護者

作為法國駐華大使,馬騰在拉法葉艦案關鍵的時刻— 1991 年 6 月 9 日 —給外交部發來一份含有下述內容的電報:“按照外交部的指示,我向中國各有關部門通報了與台灣軍事合作的理由 …… 每一次他們對我的說明都是仔細傾聽,但回應頗有節制,只是呼籲我們謹慎行事 …… 重要的是他們並沒有憤怒地衝動 …… 如果我們後退,那我們將在兩岸同時失去信譽。”

這封電報對迪馬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因為它證明法國外長的擔心完全是多餘的,中國似乎並沒有持激烈反對的立場,所以他反對對台出售拉法葉艦的立場也就站不住腳了。 當然,也不排除有人故意誇大中國反應,以便為攫取更多的佣金製造根據。

弗朗索瓦 · 密特朗( François Mitterrand )—華爾茲舞者

在拉法葉艦的問題上,密特朗總統像一個十足的華爾茲舞者,一會兒讓人看見他的面部,一會兒讓人看見他的背部。 也許這與他對中國的矛盾態度有關,特別是在 6.4 時間前後的密特朗,對中國局勢可能的變化缺乏清醒的認識。 當時他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老神在在地說了這麼一句話:“世界上最厚的城牆正在坍塌。”

—— 1989 年初,密特朗總統明確反對向台灣出售武器。 即使是 6.4 事件之後,密特朗總統依然認為不應該向台灣出售武器。

1989 年 11 月,密特朗總統表示同意批准出售。

—— 1990 年 1 月,密特朗總統再次改變立場,拒絕批准出售。

—— 1991 年 6 月,密特朗政府正式批准出售拉法葉艦。

1995 年 5 月密特朗連續擔任兩屆總統任期屆滿離職。 1996 年 1 月 8 日 ,密特朗逝世,終年 79 歲。 屍骨未寒,一部名叫《大秘密》的暢銷書便迫不及待地上了法國的書攤。 這部書是曾任密特朗私人醫生的克勞德 · 古布雷所寫,首次披露了密特朗總統早在 1981 年就自知身患癌症,按理,作為公眾人物,他應該向法國人民公佈此消息,但他卻通過發布虛假報告來掩飾疾病,從而達到了連選連任的目的,結果執政長達 14 年之久。

11 . 阿蘭 · 戈邁茲( Alain Gomez )—決策者

在湯姆遜公司最火的時候,人稱“奧匈帝國”。 阿蘭 · 戈邁茲作為湯姆遜公司總裁,按說權力夠大的了。 但是在法國,想要向國外賣武器,軍火公司總裁說了不算,一定要經過武器出口部級混合委員會( CIEEMG )的批准。 混委會裡面最關鍵的有兩個部,一個是國防部,另一個是外交部。 1990 年前後的國防部長是讓 · 皮埃爾 · 舍維內芒,這個人是一個倔頭,他有一句著名的短句是“一個部長要么閉嘴要么辭職”( Un ministre ça ferme sa gueule ou ça démissionne )。 果然,不久後在第一次海灣戰爭時舍維內芒因為不同意法國參戰而憤而辭職。 但在拉法葉艦問題上,戈邁茲一點也不擔心國防部。 因為捨維內芒和戈邁茲早在 1963 年在法國行政學院(法國政經精英大多自該學院畢業)相識,是老朋友,所以國防部這一票是鐵票。 問題是外交部。 當後來果然外交部成為了障礙的時候,戈邁茲便要求其總經理布里昂尋求管道精心運作解決這個障礙。
除此之外,在拉法葉艦問題上,戈邁茲只有一次充分行使了他的權力。 那是 1991 年 12 月 4 日 , 戈邁茲決定拒絕支付西爾文安排的“北京管道”的“服務費”,因為沒有證據表明那個管道和運作促成了“喝彩合同”的最後簽訂。

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戈邁茲的這個決策在法國引爆了拉法葉艦舞弊案,最終給湯姆遜公司招致了更大的損失。 1996 年 2 月,右翼政府總理阿蘭 · 於佩免去了擔任湯姆遜公司總裁 14 年的戈邁茲的職務。 這樣,失去了權力的戈邁茲終於有了足夠的時間應付纏身的訴訟。


12 . 皮埃爾 · 勒龍( Pierre Lelong )—國防機密守護神

皮埃爾 · 勒龍和法國政壇大多數人一樣,畢業於法國行政學院( ENA ),現在的官不大不小,任“國防機密諮詢委員會”( CCSDN )主席。 這個五人委員會是由社會黨若斯潘政府在 1998 年 7 月成立,是對各類文件等級分類的權威性的獨立機構。 也就是說,什麼文件屬於國防機密什麼文件不屬於國防機密全由 CCSDN 說了算,理論上政府不得乾預。


2001 年 10 月 16 日 , 檢察官們致信 CCSDN 要求對部分被劃為“國防機密”的“喝彩合同”海關報稅文件解禁。 11 月 29 日 CCSDN 予以嚴詞拒絕。 湯姆遜公司趁機要求 CCSDN 把其他與“喝彩合同”有關的文件與海關文件同樣列為“國防機密”。 這一要求立刻得到了批准。 此後, CCSDN 在 2002 年 6 月 6 日 和 26 日兩度拒絕檢察官的解密要求。

13 . 柔埃爾 · 布舍( Joël Bucher )—財神爺

當柔埃爾 · 布舍 1987 年 7 月赴台北擔任法國興業銀行( Société Générale )銀行台北分行副總經理 布舍果然領導有方,不到兩年的功夫興業銀行台北分行便扭虧為盈。 銀行職工荷包滿滿,尊稱布舍為“財神爺”。

“財神爺”的秘訣就是中國人熟知的關係學,他不僅迎來送往請客送禮,還專門準備了介紹台灣市場的電腦軟盤,每當見到法國來客就免費送上,一時間興業銀行台北分行儼然成為了法國企業進軍台灣市場的參謀本部。

拉法葉艦“喝彩合同”簽字生效以後,布舍作為銀行家自然而然地成為該合同財務部分的執行者。 “喝彩合同”失去光環以後,他也自然而然地離開了興業銀行。 據說深諳商業金融界內幕的布舍現已經成為反腐倡廉的勇士,依然熱心於為法國商界提供相關諮詢。


14 . 伊夫 · 德 · 嘉勒贊( Yves de Galzain )—神秘的人( 2 )

嘉勒贊是馬特拉公司台灣業務的負責人。 他與拉法葉案的關係沒有人說得清楚,然而當他 2001 年 8 月因醫療事故死亡以後,他的葬禮卻倍受關注,不但法國反間諜機構( DST )、情報機構( DGSE )全程跟踪,而且據法國媒體報導,在場的還有來自東方的特工。

15 . 蒂裡 · 英伯( Thierry Imbot )—會說中國話的人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在拉法葉艦上法國芸芸眾生里面,蒂裡 · 英波是一個特殊人物。 他在台大念過幾天書,能講中文,是法國情報機構( DGSE )的特工。 他的父親英伯將軍 1985 年至 1991 年間曾是 DGSE 的首腦,把他兒子先後安排到熱門的北京和華盛頓的情報站工作。 1991 年英波將軍下台以後,他的兒子蒂裡 · 英波的命運也發生了轉折。 新任 DGSE 局長指責蒂裡 · 英伯個人品質有問題,並且從事了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於是英伯在 1991 年被調往台北,表面上是法國駐台北經貿機構的僱員,實則在台蒐集軍事採購方面的情報。

所以,英伯可能是唯一全面掌握拉法葉艦內幕的人,包括涉及拉法葉艦案匯款流向。 1993 年,英伯辭去了 DGSE 的職務,與一位在 CNN 工作的美國女子結婚,在非洲發展業務,成為剛果(布拉柴維爾)總統恩格索的顧問。

英伯與一位法國記者約定第二天見面,就他所知道的拉法葉艦內情接受采訪 要知道,當時拉法葉艦舞弊案的調查毫無進展,媒體也漸漸失去了興趣。 在這個當口如果英伯透露出新的情況,無疑將重新引起法官們的重視。 誰也沒有料到,當日晚 23 時,英伯的屍體在他在巴黎第 8 區的一幢公寓樓前被人發現。 他剛剛在這裡購置了新居,而他的美國 太太被任命為《國際先驅論壇報》住巴黎記者,一家人即將團聚。 經警方鑑定,英伯乃係“意外死亡”。

16 . 奧利弗 · 馬爾提莫爾( Olivier Martimort )—多嘴的人

奧利弗 · 馬爾提莫爾是湯姆遜公司的一個工程師。 他偶然聽說公司向中國方面介紹了“喝彩合同”內賣到台灣的裝備情況,便隨口告訴了一位前同事。 很快,奧利弗 · 馬爾提莫爾就被湯姆遜公司解雇了,理由很簡單:“失信”。

17 . 羅朗 · 馬耶( Laurent Mayer )—滴水不漏的人

羅朗 · 馬耶在湯姆遜公司專門處理棘手的法律問題,自然深諳拉法葉艦的前前後後。 然而,面對檢察官的聞訊,羅朗 · 馬耶以不變應萬變,一律這樣回答:“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這是國防機密。”檢察官老奸巨猾:“你認為本案到底那一部分應該屬於國防機密?”曾經當過法官的羅朗 · 馬耶這樣回答:“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

18 . 吉爾貝 · 密阿拉( Gilbert Miara )—中間人

在整個拉法葉案中,商人吉爾貝 · 密阿拉不是一個大人物,但是非常關鍵,因為他所開的隱秘賬戶為 荣古尔 榮古爾夫人接受並藏匿佣金提供了方便。

密阿拉曾經是 荣古尔 榮古爾 夫人的情夫。 雖然身居高位的迪馬成了 荣古尔 榮古爾 夫人的新歡,但是密阿拉依然與榮古爾保持著頗為密切的關係。 據說榮古爾有時候還會藉助這層關係向心存醋意的迪馬施壓,使他就範。

榮古爾接受佣金的賬戶名稱是 Oror ,反過來念是 Roro 。 Roro 在法國是 Roland 的暱稱,而 Roland 就是 Roalnd Dumas (洛朗 · 迪馬)嗎? 法官始終沒有得到確切的答案,但是與 Oror 這個賬戶有往來關係的賬戶的開戶名稱叫 Nitram ,是一家在哥斯達黎加註冊名為 Aston 的公司帳戶。 法官發現, Aston 是密阿拉養的寵物狗的名字,而 Nitram 是 Martin 的反寫,而 Aston Martin 又是密阿拉所喜愛的汽車品牌。 2003 年 1 月 29 日 吉爾貝 · 密阿拉被終審判處 2 年徒刑。

19 雅克 · 莫里松( Jacques Morrison ) —謹小慎微的人

雅克 · 莫里鬆平素沉默寡言曾經服役於海軍,是精通武器探測系統的技術官員。 退役後順理成章進入販賣軍火的湯姆遜公司,其後又自然而然地被派往台灣高雄,專門負責“喝彩合同”的技術實施。

莫里鬆平素沉默寡言,也不好與他人接觸。 但是,從台灣回到法國以後,他變得有點絮絮叨叨,還有點神經質,不得不吃鎮靜藥物。 據他說,他已經成為知道拉法葉案底細的最後一個人,所以隨時又被暗殺的危險。 他開始張羅搬家,甚至要改名換姓。 200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莫里鬆的屍體在他自己公寓樓前的小院子裡被發現,而六層樓上他的住所的窗戶是打開的。 警方認定雅克 · 莫里松係自殺身亡。


20 . 埃娃 · 若利( Eva Joly )—反腐女神

埃娃 · 若利是拉法葉案中另一個女人,其知名度在法國不遜於號稱“共和國娼婦”的 荣古尔 榮古爾 夫人 她本不是法國人,也不叫埃娃 · 若利,生於挪威,原名戈羅 · 法爾賽特( Gro Farseth ), 60 年代到巴黎打工求學時認識了一個叫帕斯卡 · 若利的法國英俊少年。 熱戀中的兩個青年,卻被 帕斯卡的爸爸澆了一盆冷水。 在給帕斯卡的信中,帕斯卡的爸爸這樣寫道:“你不應與戈羅結婚。我們不了解她的家庭。而且她沒有錢,未來沒有任何希望。想想她的粗糙的長相。我們家人世世代代長相英俊,如果你和她結婚,你的孩子也會長得粗俗。”


這封粗俗的信最終並沒有阻擋這樁婚姻,挪威女孩戈羅 · 法爾賽特還是變成了法國少婦埃娃 · 若利,但從此埃娃 · 若利的心裡對法國的“小資”和“精英”們乃至男人們都充滿了憤懣與鄙視。 作為法官的若利自 1994 年起就開始調查埃爾夫公司涉嫌舞弊的行為,但她成為法國最高知名度的法官之一還是在她介入調查拉法葉案以後。 為了辦案需要,她專門在法國國防高等學院旁聽,充實武器裝備的知識。 從埃爾夫公司起順藤摸瓜,若利調查了湯姆森和馬特拉有關人員。 一直拒絕支付西爾文的“服務費”湯姆森公司藉機揭露了埃爾夫公司西爾文的“詐騙企圖”,並向法院起訴。 也就是這個起訴,使得西爾文逃亡海外。 在調查埃爾夫舞弊案的過程中,若利發現了西爾文與羅朗 · 迪馬中間的一條連線。 迪馬是什麼人? 法國前任外長,時任國家憲法委員會主席,號稱是法國第五號人物。 而商人西爾文與政客迪馬之間的連線正是後來自稱“共和國娼婦”的克麗斯蒂娜 · 德維耶-榮古爾。

那是 1998 年 1 月 27 日晨 7 时 1998 年 1 月 27 日晨 7 時 , 若利興奮地對同事說:“咱們去國家第五號人物家!”這位預審法官對迪馬住所的搜查旋即成為震撼法蘭西共和國的頭號新聞,第二天的各大報章紛紛刊載了迪馬的照片,那是一個喪失了平日風度與魅力的迪馬。 雖然埃娃 · 若利參與拉法葉案的調查審理在 2002 年中止,但她因此贏得了“反腐女神”的雅稱。 全球發行量最大的英文通俗雜誌《讀者文摘》推選埃娃為2001年度 “ 歐洲風雲人物 ” 。 2003 年 6 月埃娃 · 若利就埃爾夫舞弊案所著的新書出版,書名是 《這就是我們所希望生存的那個世界嗎? 》( Est-ce dans ce monde là que nous voulons vivre ? ) 》( Est-ce dans ce monde là que nous voulons vivre ? )
7年前的93年12月,在台灣北部的蘇澳港,發現了一具在海浪中飄浮的屍體,蘇澳也是海軍的軍港。屍體穿著軍服,由於褲子上寫有名字,所以馬上得知死者的身份。

可是死者尹清楓上校是海軍兵器採購室主任,前一日上班的時候是穿著西裝的,所以便立即查出其朋友自其宿舍拿出軍服給換上的,然後就逮捕到他的同事郭力恆上校。

加害者殺了尹清楓上校之後,把屍體運到軍港,然後以海軍的小艇再運到外海去遺棄。但因為海流的關係又把屍體沖回來,或許這是死者要回來報仇。

因為被逮到的郭上校不肯吐實,調查的進行相當困難。但調查之後就浮出由尹清楓上校經手的3000噸級法國製拉法葉艦之採購貪污案。這是法國湯姆笙造船廠的產品。

據報導,尹清楓上校被殺害的當天,德國L廠的業務代理人叫鄭春菊的女人,慌慌張張逃回法國,還有湯姆笙廠的代理人汪傳浦(Andrew Wang)和另外一個神秘的仲介人單亦誠也一起逃出國外。案件似乎涉及到法國、德國等外國公司。

在無法追及到案件核心的情況下,海軍軍部就以從汪傳浦接受賄款為由,對郭力恆判「無期徒刑」匆匆結案。但是當時有關拉法葉艦的貪污事件,早就有許多傳聞說:這個事件由決定購買拉法葉型的參謀總長郝柏村以下,海軍之上級將官全員都有關係。

據報導說總共有二億美金的回扣金額,其中的一億美金由郝柏村所取得,而剩餘的一億美金則由海軍上級人員分贓。由於尹清楓拒絕參與分贓,而且企圖將此事暴露,才遭到殺害。

但事件涉及到軍部最高層部門,所以調查拖了好幾年都沒有突破性的發展。自從新政府組特別調查部後,種種事實才被揭穿,可是到現在離全體的實像還很遠。

「光華二號計劃」從88年開始從韓國的現代造船廠購入蔚山型2000噸級驅逐艦16艘,準備配上正在台灣開發的「武進三號」配備。計劃的進行算順利,只剩下相互蓋印交換合約,手續就完備的地步。

可是到了88年法國的前任參謀總長,曾經訪問台灣。繼而郝柏村參謀總長、夏甸副參謀總長去訪問法國,到同年5月8日郝參謀總長從法國發回一通電報,指示「暫緩光華二號計劃,蔚山艦之購入」,這是一通打給海軍總司令的電報。就這樣,從韓國購買掃雷艦的計劃就被擱置下來。

到了90年春天,ROC就決定自法國購入「拉法葉艦」,但馬上被PRC阻擾,因此法國政府就拒絕簽約而此案即告中斷。台灣購買軍艦還得要敵國的諒解是很不合理的,但是法國拒賣就一點辦法都沒有。連美國也一樣受到PRC之壓力,柯林頓就不願將武器賣給台灣。

然而在表面上雖然已經中斷,卻在暗地裡仍然進行著。到了90年末法國方面表明計劃之重開,並刻意避開PRC的壓制,不再把它叫做「掃雷艦」,而改稱為──「海底探測船」。如此就由湯姆笙廠代表法國方面,而中國造船廠代表台灣方面,互在契約書上簽名。

那時該計劃的金額由當初的每艘40億新台幣,灌水至151億新台幣。也自原來的16艘計劃減至6艘,更驚人的是軍艦裡沒有武器裝備的空船。有關這些經過延後詳述。

這些灌水的金額內含有台灣方面的回扣金與贈給法國高官們的賄賂金。而且更荒誕者,竟還包括著要給敵國PRC的軍政高層人員之賄賂金。這些都是由法國的前外相杜馬的情婦所寫的記事裡面所暴露出來的。這一本書將賄賂的受與情況或送給PRC官員的賄賂情況都寫得很清楚。

對於這些事件在法國已發展到法律起訴案件,據法國的報導,有關6艘拉法葉艦的買賣所發生的總貪污金額高達25億法郎。其中的百分之六十四回扣給台灣,百分之二十透過湯姆笙廠的劉麗麗賄贈給PRC的高官們,剩餘之百分之十六才分給法國及美國之有關人員。

但是法國報導的這個金額和在台灣所查出的金額有所出入,所以真相還是不明。當初之估價是每艘40億元(新台幣),但到了最後變成151億元,如果連匯率的差額考慮在內,實際被歪掉的金額應該是每艘100億元,所以總共應該有600億元(約20億美金)被貪污掉。

就是為了這個採購案,剛昇上為武器採購部長的尹清楓上校被殺害而到12月10日他的屍體才被發現。另外有關速射砲系統的購入,竟沒有包含彈藥,而另外再購買彈藥再加編預算。

原來「拉法葉」就是掃雷艦。在購買計劃的執行時這掃雷艦竟膨脹到比預算高4倍的金錢。這些錢大部份流入台灣軍政高官的口袋裡。另外還因必須安撫PRC方面的抗議,而暗地裡給PRC的高官也送賄賂錢,法國的高官也因溝通這個ROC和PRC之管道,也領到了許多佣金。但是花了這麼多的錢還是得不到PRC方面的「默認」,於是將「拉法葉」艦上面的裝備卸下來送給PRC,而變成購買空船後再另做裝備。這樣一再重複編裝備預算,反覆賺到回扣。如此才最後決定由德國的S廠購入Sonar裝備,同時也決定加裝速射砲。

但是因為德國的S廠,無法申請到輸出許可證給台灣,所以拒絕這批買賣。海軍就委託L廠做仲介人,那就是台灣和L廠訂定契約,然後由L廠購入S廠的裝備,加裝後再轉賣給台灣,但對於這種做法,S廠表示不滿。

所以海軍於92年6月,和德國的L廠訂了3900萬馬克的契約,而於三個月後支付2200萬馬克,但以後就沒有後續的訂單,因此L廠就派代理商的鄭春菊到台灣,要求海軍履行契約。

到了93年5月,尹清楓上校被任命為武器購買室執行長,之後到6月時到法國考察的尹清楓上校就發現有關「拉法葉」購買案的大規模貪污事實。覺得不太妙的湯姆笙廠急忙派代理人汪傳浦,強烈要求在「拉法葉」艦裝上德國S廠的裝備。但另外一方的德國L廠代理人鄭春菊正逼著海軍履行契約。如此,對於S廠的同一產品,湯姆笙廠和L廠就對上了。

對於尹清楓上校不同意,湯姆笙的代理人汪傳浦就抹黑尹清楓有貪污嫌疑。當尹清楓得知此事之後,為了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做了兩卷祕密錄音帶。但是他這樣的動作,被同事的郭力恆上校知道,於是郭上校和汪傳浦就將尹清楓監禁並施與拷打而奪回錄音帶之後就殺害了尹清楓。

尹清楓的殺害事件,湯姆笙廠也有關連,但因為汪傳浦尚在逃亡中,所以詳情也不太明瞭。


由上述可知,事件的演變太複雜。我們再把大綱簡單寫出在下面:

為要對應敵方的潛水艦,海軍便計劃購買一些反潛艦。

結果在其過程裡花了高出預算4倍的金錢買了空殼船,而很可能也把原有的裝備送給中國PRC。然後另編預算計劃購買Sonar裝備和速射砲系統,但是發現貪污實情的尹上校反對而被殺害。另外購買速射砲系統計劃到最後完成沒有包含彈藥(也就是吃掉彈藥),對這個購買方案也發生重大的回扣。據法國方面報導,賄賂錢的六成經由美國流回台灣,另外敵國的PRC高官或法國之高官也享受到回扣金。

據法國方面的報導,贓款是由法國先匯入美國而在美國經過「洗淨」之後匯到台灣。其中的一部份先匯進某將軍的帳戶,再分配給多數有關人員。又另外有一報導說,也有一部分錢由美國匯到國民黨的秘密帳戶裡。

台灣已有十幾位海軍將官或校官受到搜查,其中3人已經被逮捕起訴。但被認為是此一連串事件的核心人物郝柏村至今尚平安無事。郝柏村被稱為最後的軍閥,退休後也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新政府是否能追查到一定的程度,就要看其後續之發展了。

黑錢不單留在軍人中而已,這些贓款也有流到國民黨的政府高官手裡。對於這一方面,調查部沒有發表任何的事項,所以被釘住人員的名單尚未曝光。甚至有的報導說,「李登輝前總統也有涉及到此事件」,但這個消息應該是在故意引開焦點的假情報報導,因李登輝在任中幾乎不會也不能管理軍部內部情事,而全部讓郝柏村全權處理。如果國民黨有關連的話,即最可疑的該是當時的正副黨祕書長宋楚瑜和李煥,但這也要等調查部的解明才能知道真相。

雖然出售給台灣的「拉法葉艦」價格已經超越正常價格許多,但是其中還沒有包含武器系統的裝備價格。更驚人的是據報導在其相同時期中共也由法國購買的「哈爾賓」級巡海艦上,卻載有「拉法葉」艦的全部武器系統裝備。所以台灣就是購買空殼船後,再購入湯姆笙廠的「聲納系統」(Sonar)和電子裝備,還另外規劃出「速射砲系統」的購買計劃,以及彈藥的購買計劃等的個案預算。

簡言之,台灣方面購買了「拉法葉」艦的武器裝備之後,又把整套附帶裝備「奉贈」給中共,而再在國內另外重新編出預算計劃,購買同一套裝備,而且在採購物品時又造成貪污機會,有關這個案子,已有數十位軍人進入被起訴的階段。

因此台灣海軍竟然將單一的「拉法葉」艦的購買計劃,分割成船身、聲納,電子系統、速射砲系統以及彈藥裝備四項個案,也由此製造出四次的貪污機會,這種作法在民間把它叫做「一鴨四吃」。(把一隻鴨,分別做出四道料理)

另說,完成「拉法葉」的契約之後,法國的達梭航公司,也將幻象2000型戰鬥機賣給台灣,有關這項買賣也有貪污案之發生,但其真相還待查明。

如此,台灣人民的血汗錢,竟被法國、中國、台灣三個國家的軍政高官們分贓。果然,這項新聞在台灣報導出來之後,國民黨的發言人就慌忙地發表聲明說「我們正在調查國民黨內部有沒有受賄的人」。

雖然在台灣已經有十數名海軍將官被起訴,但當時的國防部長郝柏村還沒有被起訴。而且當時執權的國民黨高官,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被檢舉出來。

另外,如果「拉法葉」的契約金額是總共高達160億法郎,但是湯姆笙廠所開的價錢是80億法郎,加上佣金的25億,也還有55億的錢不知去向,所以由此就可知尚未查明的事還很多才對。據台灣方面的報導,賄賂錢並不是直接回流到台灣,而是經過匯到美國「洗錢」之後才又匯回台灣的。那麼這55億法郎是經過甚麼樣的「洗錢」過程的呢?我們也不得而知。
拉案佣金通中國綠揪白手套指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負責打通中國關節3.66億美元給江澤民、朱鎔基等高官/郝:不識劉莉莉



2005.11.27【台灣日報】

(本報綜合報導)民主進步黨昨天說,拉法葉艦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新聞)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有部分佣金流向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新聞)、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是「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例。

民進黨(新聞)團日前公布拉法葉艦案佣金4.86億美元,其中有3.66億美元流向中國解放軍,民進黨上午再公布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是白手套,透過他們送佣金給中國,打通中國黨政軍及外交系統關節。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指出,1990年1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因中國施壓,宣布停止拉法葉艦出口許可,法國湯姆笙公司隨後利用劉莉莉送一億美元給中國,後來評估無法打通中國外交、黨政關節後,湯姆笙公司又與愛得蒙‧關簽訂遊說合同,如果可化解中國反對,要給他1.6億法朗佣金。

李逸洋進一步指出,1990年湯姆笙公司有三名工程師帶著80公斤的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60名專家做簡報,湯姆笙一方面要賺台灣的錢,一方面又犧牲台灣利益,民進黨感到痛心。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愛得蒙,關以0.7億美元打通中國黨政軍、外交系統關節,收賄名單包括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中共解放軍楊尚昆、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前總理李鵬、前中共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前副總理王岐山、前中共外長錢其琛、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人。

此外,賴清德表示,擔任白手套的劉莉莉今年九月八日曾來台灣,檢調單位應該調查劉莉莉來台灣目的、見過什麼人。

賴清德說,中國也與湯姆笙公司簽訂密約,要求湯姆笙必須向中國簡報拉法葉艦案,出售雷達、飛彈給中國以及雙方建立軍事合作轉移。

賴清德說,拉法葉艦案佣金流向中國高層,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案例,貪污的國民黨和中國合作,吃定台灣,所有涉案人都要接受法律制裁,不是國民黨下台就可解決一切。

(本報綜合報導)針對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宣稱拉法葉佣金案,「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擔任白手套,送給中共高官佣金高達一億美金」;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昨發布聲明指出,他根本不認識劉莉莉,更從未參與拉法葉艦購案有關合約事宜,也完全不知所謂密約一事。郝柏村在聲明稿強調,他擔任軍職及公職期間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忠於國家,絕無任何失職洩密之舉。民進黨為了選舉,一再以不實言論指控他涉及拉法葉佣金案,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維護一生清譽。



郝柏村應就政策為何數度轉折、瑞士銀行帳戶、與劉莉莉的關係等問題,向社會公開說明如果「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情成立的話,已不是單純的貪瀆而已,而是出賣台灣利益的賣國問題



2005.11.27【台灣日報】

【社論】

瑞士提供的拉法葉案文件啟封翻譯後,揭露許多國防秘辛與政壇醜聞,令人怵目驚心,該案被稱為「世紀性大醜聞」,證實名不虛傳,醜聞一一被掀開來,集貪婪、集體舞弊、關說遊戲之大成,堪稱是「亮麗下的醜陋」。民進黨團昨指控,拉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新聞)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部分佣金流向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新聞)、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是「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例。

拉法葉案是當時擔任八年參謀總長的郝柏村一手主導,當年重大決策都是由他親手決定,蔣經國晚年,郝掌握軍權,權傾一時,在軍中形成的勢力,自成一格,人稱「郝家班」,佔據三軍各軍種領導的位子,甚至連生病中的蔣經國也動不了他,直到李登輝當家作主,才逐步拔除部份「郝家軍」人馬,建立自己在軍中的影響力,最後甚且要以行政院長的職位,才能換取郝柏村退出軍隊,郝柏村當年所建立的勢力,盤根錯節,拉法葉等重大軍事採購案都是由他一手決定、主導,是無庸置疑的。

拉法葉等軍事採購案內幕重重,郝柏村豈能置身度外,1989年5月郝柏村訪法,5月8日由法發回關鍵電報文指示決策轉向,光華二號計畫至此從韓國蔚山艦轉向採購法國拉法葉艦,同年10月法國國防部造艦局派中將來台密集磋商,年底就簽了合約規範草案。1990年1月,法國政府受中共壓力,宣布暫停出口許可,1991年6月,法國又同意輸出許可,只半個月法國就報價,再一個多月,雙方便坐上談判桌議價,1991年8月6日,從下午二點談到隔日凌晨五點就拍板決標,月底即簽約。一般重大軍購合約談判費時,可是拉法葉艦的議價,不到一天便決定,大有問題。

拉法葉艦採購案轉折頗大,議約過程卻很迅速,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內幕,需要相關單位澄清,而決策的草率、執行的粗糙,實在讓人詬病,是否內有玄機,才會發生「180度大轉彎」,郝柏村怎能不對外說清楚、講明白呢?

其中的一個關鍵點,1989年5月郝柏村訪法,隨後至維也納,在同年5月16日從維也納轉機至瑞士蘇黎世,直至18日離開,軍火商汪傳浦(新聞)凍結的巨額存款帳戶就在瑞士蘇黎世銀行,外傳郝柏村亦在瑞士蘇黎世開銀行帳戶。針對外界的合理質疑,郝柏村應公開說明有沒有海外帳戶,並針對瑞士之行,提出詳細的說明。

另外,「神秘女子」劉莉莉身分,也需要進一步調查清楚,早在拉案爆發不久,軍火商即向媒體爆料說,劉莉莉是郝柏村乾女兒,才能在軍購案裡呼風喚雨,扮演重要角色,可以說是軍火商界公開的「秘密」,而劉莉莉竟在今年9月8日來台灣,除郝柏村應公開說明與她的關係外,檢調單位也應該調查劉莉莉來台灣目的、見過什麼人,公開向社會說明。

除了拉法葉要調查清楚外,其他軍購案的弊端,也要徹查清楚,汪傳浦被瑞士凍結的銀行帳戶內二百卅億台幣,除了拉法葉案佣金,還有我國在1993年向法國購買幻象二千戰機、雲母飛彈佣金,這項名為「飛龍計畫」的軍購案,可能涉及更龐大的非法抽佣。拉法葉只是因為伊清楓命案才浮上檯面,是國防弊端冰山之一角,需要清查到底,打擊弊案絕不手軟,才能掃除歪風,做到弊絕風清。

而拉法葉艦案鉅大佣金流向中國,國民黨高層透過「白手套」,打通中國黨政軍及外交系統關節,更是一個嚴重的政治風暴,因為「國共合作、共同貪污」如果成立的話,事態已比貪瀆更為嚴重,外傳中國也與湯姆笙公司簽訂密約,要求湯姆笙必須向中國簡報拉法葉艦案,出售雷達、飛彈給中國以及雙方建立軍事合作轉移,1990年湯姆笙公司3名工程師帶著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60多名專家做簡報,等於是把台灣要買的國防武器,一一曝光在中國的面前,嚴重犧牲台灣利益,湯姆笙公司敢如此做,是不是得到郝等國民黨高層的承諾,也應由檢調單位調查清楚。

拉法葉艦案涉及鉅額佣金流向,以及海軍軍官命案,應儘速讓案情水落石出。郝柏村時任參謀總長,軍權在握,當時他以兩紙公文,就將原本決定採購韓國蔚山艦的政策,轉購買拉法葉,可以說他是真正的決策者,拉法葉弊案的調查,郝絕對是暴風眼,也是問題的核心,他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而案情發展至今,證明是跨國性的「世紀性大醜聞」,國親立委不應護短,該叫郝柏村等相關人士召開記者會,向社會交代清楚。
《2005地方選舉特別報導》
綠營︰拉案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

〔記者田世昊、邱燕玲/綜合報導〕民進黨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拉法葉艦弊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的姪子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同時點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都收取拉法葉艦的佣金,痛斥拉法葉案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的世紀大弊案。

郝柏村聲明 不認識劉莉莉

郝柏村對此發布聲明指出,他根本不認識劉莉莉,更從未參與拉法葉艦購案有關合約事宜,也不知所謂密約一事。聲明稿強調,他擔任軍職及公職期間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忠於國家,絕無任何失職洩密。民進黨為選舉,一再以不實言論指控他涉及拉法葉佣金案,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維護一生清譽。

綠批法商 給中國拉艦資料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指出,一九九○年一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因中國施壓,停止拉法葉艦出口許可,湯姆笙公司為化解中國阻力,一面透過劉莉莉以一億美金打通中國軍方關節,一面則找上愛得蒙.關,約定其若能化解中國阻力,將給他七千萬美金的佣金。

李逸洋指出,湯姆笙一方面賺台灣的錢,一方面又犧牲台灣利益,一九九○年湯姆笙公司有三名工程師帶著八十公斤的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六十名專家作簡報,毫無道義,令人痛心。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則點名中國收賄的黨政軍高層名單,包括當時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軍委會主席楊尚昆、副主席劉華清、國務院總理李鵬、副總理姚依林、外交部長錢其琛及姚的女婿、後來接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的王崎山,與後來接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

他說,劉莉莉現在人住在上海,今年九月中旬還來過台灣,希望檢調單位能夠徹查劉莉莉來台灣的目的?見了什麼人?以釐清真相。

陳水扁總統昨天在宜蘭為民進黨提名縣長候選人陳定南助選時也說,拉法葉艦弊案是世紀大弊案,在法國不知死了多少人,真相不明不白,其中有因錢分不平,最後不得不殺人滅口的過程,此案絕對要追查到底。
【尹案十週年】拉法葉牽動10條人命  司法追追追
TVBS記者:鍾志鵬 何文翰 台北報導
尹清楓,這位海軍軍官之死,引爆了中法兩國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軍購醜聞,除了破天荒的上億佣金流向成謎之外,更有一共10條寶貴生命,前後十年死於非命。他們職務涵蓋台灣軍官、銀行代表、法國政要、情報員,還有軍火公司湯姆生的高階主管。外界傳聞,拉法葉弊案似乎是誰想洩密,誰就得納命,從尹清楓死前一年開始。
1992年,法國興業銀行一名台籍幹部,James Kuo在台北公司跳樓身亡,他負責拉法葉艦交易付款業務。2000年,法國情報單位派來監督喝采行動的幹員Imbot墜樓身亡。2001年,喝采行動的主事者Moine,在科西嘉度假慘遭溺斃。湯姆生公司遠東區主管Albessard在東京突然罹患血癌死亡,他在當年跟汪傳浦一起逃離台灣。湯姆生公司駐台副代表、負責喝采行動談判的Morrisson,住在巴黎的一棟公寓2樓,卻從5樓墜下身亡,配合喝采行動,監督幻象機售台進展的馬特拉公司駐台代表De Galzin,在巴黎病死。
2002年,法國軍方負責調查這起跨國洗錢案的Rouaret在巴黎心臟病發死亡,前法國興業銀行經理畢傑透露,昔日部下James Kuo,曾經經手拉法葉艦交易付款業務,熟知喝采行動的佣金分配細節,他是第一位因為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死亡的人,而為什麼尋死,至今還是個謎。還有中國大陸也有兩人,因為了解有1億美元(合計8億多人民幣)流入中共中央委員會某人口袋, 也被殺人滅口!
不過最離奇的還是法國情報人員Imbot,他在2000年10月10號,在巴黎住家四樓墜樓身亡,當時警方以意外關窗戶不小心摔死結案,可是他是6個孩子的父親,沒有理由自殺。
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那個下午行李搬進去,然後他人還在,人就這樣打開窗戶,那這樣子就掉下來了,就很奇怪。那麼這個....那個搬上來的時候發現,那個燈是關的,而且呢只有那個窗戶是開的,其他的窗戶都沒有開,所以很奇怪,那麼燈都是關的,那麼他要跳下去,燈還要關掉嗎?」
更令人質疑的是,就在Imbot死前一個禮拜,就在巴黎光天化日之下,一輛汽車迎面撞來,所幸逃過一劫,他的父親、前情報局長也公開表示,兒子可能死於手中掌握佣金名單,在北京還見到過一名台灣密使。
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他到江澤民的辦公室,那麼江澤民辦公室那個走廊上碰到一個人,他覺得這個人很面熟,而且在台灣的電視上經常看到的,這是他父親講的嘛!父親就是講這一段故事給人家聽,那麼有一個記者約他,約要採訪他、採訪他兒子,然後就是後天要採訪了,採訪的日期都講好了,可是兩天前就....就死亡了。」
一宗跨國弊案,牽扯10條「意外死亡」人命,這些人的死,兇手動機到底何在,中法兩國司法單位正如火如荼偵辦。當年尹清風命案後,軍火商汪傳蒲馬上出境,軍檢人員搜出汪的公司及家中, 有29張巴黎國家銀行的匯款單, 但當後來法院特調組向軍檢人員要求案卷移交時, 這27張匯款單確已不見, 被毀滅了罪證,清查傭金流向, 所以受阻, 明顯與此相關, 而且與該案有關人員, 在法國, 中國及臺灣各別有多人,或自殺或意外死亡, 更加懸疑,..因為軍方系特定人早已”先發制人,殺人滅口”, 進行掩埋, 不久前,
法國前外交部長杜馬暴露出1991年,拉法葉艦案,有4億美金(合計新台幣140億)傭金流入臺灣國民黨秘書處, 另一方面有1億美元(合計8億多人民幣)流入中共中央委員會某人口袋, 對於誰貪污一百多億新台幣, 現任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說, 國民黨查不到有關傭金流入的賬, 這是對的, 因基於黑金只能黑來黑去, 不能公然放在台面, 賬上當然查不到, 當年擔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宋楚瑜, 先低調不願對號入坐, 還反咬李登輝…
當年(1990-1992)李登輝雖已經幹了總統,但對軍方並未掌握實權, (如同現在胡錦濤一樣), 實際是郝柏村(如今的江澤民一樣)掌握實權, 郝柏村核定依”機密”確定買法國拉法葉艦, 而拋棄韓國的蔚山艦, 導致後來韓國臺灣中斷外交,… 1990年李登輝提名李元簇為副總統, 得罪李換, 並聯合郝柏村, 換掉當時行政院院長的李換, 導致後來的李換兒女,李慶華,李慶安經常藉口為尹清風命案, 炮打李登輝和郝柏村是背後的黑手, 如今又牽涉到宋楚瑜, 兩位兄妹再也不說拉法葉艦案了, 因可能炮火會打擊到自家的主席…
陳定南評估「拉案」指日可破 ...
[ 2004/6/22, 蔡漢勳 ]
率領洪威華檢察長(曾經審理過「拉法葉艦弊案」而聲名大噪)等人前往美國參加會議的法務部長陳定南,前(20)晚在紐約「台灣會館」演講時,應當地媒體針對中共抗議瑞士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一節,除表示相信伯恩當局不至於受到政治干預外,同時也透露「預期不會等到年底便可獲得資料」。
據陳定南指稱:他在動身訪美之前所簽署的「汪傳浦案」三條件擔保書,刻已透過外交管道送達,瑞士司法部門理應於短期內知會我方「特調小組」的羅榮乾、蔡秋明檢察官前往取回汪傳浦在瑞士11家銀行的46個佣金帳戶資料,藉此循線查出前朝涉案官員名單,同時也討回10億美元的佣金。
台灣瑞士合作中共抗議
法務部長陳定南之所以如是樂觀,主因係瑞士當局若提供汪傳浦帳冊明細,則過去「特調小組」偵辦所遭遇的瓶頸便可望突破。期間之關鍵所在,是瑞士聯邦法院在上月間駁回軍火商汪傳浦之上訴後,曾特地知會我國司法互助合作之三條件:﹖汪家佣金帳戶各涉案人在訴訟過程中可獲律師協助、﹗受到無罪推定原則保證、﹕不判處汪傳浦死刑。結果,經過法務部長陳定南於本(6)月12日正式簽署保證書函覆,原本可望開展瑞士與台灣進行首次司法互助合作一節,孰然又殺出中共抗議的狀況。
據了解:伯恩當局在去年12月8日首次宣布將與台灣、法國、列支敦斯登等國展開司法互助合作以進行調查拉法葉艦佣金帳戶之聲明後,除了遭到巴黎當局馬上表達「關切」之意,首當其衝的汪傳浦也在湯姆笙公司律師協助下,不旋踵於今年1月9日提出抗告上訴,並且透過瑞士律師放話表示「伯恩與台北進行司法互助合作,將有損瑞士與中共之關係」,致使瑞方感受到「彷如第3次世界大戰即將爆發」之前所未有壓力;但是,司法獨立向為民主國家捍衛之原則。因此,上月駁回汪傳浦恫嚇式上訴,以及尋求取得台灣確認「汪某罪不及死」之承諾,本以為可望就此順利展開打擊犯罪行動,殊不料北京當局竟然程咬金式地向瑞士提出抗議!
瑞士與中共來往甚早,據傳是民主陣營中接踵英國承認北京秧歌王朝者(1950年1月17日承認,同年9月14日建交,台灣則遲至1994年始在伯恩設代表處)。中共和「中立國」瑞士關係一向良好,何以會冒大不韙干涉拉法葉艦弊案佣金首謀汪傳浦之官司?表面的外交詞令是反對瑞士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合作(即使伯恩當局早在去年底便已事先聲明此舉不意味著承認台灣為「國家」之政治實體),實際上卻是深恐汪傳浦佣金帳戶之抽絲剝繭追查到底,恐會動搖北京高層地位。
中南海高層分贓獲高報酬
因為,誠如眾所週知的事實:法國當年批准軍售台灣是事前獲得北京當局默許,除了拍板之前曾由時任首席副總理的姚依林姪子‧關先生(Edmond Kwan)居間斡旋而索取1%之1億6千萬法郎佣金外;後來也被法國透露曾付1億美元給予中南海高層,經手者是台灣前空總情報署副署長之女劉莉莉(Lily Liu),她本人則獲得0.5%的8千萬法郎酬庸,這兩位插手過拉法葉艦佣金的「白手套」,前者亡命上海、後者則藏匿北京,因此,瑞士當局若提供汪傳浦佣金帳戶明細與流向,則不難循著轉帳線索查出北京中南海高層之分贓名單,這也無怪乎汪傳浦本人與中共當局會口徑一致抗議。
北京當局對瑞士抗議固然是意料中之發展,而台北方面也有令人匪夷所思的情況出現。據了解:現任駐外某代表(博士背景)是綠營安插在歐洲重要的一著棋(因為其餘代表皆出身自藍營),他在履新之前,層峰與時任國安會秘書長的康寧祥(監委任內即銜命調查過拉法葉艦弊案並提出報告)便央託他特別留意汪傳浦佣金帳戶之各種訊息,畢竟,這是扁政府誓言「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指標性案件;結果,這位由非傳統外交官起用的代表,秉持職責非常審慎而密切關注該案之點點滴滴發展,並且及時向台北據實以報;不料在去年底鬧得如火如荼之際,亦即伯恩當局宣布將與台北司法互助合作前夕,他竟然冷不防的收到外交部之「不必太過熱心」等指示的傳真,學者出身的他異常納悶,於是回傳對方要求「解釋」為何毋須注意汪傳浦動靜?結果,對方似乎自知理虧而未堅持,但卻也曝露台灣內部似乎也有一些前朝高層在從中干擾。
前朝黨政軍特坐立不安
因為依據法方傳聞過「4億美元佣金匯入當時執政黨秘書處(或譯為秘書長)帳戶」,設若特調小組順利打開汪傳浦佣金帳戶之「潘朵拉盒子」,儼然頭痛者恐非僅係中共而已,「左右共治」過巴黎第5共和當局,以及前朝之黨政軍特拿過好處者,或許更會坐立不安!
 
拉法葉艦決策轉彎 關鍵在郝柏村從溫莎小鎮到巴黎機場 還有敦化南路神秘決策地點逐一曝光
管碧玲、徐國勇要求郝說明神秘開會地點是何用 並籲應將郝柏村列為被告

立法委員管碧玲、徐國勇今(10/6)召開記者會,強調整個光華艦採購過程的關鍵轉折都在郝柏村,呼籲本案第三階段的偵辦應將郝柏村列為被告。管碧玲及徐國勇除了交叉比對郝柏村在法國戴高樂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簡報後所做出的決策電報至關重要外,也出示一間位於敦化南路二段的神秘軍事處所,指出郝柏村長期以來一直與此一「有戶籍沒建號」的神秘地點有關,要求郝柏村說此神秘處所究竟與他有何關連。



徐國勇指出,從檢察官的起訴書中可以清楚知道,購艦案最重要的轉折,就在78年5月8日由郝柏村從法國拍回台北的一則電報,因此可以說「沒有郝柏村就沒有拉法葉弊案」。管碧玲表示,起訴書中有重要兩點,第一是檢察官發現「汪傳浦所得資訊非單獨來自郭力恆,一定還有郭力恆以外其他的官員不斷與汪傳浦勾結」,第二「在汪傳浦介入光二計畫購案之前,幾已成定局的韓艦採購決策,斷不可能僅憑汪傳浦、葉秀貞郭力恆三人之力即可扭轉」,因此檢察官認為必須有第三階段另案偵辦。

比對蔚山艦及拉法葉艦採購決策過程的時間表(參考附表一、二),管碧玲指出從71年11月海總擇定蔚山艦,至78年5月4日國防部函令同意海總與韓方進行深入洽談合約,決策過程達一年半,檢察官認為至此蔚山艦的採購「幾成定局」。

但就在國防部函令發出的同時,決策也正被一群人密謀翻轉。管碧玲表示,當法商總裁在78年3月13日由卓祖馨帶領面見雷學明,而後雷學明向葉昌桐建議不採納的消息,即已由汪傳浦得知;隔天3月14日汪傳浦、郭力恆與法商總裁,三人在台北天母溫莎小鎮密會;檢察官調查指出郭力恆當天曾明說:「軍購案最後決策者不在海軍,而在參謀總長……購案必須由上而下,建議法商透過管道與當時總長郝柏村溝通……才能成功」。

管碧玲表示,5月4日國防部函令與韓方洽談合約的隔一天,5月5日郝柏村竟在法國戴高樂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總裁一行人的簡報;5月8日郝柏村就電傳回台指示海總對於蔚山艦「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至5月15日海總決議「接獲進一步指示後再行辦理相關後續事宜」,蔚山艦採購就此翻盤轉向拉法葉艦。

管碧玲強調,起訴書指出蔚山艦洽談四年、決策一年半,而拉法葉艦決策,就是從汪傳浦等人運作了53 天,加上郝柏村聽簡報到拍發電報後海總決議的10天,總共只有63天!管碧玲指出,起訴書的第六頁就清楚說明,決策急轉彎的決策者是郝柏村,因此她與徐國勇要求第三階段的偵辦,必須將郝柏村列為被告。

立委徐國勇進一步指出,有接獲軍中人士檢舉,在整個光二艦決策過程中,郝柏村擔任參謀總長、國防部長至行政院長期間至今,位於敦化南路2段37巷5號的一處神秘處所,許多高階將官頻繁進出,也有神秘的軍事會議在此進行。徐國勇表示,經過調查竟發現此處所竟無案可查,門牌「插在門上」可以隨時取下「憑空消失」,而且「有戶籍沒有建號」,也就是根本沒有執照的建物。

對於這間神秘建築,郝龍斌的回應是「郝柏村目前不住在此」,那就表示郝柏村「曾經」住在此處,徐國勇與管碧玲要求國防部說明為何建築物沒有建號?究竟該建物原來是做什麼使用?是軍事用途嗎?為何郝柏村可以住在這裡?居住期間為何?以什麼身分在此居住?依據什麼規定?有無違法?立委也呼籲郝柏村要出面說明這個他曾使用過的神秘處所到底與他有何關係?以及將官們當年進進出出,究竟在「謀議」什麼?與高達百億元的回扣拉法葉弊案,到底有什麼神秘關連?


表一 蔚山艦決策過程
時 間 內 容
76年11月 海總擇定蔚山艦
77年5月05日 海總向參謀總長郝柏村提報
77年5月12日 郝指示提報軍事會談
77年5月17日 軍事會談中向李總統簡報
77年6月02日 國防部函海總:「准予先行建案」
78年4月01日 海總呈國防部:「建議可行」
78年5月04日 國防部(78)航艅字第0609號令:原則同意海總與韓方進行深入洽談
[檢察官:購艦案幾成定局]

表二 政策急轉彎大事紀
時 間 內 容
78年3月13日 (卓祖馨帶法國總裁見雷學明)
雷學明向葉昌桐建議不採納
78年3月14日 汪傳浦、郭力恆與法國總裁三人在天母溫莎小鎮見面
郭:「軍購案最後決策者不在海軍,而在參謀總長…才能成功」
78年5月05日 郝柏村(赴德抵法)在巴黎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簡報
78年5月08日 郝柏村電傳回台給國防部情報次長室轉知海總「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
78年5月15日 海總決議關於蔚山艦:「俟獲進一步之政策指示再行辦理相關後續事宜」
[決策急轉彎!]
78年5月22日 郝柏村返台
拉法葉事件:三、「陰謀」就是「心照不宣」


/紅柿(Andy Chang)







 2000年12月8日的報導指出,雷學明的女兒雷倩控告陳水扁總統、民進黨發言人賴清德和立委徐國勇等三人,為了他們說她的父親雷學明與王琴生、程志波三人,在拉法葉事件裡每人收到兩千萬美元佣金就是誹謗,要求總額21億1千萬元的賠償。這21億元的數目很可能是因為兩千萬美元相當於台幣7億元,所以合計21億元。

 郝柏村也同樣於數星期以前提出誹謗控告,要求數億元的賠償。他們中國人的作法就是這樣,以為驚人的數目字控告求償就能夠對台灣人發生嚇阻作用。還有,我們也很擔心台灣的司法,就算從瑞士與法國拿回來的證據,是否能夠獲得公正的裁判。

 筆者的拉法葉事件報導是綜合過去報紙與從GOOGLE查尋得到的許多有關記事,還有法國的前法官莊必聖(Jean-Pierre Thierry)所著的《台灣巴黎連線(Taiwan Connection)》這本書的資料。莊必聖法官說:這一件國際大醜案已經導致很多證人的可疑死亡;真的足夠使讀者心驚膽戰。

 ●仲介商的暗中活動

 前文曾經報導過湯姆笙集團決定採用ABC三條路線進行賄賂。其中的C線主持人,億而富石油公司的副總裁席文,決定聘用中共的副總理姚依林的甥兒艾德門‧關向中共高層買通管道,而在法國國內方面則聘用(外界盛傳杜馬外交部長的情婦)鍾古夫人進行遊說。

 湯姆笙集團和艾德門‧關在1990年7月正式簽定契約。定於關說成功而《喝采行動》正式簽約之後,湯姆笙就要支付佣金;約定的款數則要匯入瑞士波恩市的佛朗提公司(Frontier AG Bern)的艾德門‧關戶頭裡。而另一方面,席文則和里斯本的布爾納有限公司(La Brunner Sociedade Civil de Adminiracao Limitada)簽約。換句話說;當《喝采行動》正式簽約之後,湯姆笙集團將契約總額的百分之一的佣金,匯入布爾納公司,然後布爾納公司把錢匯到佛朗提公司。這也就是互相約好的洗錢步驟。另外還有一些支付,要匯給席文的錢,則經由布爾內公司再匯到位於倫敦的愛爾蘭公司所有的戶頭,亦即是該公司設在廬森堡的歐洲銀行戶頭和設在盧卡諾的瑞士聯幫銀行等等。也就是說《喝采行動》成功,湯姆笙必須支付1億6千萬法朗給席文,而席文則要從這一筆錢之中拿出6千萬法朗給鍾古夫人。

 其他AB兩線方面的佣金,給台灣方面的佣金則匯入汪傳浦的戶頭;而給中共高層的佣金則匯入劉莉莉的戶頭。汪、劉兩人則負責把佣金分發給台灣和中共的高層。經過這樣複雜的洗錢過程,佣金的流向變得不明白,湯姆笙則可以避免刑責。

 ●暗默中的瞭解

 在《台灣巴黎連線》書中,莊必聖沒有明白指出的一點,就是了解拉法葉事件的要訣。這一點就是;「台灣、法國和中國,三國之間有一種不明說,也不明記的暗默瞭解」。

 例如,1990年1月在《喝采行動》的跨部會議中,外交部長杜馬表示反對,而法國總理密特朗則贊成;但一夜之間,又改變意見成反對簽約,其突然變化的理由是甚麼?當然就是因為遭到中共的反對吧。可是,後來中共怎麼又改變態度而對此一契約「閉起眼睛」呢?

 那就是因為他們暗中溝通之後,同意佣金共用,而且把軍艦的機密和武裝設備全部讓給中共。契約裡面暗含佣金而且共同分享是比較簡單的。可是,把高科技機密裝備轉讓給敵方,那就遠遠超過湯姆笙的賄賂買通的範圍。這件事必定要有中法雙方政府的參與才能做得到。

 為了完成這一項軍售,法國政府經由湯姆笙集團派人向中共遊說,而且也要說服台灣的海軍。法國政府與湯姆笙則採用仲介商去說動各國的首腦。這是表面上的假動作。各國的首腦和關係人全部都是一群「你我心照不宣」的貪官汙吏,各國的官方都有參與到大醜聞。如果莊必聖把它一一寫出,則如同後來杜馬所說的「整個國家會崩潰」。正由於涉及貪汙醜聞,才導致後來調查出好幾個死因不明的犧牲者,但是,暗殺的詳情還是查不出。

 ●拉法葉軍艦機密的轉讓

 1990年1月密特朗一夜之間改變態度,《喝采行動》立即叫停。幾個月後的1991年春天,湯姆笙公司的幹部三人,攜帶「重達八十幾公斤」的拉法葉艦的資料訪問中國的海軍基地(據台灣方面的報導說是96公斤)。後來,中國方面按照這些資料建造與拉法葉艦完全一模一樣的「哈爾濱艦」。要知道,湯姆笙不是造船公司,法國造船廠是政府機關,湯姆笙能夠拿造船資料訪問中國,當然必須有政府的參與。

 法國方面不但把軍艦的設計圖交給中共,根據湯姆笙的前工程師描述說,湯姆笙連「即將裝在台灣軍艦上的雷達也一一拆解說明。例如法國的「戰術顯像及自動處理系統」,也就是同時可以鎖定十幾個目標,自動處理的最新系統,也被湯姆笙的人員披露了。這位工程師(Martimore先生?)發現湯姆笙的幹部洩露法國的機密之後,馬上向湯姆笙的安全部門報告。而這個工程師不久就被公司冷凍,後來被開除了。

 經過這一次的資料轉讓,拉法葉艦的機密完全讓中國方面知道,最新式的軍艦機密早就不是甚麼秘密了。更可惡的,是拉法葉艦的一切武裝設備都全數轉讓到哈爾濱艦上,而台灣方面就拿回六艘空船。這樣荒唐的軍購計劃能夠成立,郝柏村難脫責任之嫌。

 ●湯姆笙與台灣簽定「軍購草案備忘錄」

 湯姆笙的幹部訪問中國之後,90年6月28日,湯姆笙的公司代表浦傑(Pujol)少將訪台,在臺北簽署了一份「軍購草案備忘錄」。這是相當於正式合約之前的草約,也就是說,湯姆笙方面擔心台灣海軍不能再等下去,而改買韓國船,因此,他們建議簽署一種具有仲介性質的合約,也是一種詳細的共同意願書。這項合約裡沒有任何武裝條款,而建造艦隻方面則有兩階段:第一是在法國建造六隻,第二階段(在台灣?)再建十隻。後來這第二階段在台建造完全被忽略了。

 備忘錄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雖然有湯姆笙公司的名字,但是,建造船隻的是「法國造艦局」的名稱被簡單改寫為FSB(French Shipbuilder)。而台灣方面,就簡單寫成英文的Company代稱。這就是說,台灣方面的公司並不是海軍,而是「中船公司」;而所建造的船隻不是軍艦,變為「海底探測船」。

 這意義就是說,中國方面對法國售艦給台灣這一件事「閉一隻眼睛」;而台灣方面則「同意只拿回空殼船隻」。我們可以從這半年間的過程當中看出,前數個月中湯姆笙訪問中國交涉,把設計圖交給中共,而且雙方也有密契將把「售給台灣」的武裝系統奉獻給中國。

 有趣的是在這份備忘錄裡面有明文記載說,「台灣方面不得把湯姆笙公司的技術轉讓給第三國」。但實際上,在簽約之前湯姆笙公司早已經把一切資料(違法)轉讓給中國了。

 ●杜馬改變意見

 外交部長杜馬對於湯姆笙公司不經他的同意就擅自訪問中國,而且把機密交給中國,然後又擅自在台灣簽署草案備忘錄等事,非常不滿。這時期他正與柬埔寨交涉簽訂和平條約,他希望中國不反對。1991年4月30日,杜馬在鍾古夫人陪同下正式訪問北京,提及向台灣出售軍艦的問題,順便提供中國總金額達二十億法朗的最優惠分期貸款。

 回到法國之後,杜馬向密特朗總理提出一份機密報告說,在以下三條件下他同意軍售計劃。這三個條件就是:(1)售台的軍艦上,不得安裝攻擊性武器;(2)此一軍售案,屬於民間商業合約;(3)杜馬必須掌控關於此案的一切。

 其實,湯姆笙與台灣簽定的備忘錄已經做到第一與第二條件,杜馬為甚麼還要這樣變來變去呢?他早就知道,自從天安門事件發生之後中國在國際上已經失去信用;另外,法國達梭公司也正與台灣方面交涉出售幻象式戰鬥機。所以,狡滑的杜馬表面表示反對,又改為贊成,這樣就給台灣和中國雙方賣人情;而且對國內各商社,也可以提高他的影響力。

 從這一些過程我們可以瞭解到,為甚麼湯姆笙公司需要邀請億爾富的參與,因為這一項軍售假裝為民間的商業合約,所以,把軍艦偽稱為「石油探礦用的海底探測船」。法國政府與湯姆笙公司同意這麼做,中國與台灣也同意這麼做。可是,到了後來湯姆笙的總裁葛梅玆企圖毀約,拒絕支付給席文的酬報金1億6千萬法朗,席文因而向瑞士的仲裁法庭控訴葛梅玆毀約。

 ●台灣海軍方面的關係人物

 1990年春,當軍售計劃受阻叫停的期間,郝柏村業已從國防部長昇遷到行政院長;這使他的權力掌握結構,從軍部擴展到民間事業。關於拉法葉艦的軍購案,那個時候已經開過四十七次以上的會議,但是,下層與會的人從來都未被告知計劃內容的變化細節。雖然如此,海軍內部也有很多人對於屢次昇高的價格迭有批判。據報導說,當時對這一計劃知道詳情的人,除了郝柏村,海軍總司令葉昌桐,海軍艦艇管理室主任雷學明中將,拉法葉建造官康世淳上校光華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以及其他數人而已。關於李登輝總統則一直到1991年8月以前都未被告知,上次已經詳述過了。

 可是,拉法葉艦的售價在每艘十億法朗左右之事,很多軍官都看過國際武器年鑑<詹氏年鑑>裡面的價格,所以,拉法葉購價異常高的事實早已知曉。1991年晉昇參謀總長的陳燊齡空軍上將,在新任以後馬上下條調查。之後,他也查出在契約裡面包含許多無須有的費用;而且他有召集所有相關人員開會。但是,郝柏村行政院長根本沒有理他。

 我們來整理一下拉法葉艦屢次提高價格如下:

 (1)1989年最初提出價是每艘12.25億法朗
 (2)1989年10月已經提高為每艘13.48億法朗
 (3)1989年12月(雷學明參觀F-2000之後)每艘16.31億法朗
 (4)1991年7月21日提出最終價格(在獲得中國諒解之後)每艘18.24億法朗
 (5)1991年8月5日的契約書的最終價格,變成每艘24.95億法朗

 由此可見,台灣支付市價兩倍以上的錢買了空殼的船,而把船上一切武裝交給中國。這種賣國賊的荒唐行為,在人類的歷史上是獨有無雙的。

 ●《喝采行動》契約書裡的「第18條」條文

 1991年8月31日,台灣的海軍與法國湯姆笙公司在臺北的來來飯店舉行《喝采行動》契約的正式簽名儀式。在旅館簽訂合約是因為這是一個(表面上是)民間的商業合約。法國方面來了湯姆笙的葛梅玆總裁,計劃總負責人布里昂(Jean-Francois Briand)等人之外,仲介人汪傳浦也有出席。台灣方面簽署合約的是光華二號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事實上,在簽約時,連船艦的最高速度與重量,都明顯不符合原先的計劃規格。還有,郝柏村在「霑綜一七二八號」的公文上,曾就光華二號計劃做成具體批示,但沒有人知道。

 可是,在這一份契約書裡面,包含著後來使湯姆笙集團蒙受極大損失的陷井。那便是後來將在大部份國際合約上出現的制式條文「第18條」如下:

 「湯姆笙保證,除該公司受薪人員之薪資給付外,不得以協助促成或最終達成本合約之簽定為由,給付佣金、紅利、經紀費或任何方式之酬勞予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否則,湯姆笙須將此等人員之身分與酬勞支付方式,告知中船公司」。然後又加入,「湯姆笙公司如有違約情事,中國造船公司得自總價中如數扣除此等支付數額」。

 換句話說,湯姆笙的ABC三條仲介路線,汪傳浦,劉莉莉,和席文與湯姆笙簽定的合約全部都是違法違約的。十二年後,海軍決定向湯姆笙公司索賠,金額高達二十五億法朗,而且在法庭獲二次勝訴。報導說契約書裡面有明記18%的佣金。

 ●席文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

 《喝采行動》合約正式簽定之後的1991年9月,席文的代理商葡萄牙的布爾內公司,致函湯姆笙公司,要求給席文支付約定的1.6億法朗佣金。但是,湯姆笙總裁葛梅玆卻拒絕付款。兩個星期以後,葛梅玆藉故說,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席文所簽定的合約有瑕疵,然後,把計劃的總負責人布里昂予以免職。於是,席文就向瑞士的國際商業仲裁法院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而湯姆笙則反告席文等人詐欺;在調查過程中扯出違法傭金與洩密醜聞,演變成湯姆笙與席文兩敗俱傷。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2.29

拉法葉事件:一、世紀的國際醜聞

拉法葉事件:一、世紀的國際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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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柿(Andy Chang)





 十月初,瑞士的最高法庭以台灣政府保証不判拉法葉事件的重要參考人汪傳浦死刑之條件下,同意把汪傳浦名下的銀行帳簿和該案的佣金流向資料供給台灣。經過兩年以上的訴訟、台灣方面終於拿到拉法葉案的關鍵資料,但是,扁政府馬上碰到國民黨的妨礙,要求在三合一選舉之前不開此案的資料。

 後來瑞士法庭又通知台灣,如果台灣方面不能在十二月中旬以前採取行動提出歸還佣金的要求,法庭就不得不把這些總額高達九億瑞士法朗的金錢歸還給汪傳浦。果真如此,汪傳浦必定馬上把所有的金錢轉移到另外的戶頭,而台灣就無法要回高達五億美元的非法佣金。於是,扁政府又匆忙宣佈說馬上要開箱調查,但又說在選前不會公佈拉案的關係人名單。

 據說,拉案資料裡有許多拿到非法佣金的軍部(國防部與海軍)與國民黨高幹的名單。很多人認為一旦公開出來將會是對國民黨的致命傷,是一件動搖國本的大事件。扁政府不敢用在關鍵性的選舉,使泛藍在選舉得利。加上無法根除貪婪的外省人,阿扁真的犯了不可寬恕的錯誤。拉法葉案比選舉更重要而且與選舉無關。扁政府為何選舉前不能調查呢?

 據報導說,被瑞士法庭凍結的汪傳浦戶頭有46個秘祕帳戶為洗錢之用。戶頭的存款總額達九億瑞士法朗以上。這一筆錢是足夠拿回拉法葉事件的五億美元非法佣金的。其實,報紙上所說的五億美元亦即是拉案契約上明記的18%非法佣金部份而已;實際流出的佣金據說是兩倍以上。

 自從2000年以來,筆者對拉法葉案和尹清楓被殺害的事件做了好幾次的報導。今年十月間回台時,與長期關注拉法葉案的前總統府顧問謝聰敏做了三小時的錄音訪問。當中也有日本東京新聞的佐佐木記者參加。

 汪傳浦在台灣的司法庭控告謝聰敏,而且台灣的法庭聽從汪傳浦的律師的要求,準備扣押他的財產。台灣的司法根本就是國民黨開的,所以,謝聰敏不得不把房子賣掉。目前在台灣很難與他取得連絡。這一次我能找到謝聰敏全靠佐佐木記者。

 回到美國仔細聽這三小時的綠音帶,覺得裡面包含的消息很多,但也有一些礙於目前情勢不能寫的。我覺得拉法葉案和尹清楓案的內情很複雜,決定把這些資料分成幾次報導。我要指出,以前所報導的消息(尤其是數目)與最近報導的消息有一些不同,但大體上是同樣的。

 拉法葉案是牽涉到台灣、法國、中國等三國高層的世紀國際大醜聞。在台灣,我們追蹤的目的是要查出軍方與國民黨的貪污與出賣國家武器裝備。至於法國與中國兩方面,就是高官收賄與仲介人參與弊案的事實。除了台灣各報紙的記載之外,法國也有一位退任法官詳細記述這一樁世紀跨國醜聞。這本書叫做「台灣巴黎連線」。這本書顯示,所謂民主國家的法國,其實也充滿醜惡貪婪的高官,法國和中國的高層差不多。

 ●軍購弊案不止拉法葉

 首先讀者必須了解,台灣的購買弊案不止一件,軍購弊案只是其中金額浩大的幾件。我們知道拉法葉案是被尹清楓案拖出來的,其他弊案的真相則尚未查明。

 從法國購買六艘巡洋艦,海軍編列高出原價兩倍以上的預算。這筆回扣則由台灣、法國與「不共戴天的敵人」中共的高官們分享。更可惡的,是台灣的軍方把艦上一切的武裝設備讓給中共,自己拿回空殼船。後來,尹清楓被殺才揭出拉法葉弊案。其他的軍購案的回扣流向則尚不明白。我們知道回扣是必然存在的。

 我國向法國所購買的案件有:

 (1)「光華二號計劃」:亦即拉法葉案。自從法國提出的原價以後,經過三次的加價,最後變成高於原價兩倍以上的軍購。後來,碰到中共的反對才由劉莉莉、汪傳浦等仲介商拉線,一年後把武裝設備獻給中共而拿回空殼船。全部預算是980億元。

 (2)「光華二號的武裝軍購案」:拿回空殼船之後,海軍另追加預算,重新購買武裝設備。這一次的武購預算總額是650億元。此時,尹清楓反對再向法國購買,因此,為了「擋人財路」才被殺死,掀出拉法葉弊案,而仲介商汪傳浦逃亡國外。可是,尹清楓死後,海軍還是決定向法國買武裝設備。

 (3)「飛龍計劃」:原來法國是希望台灣的軍方購買幻象戰鬥機,而不是拉法葉艦。這就是後來被稱「飛龍計劃」的60架幻象戰鬥機、再加上雲母飛彈,總額是1667億元。這個計劃的預算高達光華二號的兩倍,可知回扣也勢必更多。

 ●謝聰敏:揭出弊案的最大功臣

 尹案發生之後的調查才揭出拉法葉弊案。馬以工監察委員、謝聰敏立法委員和蔡秋明檢察官等人遠赴法國了解情況,長期追逐弊案的謝聰敏功勞最大。可悲的是如今國民黨討厭他,連陳水扁也要避開他。陳水扁曾經喊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破案」的政治宣示,甚至陳水扁直接領導偵辦。但由於他與民進黨內部有不同意見,使得特調小組陷入停頓。謝聰敏為了抗議政府不積極查案辭去國策顧問、法務部顧問等職,並且退出民進黨。我要在此特別指出他對此案的功勞如下:

 (1)盡力追查拉法葉弊案的真相,揭出涉案關鍵人物。
 (2)查出拉法葉契約裡明記「禁止收受賄賂佣金」的條款,向瑞士法庭提追回五億美元的訴訟,而且已經兩度勝訴。
 (3)調查佣金回流國內的真相,可以清除「吃台灣」的獰惡中國人。
 (4)解開尹清楓被殺的真相。

 老實說,扁政府應該給他四個最高勳章以表揚他的功勞。可是,事實恰恰相反,汪傳浦反而在台灣告他誣告要求賠償,而且要求法院「假扣押」他的財產,使謝聰敏不得不賣掉不動產而且匿跡。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公正」的最好表現。所幸瑞士法庭把資料送到台灣,法院最近才判他勝訴。

 Thierry的「台灣巴黎連線」一書裡,曾經提到外省人和幫派組織的密切關係,如果對他們有不利就會做出某種報復。該書還提到幫派組織報復的「商標」,就是「把人從高樓的窗口丟出去」,所以,証人都不敢作証。陳水扁曾經喊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偵辦到底」,但事實上偵辦一開始他本人就遭到阻撓,難道陳水扁也受到幫派組織的恐嚇嗎?

 ●尹清楓被殺、是拉法葉事件曝光的開始

 1993年12月10日,蘇澳烏石鼻外海發現一具屍體隨海漂流。這具屍體穿著不合身的海軍軍褲,裡面寫著執行長尹清楓上校的名子。尹上校是位於台北內湖的海軍武獲室執行長、所以,身分馬上就明白了。問題是尹上校於前一天是穿著灰色西裝上班的,因此,馬上就查出嫌犯應該是與軍購有關,而且能夠從尹上校的寢室拿出軍褲的人。這個嫌犯把尹上校殺害之後,到他的寢室拿出軍褲給屍體穿上的。

 特調小組查出,前一天的12月9日早上,尹清楓到台北的亞都飯店找德國來的軍火商涂太太(後來知道她叫鄭春菊)。但據說那天早上涂太太恭候甚久而没見面。涂太太是代表法國湯森集團來台催促海軍與湯森集團的武購合約。特調小組也查出涂太太隔天下午(亦即尹清楓的死後)匆忙離開台灣。特調小組也查出另外一個法國人名叫阿貝沙(Jean-Claude Albessard),在郭力恆18日被捕後,也於20日與汪傳浦連袂離開台灣。阿貝沙是法國湯森集團的亞洲總代表,辦公室設在日本東京。

 根據調查,尹清楓當天沒有和涂太太見面,但是,上午九點在內湖的來來豆漿店失去蹤影,武獲室的郭力恆上校在失蹤現場遍尋不著,後來,郭力恆上校就被軍方以殺人嫌疑逮捕,但是,提訊時,他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後來,海軍軍法局查出郭力恆的銀行戶頭裡有汪傳浦匯入的950萬,才得以收賄罪宣判他無期徒刑。可是,到今天,郭力恆還是不肯供出殺害尹清楓的經過,所以,尹案的真相還是不明白。

 調查發現,台灣向法國購買六艘拉法葉艦時故意抬高預算,而且契約裡明記非法佣金。這筆佣金則由台、法、中三國的高層分享。更可惡的,是購買軍艦之後把船上的武裝設備,包括雷達系統、聲納系統、魚雷、大砲和飛彈,全部拱手讓給中共,台灣方面則拿回空殼船。

 拿回空殼船之後,海軍又重新編列「拉法葉艦的武裝設備」預算。此時,武獲室的尹清楓堅決反對向法國購買,才遭到法國商人與台灣方面的人以「擋人財路」殺害。

 購買軍備是為了戰爭、為了國防。可是,國民黨的高幹和軍部的高官共謀,把佣金加在預算當中,而且與中共的高層分享這一筆貪污錢。這真是史未所聞的荒唐,也是「連共賣台」的國際醜聞。這些人在真相查明之後應該以通敵罪、叛亂罪處刑。收賄的國民黨高層也必須受到懲罰,才對得起台灣人民。在法國方面,拉案已經受到審判,但法國的法庭對於政府高官的懲罰是很輕的。可怕的是此案已經有很多人死於非命。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2.25
拉法葉艦案重啟調查,指向決策高層



 偵辦拉法葉軍購弊案的最高檢察署特調小組,最近又重新啟動調查工作,已經先後以證人身分傳訊拉案律師陳長文、前經濟部長蕭萬長、前參謀總長郝柏村,調查當年拉艦購案決策過程,檢方不排除最近將再傳訊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作證說明。

 特調小組一直沒有中斷拉法葉艦案的調查,主要分兩個方向同時進行,一方面持續過濾佣金流向,追查受佣對象,一方面追究採購過程,在取得瑞士提供的司法互助資料後,再就當年購艦過程進行調查,數十名曾參與該採購案的人員都已接受訊問,從上週起開始升高層級將箭頭指向決策高層。

 特調小組上週已經傳訊了前副參謀總長夏甸,接著即在13日傳訊國防部前法律顧問、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陳長文,17日又傳訊前行政院長、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蕭萬長,18日則傳訊前參謀總長郝柏村。

 這項一連串的傳訊動作並沒有引起媒體太大的重視,電子媒體至今仍在炒作倒扁風波,甚至派出SNG車守在趙建銘寓所外面,統派平面媒體則都輕描淡寫報導,只強調中國黨主席馬英九及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郝龍斌,要求「不要政治操作該案」的談話。

 2000年政黨輪替後,陳水扁總統宣示重啟尹案與拉艦軍購案偵查,第一階段的偵辦在2001年七月偵結,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等人涉嫌浮報或虛增採購價額達一百餘億元,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至今仍在台北地院審理。至於該案佣金部分,則另案偵辦。

 特調小組在傳訊前副參謀總長夏甸時,曾就夏甸當年陪郝柏村赴法訪問,奉郝之命,拍電報回國指示海總「暫緩向韓國採購蔚山艦」的經過。傳訊陳長文,則在了解當初海總採購流程等諸多疑點。

 在拉案中的佣金問題,陳長文接受傳訊後向媒體表示,有沒有佣金,「只有上帝和魔鬼曉得,如果能抓出這些魔鬼,就好好懲罰吧!」他並透露,檢方曾針對軍方當初為何急著買拉法葉艦的問題,希望他提供相關資料。

 蕭萬長擔任經濟部長期間,曾赴法國訪問,套調小組17日對他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庭訊,主要是在了解他是否涉及軍購弊案。

 蕭萬長在訊後立即發表書面聲明說,他在民國79年擔任經濟部長期間,應法國資方委員會之邀,率團前往法國訪問。訪問中,法國政要對台法貿易逆差表達嚴重關切,因此他公開表示,如果法國能夠同意我國採購軍機、軍艦,台法貿易逆差即可逆轉。

 他強調,雖然行前並未奉上級指示交涉軍購,但基於工作倫理,曾電傳向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報備訪問經過。

 郝柏村18日接受特調小組約談,前後歷時約四小時。他在結束庭訊後告訴媒體說,重大軍事採購案,決定權都在三軍統帥。

 郝柏村表示,1989年五月擔任參謀總長時,奉當時的總統李登輝核定訪問歐洲時,法方表達已做成「同意售台拉艦」的政策性決定,由於法國國防科技及武器性能比南韓要高出許多,所以他當時採納海軍幕僚的專業建議,考慮以法國最先進的軍艦,取代當時海軍正在評估的南韓蔚山艦,當時蔚山艦購案也尚未決定。

 從蔚山艦到拉法葉艦,郝柏村證稱,是因為無論就國家利益或海軍專業來說,拉法葉都比蔚山艦好太多了,就好像「裕隆車與賓士車」的差別,或許拉艦採購後來的議價與付款過程有流弊,但絕不能因此就認定當初轉向法國購艦是一個錯誤的決策。

 郝柏村表示,1990年六月他轉任行政院長後,即未再過問軍購事宜,拉艦購案執行相關細部簽約與規格等問題時,他已離開行政院,汪傳浦等軍火商對整個拉艦案他們沒有任何貢獻。

 郝柏村在檢方作證說明時,也提及在1990年12月18日第204次軍事會談時,國防部及軍方已向李前總統提及可能轉向法方購艦的內容。因此,專案小組將比對先前約談前副參謀總長夏甸及蕭、郝等人證詞,再請李前總統作證。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7.18

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郝柏村決策疏失? 康寧祥緊咬不放


文/陳宗逸




台灣是一個海洋國家,海軍是宣揚主權的重要象徵,所以海軍的建軍應該是最被重視的國防優先項目。十月二十四日晚間公佈的監察院拉法葉案專案小組調查報告,卻清楚的指明,海軍的建軍規劃與過程,起碼在最近的十五年之內狀況百出,台灣國家安全幾乎被葬送其中。





差一點被彈劾的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在調查報告公佈的當晚同步召開記者會為自己澄清,他強調無愧也無悔,自認在參謀總長任內對於海軍購艦決策的轉折並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他同時也對被彈劾的昔日同袍叫屈,認為監察院專案小組的調查報告有缺失。但是監委康寧祥在幾乎同時召開的記者會中,雖然強調尊重審查會不對郝柏村彈劾的決定,但是他也以強硬口氣表示,郝柏村所負「決策」的重任有所疏失,日後自會有社會給予公評。

◆ 購艦轉折草率 弊端叢生



專案小組認為,一九八七年開始進行的韓國「蔚山級艦」採購案,突然於一九八九年五月郝柏村訪法之後生變,期間的急速轉折過程草率,軍方相關業管單位人員沒有善盡職責,除了違背之前建軍作戰的規劃之外,在預算執行以及決策流程之中也弊病叢生,甚至從中衍生出尹清楓命案以及相關的軍購弊案,所有源頭皆由此而起,所以當年主管決策的軍方高層要負很大的責任。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當時擔任參謀總長的郝柏村已經在年度工作檢討會上裁示,「二代兵力需按業經建造驗證為原則...... 此於艦艇獲得中即為『建造驗證』。」也就是說,當時的郝柏村認為海軍所預定購買的艦艇一定要有實際操作驗證過的證明,則購艦的風險才會降低。郝柏村當年這個「購買已經服役的現用艦艇」原則,一直是海軍高層當年採購的圭臬。


但是郝柏村在訪法期間電令海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對光華二號計劃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 」,一般據信就是拉法葉艦取代蔚山艦的重要關鍵,郝柏村究竟在法國做了什麼?法方究竟讓郝柏村認知到拉法葉的什麼好處,才會讓郝柏村推翻自己一貫「購買現役經過驗證艦艇」的主張,轉而購買「只有設計圖」卻「沒有經過驗證」的拉法葉,就是郝柏村決策是否有弊的重點。


根據郝柏村今年初才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一書的描述,拉法葉取代蔚山艦是因為郝柏村的建軍理念使然。郝柏村曾經說:「我的構想所謂『主戰兵力』二十四艘就夠了,PFG─2(也就是目前海軍仿美國派里級巡防艦的成功艦)為十二艘;拉法葉設計在反潛上比PFG─2還好,還有很有名的飛魚飛彈,拉法葉也買十二艘,那我們海軍在西太平洋就很強了... 」。在此處,郝柏村的海軍建軍構想已經和一九八四年時期有所不同。一九八四年的年度工作檢討會議中,郝柏村正式拍板敲定,海軍主力艦艇將採取所謂的「高低配」方式規劃,以較多的一千多噸級飛彈巡邏艦搭配高檔的三千噸級飛彈巡防艦執行任務,而郝柏村在訪法之後傾向採購拉法葉艦,違背了自己數年前的「建軍規劃」。監察院專案小組緊咬郝柏村的關鍵,就是他這個自我矛盾的決策過程,甚至有輿論咬定郝可能拿到某種好處,才將「高低配」換成了「高高配」。

◆ 買拉法葉 違背建造驗證



持平而論,專案小組所堅持的「十年建軍計劃」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郝柏村認為,他個人這個前後不同的軍力規劃,是為了因應瞬息萬變的戰略情勢所做的改變。至於郝柏村為什麼決定考慮「只有設計圖」的拉法葉艦,而違背他「採購經過驗證的現役艦艇」原則,他並沒有多做解釋,但是應該和加強台、法之間的軍事外交關係有關。


根據日記敘述,「法國前參謀總長拉卡斯上將,現為法國防部長顧問,此次來台北訪問有意加強中法軍事關係。我告訴他,加強中法關係為我方願望,而關鍵在法方是否願意抗拒中共的干擾。」在拉卡斯訪台之後,郝柏村隨即在一九八九年五月赴法訪問,再度與拉卡斯見面,「余腹案可以海軍第二代PCEG(也就是光華二號)為法對我軍售及技術轉移的開始。」據傳,在郝柏村赴法期間,軍火商汪傳浦曾經陪同,但是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郝柏村也曾經否認過。此外,雖然郝柏村之前接受媒體訪問,強調買二十四艘「主戰兵力」可以讓台灣在西太平洋地區稱霸,在這個關鍵點上,他強調的是購買二十四艘主力的巡防艦,但是在十月二十二日的記者會中,他卻說「...... 換裝時不可能再買二十四艘三千多噸級的船,所以規劃選購二千多噸的船,但這一種船美國沒有,所以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向法國購買」。在這個說法中,已經明顯和他之前向媒體說贊成「高高配」的理念不符,轉而強調自己贊成「高低配(三千多噸的成功級配兩千多噸的拉法葉級)」。


但是,拉法葉明明是三千多噸級的主戰巡防艦,如果台灣買「全配」的拉法葉艦,而不是今天只購買空艦體,造價一定超過成功艦!郝柏村前後的不同說法,不是基於軍事專業所出現的矛盾,就是另有不可告人的隱情。而各大媒體沒有指出郝柏村這個奇怪的前後矛盾,不是專業不足,就是刻意護航。顯見,專案小組緊咬郝柏村違背「高低配」建軍理念,並不是郝柏村一句「戰略情勢瞬息萬變」就可以擺平。

◆ 拖李登輝下水 打錯算盤



此外,郝柏村在媒體披露可能會被彈劾的消息出現之後,立刻說明所有的決策過程,都向前總統李登輝報告過。也有看法認為,郝柏村可能打算將李登輝一起拖下水,而立委馮滬祥之後清算李登輝、保護郝柏村的說法,更加印證這個可能性。


但是監院專案小組的報告卻指出,當一九九一年八月六日舉行的第二一六次軍事會談之中,李登輝還裁示「中、韓傳統友誼深厚,應持續保持;韓國現代造船廠,在該國政、經方面均甚具影響力,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級』巡防艦,並有意向我促銷,為免損及兩國情誼,海軍宜予以縝密處理,並向本人提出書面報告」,言談之中完全不知道海軍已經和法方舉行光華二號計劃議價前的最後一次會議,由雷學明主持,會中還已經通過作成會議底價,並且準備開始議價,而軍方在當天的軍事會談卻沒有向總統講解這個決策,還讓李登輝以為韓國蔚山艦仍舊進行之中,根據調查報告所述,「有矇蔽之實,有失對國家元首之尊重」。


郝柏村一口咬定已經跟李登輝報告過拉法葉艦的事情,而蘇志誠也承認「應該有報告過...... 」,但是在當天軍事會談之中,身為三軍統帥的李登輝明顯不知情,顯見郝柏村應該是事後才告知李登輝,也代表李登輝涉入整個弊案的可能性很低。馮滬祥想藉機反咬李登輝一口,卻被調查報告打一巴掌。

◆ 專業不足 兩造皆受質疑



郝柏村在整個案子中的缺失,應該是對於建軍備戰的理念有問題。一方面他承認自己是陸軍,海軍建軍規劃他尊重專業,但是一方面,他卻有自己的想法,不贊成高低配置的海軍艦艇採購,說來說去都不能逃脫政策急轉彎或者不專業的指責。但是其中是否有涉及貪污違法的成分,那又是另一方面的問題。


而監察院專案小組的做法也有爭議,康寧祥緊咬郝柏村的「決策」缺失,並不是十分的恰當。監察委員沒有民意基礎,是否有資格質疑政府官員的決策,值得討論。


此外,專案小組緊握所謂的「十年建軍計劃」當尚方寶劍,卻不清楚這一種計劃是可以改的,十年前的計劃必須因應國家戰略情勢的改變而改變,西方先進國家如此,台灣也不例外。硬是要說郝柏村違背「十年建軍計劃」,也有「不夠專業」的爭議。不論如何,當年軍方對於台灣的建軍備戰如此草率成章,弊案連連,如今被攤在輿論的陽光下接受強烈質疑,看在五二○就職前急著向郝柏村「道歉」的陳水扁總統眼裡,不知是何滋味?
拉法葉‧軍火佣金‧台灣甲午戰爭
法國的爆料內幕週刊《鴨鳴報》(Canardenchaine),披露台海兩岸計有廿餘位人士,收受法國對台軍售之拉法葉艦與幻象機的鉅額佣金。

作者:謝聰敏

 一、商售與歐洲軍火商

 過去台灣的軍備都由美國供應。美國政府扮演美國軍火製造商代理人和台灣政府代理人的角色。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參觀格魯曼公司,我向美國官員要求閱讀台灣購物契約,公司提供的契約是由美國國防部長和公司董事長約,沒有台灣官員的名字。美國國防部買下武器轉售台灣政府,稱為『對外軍售』(Foreign military sale FMS),至於零件、彈藥、小型武器和其他裝備才由『商售』取得。台灣海軍的軍購業務則掌握在海軍官校出身的作戰系統中。因此,中正理工學院出身的尹清楓上校向我埋怨具有專業能力的軍官無從發揮。

 1981年,台灣海軍為汰換戰艦,成立忠義小組、建造二代艦,蔣經國核定選購韓國蔚山艦為二代二級艦。可是1989年5月,郝柏村訪問法國,改採拉法艦,此後歐式裝備逐漸取代美式裝備。歐式裝備皆為『商售』,歐洲軍火集團和他們的代理人崛起,海軍內部派系傾軋,競逐利益。

 我在立法院曾經根據尹清楓談話向國防部提出質詢。莊銘耀在副總司令任內早已知道軍事採購種種弊端,但是不能過問。根據張友驊「1260億佣金艦隊鬥事記」記述,莊銘耀就任總司令之後,經參謀總長劉和謙推薦,打破原有人事佈局任命中正理工學院出身的尹清楓上校出任武獲室執行長。尹清楓在臥虎藏龍的來自作戰系統的軍購軍官中孤立。長期以來利益集團形成派系,盤根錯結,尹清楓不能擺平。郭立恒是武獲室整後組長,弄權操縱,意圖結合湯姆笙代理商汪傳浦通吃歐式裝備採購。尹清楓命案就在這種錯綜複雜的環境中發生。

 尹清楓上校的兄弟清崗回憶往事說:惹禍的原因是1993年9月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巴黎之行。他和郭立恒隨隊參加洛里昂造船廠的軍艦上樑典禮。尹清楓發現台灣海軍已經付出百分之四十的貨款,而法國未動工建造。事實就是法國造艦是新設計,工程藍圖遇到困難。簽約兩年後法國更改契約,取消技術轉移,不在台灣建造。台灣處處有人護航,許多高官涉案。

 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在『別鬧了,登輝先生』書中,再三保証尹清楓的死因不是來自拉法葉艦採購案。理由是尹清楓就任武獲室執行長之前軍艦採購案已經簽約。根據前中國時報編輯楊麗貞的『購艦疑雲』,他手中的採購案則有三件,2億7000萬元新台幣的獵雷艦附件、16億2000萬元新台幣的海測艦、以及幾百億元新台幣的拉法葉艦武器系統採購案。拉法葉艦武器採購金額最高,而且相差甚多,誘因最大。

 根據尹清崗及法國費加洛報報導,拉法葉艦採購案是在1991年8月31日由台、法兩國簽約。中國哈爾濱號是在1990年11月建造,1991年10月下水〈也就是台、法簽約兩個月後〉,下水後卻安裝了湯姆笙製造的 Tavitac戰系、海響尾蛇飛彈、電戰裝備、艦首懸吊及艦尾變深聲納、海虎搜索雷達及射控雷達。1994年7月成軍服役。中國後又續建了青島號。

 法國報紙報導,法國曾由來自台灣的婦人劉莉莉轉送中國一億美元佣金,並告知拉法葉艦技術給中國,協助中國海軍現代化。這兩艦安裝的湯姆笙裝備,顯出和劉莉莉的一億美元有關。也就是說,台灣出錢武裝了中國海軍。

 1993年9月,尹清楓參加拉法葉艦上樑典禮,根據他的弟弟指出,尹清楓在拉法葉艦武器系統採購會上,極力主張艦上的射控雷達、電戰、干擾火箭、光電指揮儀及防空飛彈應該分散採購,以減少風險。法國不願出售新研發的新式Aster-15垂直發射飛彈。經台灣海軍探詢,以色列同意出售另一種垂直發射的Barak防空飛彈。法國湯姆笙集團發現另有競爭對象,遂改變政策,出售先進武器和電戰系統。可是海軍未曾照單全收。尹清楓確是幾乎『擋了他人財路』。

 二、台灣政府的甲午戰爭

 尹清楓上校的死亡只是事件的開端。他沒有參與1991年拉法葉艦的議價和簽約。可是,他的死亡引發一連串讓人不能相信的死亡,也揭開拉法葉艦弊案的黑箱。法國稱拉法葉艦案是世紀大醜聞,台灣也自認為『動搖國本 』。仲介商億爾富公司第二號人物席文自稱億爾富公司是 『共和國乳牛』,每一個政黨都可以向億爾富公司擠壓需要的奶水,而法國興業銀行台北分行副總經理畢傑則指法國軍事採購使福爾摩沙變成『法郎提款機』。

 法國對拉法葉艦的報價 『開低走高』,不斷提高價錢。拉法葉艦是以雷學明等六人小組提出每艘十億法郎參考價格開始議價。根據監察院的報告,1989年6月28日法國的參考價格是每艘12.25億法郎。10月6日則為艦體13.48億法郎、全艦14.56億法郎。12月23日第一次正式報價,艦體每艘16.31億法郎,全艦18.18億法郎。從1989年11月9日至1991年,投資綱要修訂七次,監察院稱為『漲價修綱、價格暴漲 』。

 1993年的最後修訂價是以六艘160億法郎定案,每艘高達26.4億法郎。2000年3月6日,新加坡與法國簽約,購買六艘同類型拉法葉艦,第一艘在法國製造,後五艘則在新加坡製造,其中付出昂貴的技術轉移費,六艘僅需約60億法郎。台灣的價格超過新加坡兩、三倍。其間海軍放棄技術轉移,反而提高價格。楊麗貞在書中指出,法國湯姆笙公司盡情敲詐,台灣政府腐敗無能。前參謀總長劉和謙以清末『甲午戰爭』比擬拉法葉艦弊案。

 三、佣金和回流佣金

 拉法葉艦的方法秘密底價是114.5億法郎。由於中國反對,汪傳浦居間浮報40多億法郎佣金,做為遊說台北和北京之用。

 法國『重點』雜誌記者李察(sean-alphonuse Richard)在2000年5月10日的費加洛報透露3億2000萬美金由法國匯到台北的中國國民黨秘書處。我在巴黎訪問他,追問來源是否可靠,他回答是可靠來源。在2002年3月29日的中國時報,宋楚瑜有一段話說:『過去相關單位追查拉法葉艦案時,一度發現錢曾流入國民黨中央黨部,結果只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國民黨秘書長,就將茅頭指向他,後來發現不是。如此,錢到了其他地方,案子就查不下去。』

 湯姆笙公司主要遊說工作,有A管道和B管道。『重點』 雜誌舉出A管道是由代理人汪傳浦直達台北總統府,B管道是由劉莉莉說服中共軍委會主席江澤民和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佣金總金額是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五。『重點』雜誌刊出佣金水單。

 劉莉莉是湯姆笙前總裁葛梅茲的女友,父親是台灣退伍空軍少將,又是郝柏村上將的乾女兒。1991年9月17日,法國海關總局所開的『轉帳許可登記』記載湯姆笙公司匯出8000萬法郎(3億6000萬元新台幣)。她不但為法國外交部長杜馬引介北京國防部和政治局高官,而且和美國前總統卡特和民主黨人士交往。

 杜馬是法國內閣中唯一反對出售拉法葉艦的閣員,也是唯一被起訴的部長。他接受了我的訪問。他指出:湯姆笙公司曾經兩次向政府申請付佣五億美金的許可,一次是經劉莉莉付給中國政府官員,一次是給台灣政府官員。軍火商無所不能,美國前總統卡特也受到照顧。付給台灣的佣金中,約有七成回流歐洲。

 在台灣,拉法葉艦採購被起訴的是國防系統的雷學明等九名高級軍官。在法國,被起訴的卻是外交系統,包括前部長杜馬、女友鍾古夫人,仲介的億爾富總裁勒佛洛克,第二號人物席文。席文曾經安排香港律師愛德華,遊說中國,由一家 Frontier AG Bern公司與湯姆笙公司簽訂百分之一佣金契約。湯姆笙公司拒付愛德華遊說的佣金,關向瑞士提出商業仲裁,佣金事件才曝光。

 原來台灣國防部採購武器都在契約中訂有『排佣條款』和『保密條款』。拉法葉艦的採購合約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承商茲聲明並保証其未僱用其本身員工之外之任何公司或個人、兜攬或取得本合契約,亦未指定任何已接收或將接收與本約有關之佣金、潤金、手續費或他項收費之代理商、代表或其他人,若有除承商本身員工以外之任何人自承商處接受與本約有關任何性質之任何報酬、承商應向買方說明該等人士之身份以及付款之方法與基礎。』

 根據『排佣條款』,湯姆笙公司給付佣金。Frontier AG Bern 佣金契約足可証明湯姆笙公司取得佣金,台灣海軍不但可以討回兩百億元新台幣佣金,而且可以索取佣金名單。何況汪傳浦以次子江家興名義從瑞士聯合銀行,匯入瑞士信貸與雷歐銀行鉅款被發現。洗錢防制局凍結汪家存款與有關支付。台灣海軍已向法國在2001年五月提出商業仲裁,索取佣金和名單。

 法國追查鍾古夫人拉法葉艦的佣金,前法國駐台北辦事處商務專員安博德返回巴黎,大談台北故事。他在台海危機中曾經來往台北與北京之間。他談到在江澤民的辦公室遇到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誠。不久,他搬進巴黎一家高級公寓,竟從四樓窗口掉下來。2002年6月4日湯姆笙公司另一位台北工作人員莫里生也墜樓死亡。在此之前,湯姆笙公司遠東區代表艾佩詔突然因癌症死亡。南非負責洗錢的兩人遇到車禍喪命。當年參與拉法葉艦採購案的重要人士一連串的死亡是令人不敢相信的巧合。

 尹清楓之弟尹清崗沉痛地指出,在1996年台海危機中,中共新一代旅滬級驅逐艦哈爾濱號曾經參與軍事演習,艦上武器已經湯姆笙化。他說:我們出錢武裝了中共海軍。

 2002年3月28日出版的法國『情報世界』雜誌評論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拉法葉艦採購案還有疑雲。楊麗貞的書上也透露一段不為人知的辛酸故事:台灣當局自1993年開始發現被套入一個蓄意詐財的錢坑,甚至先進軍艦的祕密也遭到出賣。

 消息指出,『湯姆笙』為了擺平麻煩,曾令與其生產為辨識艦艇聲納的子廠『湯姆笙─辛德哈』公司,把賣給台灣的艦艇聲納交北京。更糟的是,法國科技新艦的軟體附件竟然故障連連。台灣政府在發覺情況之後,曾經採取報復。……接著李登輝更親自下令,取回對法國高鐵的承諾,將合約轉給日本的新幹線高鐵。

 軍事採購幕後另有激烈的政治鬥爭正在進行。雖然如此,最近立法院同意國防部以165億元訂購湯姆笙公司電子裝備。湯姆笙公司神通廣大、軍事採購未曾間斷。

(《台灣公論報》1940期 2002/08/13)
拉法葉艦醜聞
1992年向法國購買拉法葉艦六艘的代價為一百六十億法郎,依巴黎《費加洛報》報導,回扣金額為三十億法郎,約達五億美元之譜,四億元分給臺灣當時的國民黨秘書處,一億元分給北京中共中央委員會。依法國經手拉法葉艦售台案財務的<法國興業銀行>臺北分行前總經理畢傑,2001年1月29日在法庭上公開作指出,這項軍售案是國家級的詐欺事件,非法佣金有25億法郎,其中8億法郎(當時折合台幣36億元)酬謝促成軍售的臺灣軍政官員,17億法郎流回法國。拉法葉艦售價,每艘10億6千萬法郎,六艘合計63億6千法郎,原價不超過80億法郎,當初設定六艘總價為110億法郎,法國政府批評<湯姆笙集團>支付金25億法郎「灌水」,再改由法國延長全船建造追加25億法郎,最後交易總價為160億法郎。

法國媒體報導,臺灣購買六艘拉法葉的費用,比新加坡多花了一百億法郎,其所引發的醜聞已使國際間為之側目。不只是拉法葉艦採購有佣金,向法國採購的幻象2000型戰機、馬特拉捷運系統(台北市捷運),都有佣金。拿那些回扣的官員,隨著法國媒體和法庭的揭露,是否心裏感到不安呢?

《費加洛報》又報導,臺灣訂購的拉法葉艦與<湯姆笙電子>出售給中國的「哈爾濱艦」,電子作戰系統完全一樣,因此臺灣購得的戰艦可能形同敵人彈靶。為了「國家安全」,花好幾百億的人民血汗錢去購買防衛軍艦,竟落為敵人彈靶,也真是諷刺。

現在,六艘拉法葉巡防艦全數送來後,因軸系滲油,海水污染,防潛氣幕被海生物堵塞,必須時常進塢排除。而且購進之後,在載體上東拼西湊裝上各式各樣武器,使得雷達感面積太大,破壞原有的隱匿功能。同時,電子作戰系統研發進度落後,海上發射飛彈損及匿蹤能力,而且防空能力不足,其戰力嚴重受損,出勤率不高,六艘全部滯留在左營軍港。
“拉法葉”艦上的法國眾生相(1)

“拉法叶”舰上的法国众生相 “拉法葉”艦上的法國眾生相

翟华翟華

法国政府一九九一年售台六艘拉法叶舰,其中涉及佣金回流舞弊,在法国成为国家级案件,所涉及佣金高达6亿美元。法國政府一九九一年售台六艘拉法葉艦,其中涉及佣金回流舞弊,在法國成為國家級案件,所涉及佣金高達6億美元。 和当年的“泰坦尼克号”一样,当法国拉法叶级巡防舰案发触“礁”之时,船上的政客、商人、银行家、工程师、间谍、法官、男人、女人共同演绎了一场有声有色有血有肉的经典悲剧,令世上看客不胜唏嘘。和當年的“泰坦尼克號”一樣,當法國拉法葉級巡防艦案發觸“礁”之時,船上的政客、商人、銀行家、工程師、間諜、法官、男人、女人共同演繹了一場有聲有色有血有肉的經典悲劇,令世上看客不勝唏噓。 在这出悲剧历时十五年之后终于以法国方面的允诺赔偿为结局即将落幕之时,我们这里暂略去涉及台湾乃至海峡对岸人士的“隐情”(过于敏感,还是由别人去写吧),仅把参与该剧创作、导演以及演出的20名法国人做一个脸谱化的速写,试图以法国人的角度审视拉法叶案,以飨华语读者。在這齣悲劇歷時十五年之後終於以法國方面的允諾賠償為結局即將落幕之時,我們這裡暫略去涉及台灣乃至海峽對岸人士的“隱情”(過於敏感,還是由別人去寫吧),僅把參與該劇創作、導演以及演出的20名法國人做一個臉譜化的速寫,試圖以法國人的角度審視拉法葉案,以饗華語讀者。

1. 皮埃尔•埃格兰(Pierre Aigrain)—拉法叶战舰上的第一人皮埃爾•埃格蘭(Pierre Aigrain)—拉法葉戰艦上的第一人

埃格兰教授不算个大人物,他能排在本文介绍的人物的第一位,是因为其姓氏字母排序。埃格蘭教授不算個大人物,他能排在本文介紹的人物的第一位,是因為其姓氏字母排序。 但说来也巧了,埃格兰也可以算是登上拉法叶战舰的第一人,因为正是他在1989年4月第一个法国人用娴熟的英语在中山科学研究院向台湾的军政要员详细地介绍了法国军舰的优越性能,为后来台湾最终放弃几乎已经定案的韩国“蔚山舰”采购案奠定了基础。但說來也巧了,埃格蘭也可以算是登上拉法葉戰艦的第一人,因為正是他在1989年4月第一個法國人用嫻熟的英語在中山科學研究院向台灣的軍政要員詳細地介紹了法國軍艦的優越性能,為後來台灣最終放棄幾乎已經定案的韓國“蔚山艦”採購案奠定了基礎。

埃格兰教授凭什么说动了台湾的技术人员?埃格蘭教授憑什麼說動了台灣的技術人員?

不是凭贿赂,也不是全凭三寸不烂之舌,而是凭真才实学。不是憑賄賂,也不是全憑三寸不爛之舌,而是憑真才實學。 埃格兰早年毕业于美国匹茨堡卡尔内基技术学院,五十年代就是半导体研究的先驱,是后来未来诺贝尔物理学得主Pierre-Gilles de Gennes的恩师。埃格蘭早年畢業於美國匹茨堡卡爾內基技術學院,五十年代就是半導體研究的先驅,是後來未來諾貝爾物理學得主Pierre-Gilles de Gennes的恩師。 在学术上功成名就后先进入汤姆逊公司,后又进入政界,在德斯坦总统的政府内任要职。在學術上功成名就後先進入湯姆遜公司,後又進入政界,在德斯坦總統的政府內任要職。 1981年社会党人密特朗当选总统,埃格兰重回汤姆逊担任该公司总裁戈迈兹的科技顾问,处理相关的国际事务。 1981年社會黨人密特朗當選總統,埃格蘭重回湯姆遜擔任該公司總裁戈邁茲的科技顧問,處理相關的國際事務。

当埃格兰教授在中山科学研究院的介绍结束以后,他回答了听众提出的问题:當埃格蘭教授在中山科學研究院的介紹結束以後,他回答了聽眾提出的問題:

“教授先生,您所介绍的法国军舰性能固然不错,但是价格如何?” “教授先生,您所介紹的法國軍艦性能固然不錯,但是價格如何?”

“微不足道。”回答虽然是个玩笑,但是教授确实一本正经的样子,典型的法国幽默。 “微不足道。”回答雖然是個玩笑,但是教授確實一本正經的樣子,典型的法國幽默。

“教授先生,您所介绍的巡航舰叫什么名字?” “教授先生,您所介紹的巡航艦叫什麼名字?”

“La Fayette”教授自豪地回答,这次没有开玩笑。 “La Fayette”教授自豪地回答,這次沒有開玩笑。

几年以后,在拉法叶舰的“喝彩合同”(contract Bravo)最终在一片喝彩声中签字以后,埃格兰教授在1992年4月成为“法台友协”(1991年9月19日成立)副主席。幾年以後,在拉法葉艦的“喝彩合同”(contract Bravo)最終在一片喝彩聲中籤字以後,埃格蘭教授在1992年4月成為“法台友協”(1991年9月19日成立)副主席。

然而,这样一个关键人物,在“拉法叶”舞弊案爆发之后,法国的检查官们甚至没有想到要传唤他取证。然而,這樣一個關鍵人物,在“拉法葉”舞弊案爆發之後,法國的檢查官們甚至沒有想到要傳喚他取證。 2002年10月30日,埃格兰教授寿终正寝,终年80岁。 2002年10月30日,埃格蘭教授壽終正寢,終年80歲。

2. 拉法叶(La Fayette)—老佛爷拉法葉(La Fayette)—老佛爺

巴黎有一家大卖场,到此一游的中国人都叫它“老佛爷”。巴黎有一家大賣場,到此一遊的中國人都叫它“老佛爺”。 这老佛爷其实就是“拉法叶”,和台湾人买的巡航舰是一个名字。這老佛爺其實就是“拉法葉”,和台灣人買的巡航艦是一個名字。 在法国,不光大卖场、军舰可以叫拉法叶,而且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一条宽阔的拉法叶大街。在法國,不光大賣場、軍艦可以叫拉法葉,而且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一條寬闊的拉法葉大街。

到底谁是拉法叶?到底誰是拉法葉?

拉法叶,全名是Marie Joseph Paul Yves Roch Gilbert du Motier de La Fayette,生于1757年,死于1834年。拉法葉,全名是Marie Joseph Paul Yves Roch Gilbert du Motier de La Fayette,生於1757年,死於1834年。 他不仅参与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还是乔治•华盛顿的麾下一员虎将。他不僅參與了1789年法國大革命,還是喬治•華盛頓的麾下一員虎將。

法国人常说,是一个叫拉法叶的法国人把美国人从英国人铁蹄下解救出来。法國人常說,是一個叫拉法葉的法國人把美國人從英國人鐵蹄下解救出來。

3. 让-克罗德•阿勒贝萨尔(Jean-Claude Albessard)— 神秘的人讓-克羅德•阿勒貝薩爾(Jean-Claude Albessard)—神秘的人

在许多人眼里,阿勒贝萨尔是个神秘人物,据说是法国情报机构(DGSE)的“荣誉”特工。在許多人眼裡,阿勒貝薩爾是個神秘人物,據說是法國情報機構(DGSE)的“榮譽”特工。 准确地说,他曾经是一个军人,退役后进入汤姆逊公司负责远东军火业务,常驻东京,娶了日本女人为妻。準確地說,他曾經是一個軍人,退役後進入湯姆遜公司負責遠東軍火業務,常駐東京,娶了日本女人為妻。

1989年3月他在台湾与负责“光华”计划的海军高级将领接触,了解到台军参谋总长将在当年5月率团访问德国,立即向总部作了汇报。 1989年3月他在台灣與負責“光華”計劃的海軍高級將領接觸,了解到台軍參謀總長將在當年5月率團訪問德國,立即向總部作了匯報。 汤姆逊公司立即与造船局(DCN)紧急协调,准备相关材料,力邀参谋总长在访德之前在1989年5月5日到6日顺访法国。湯姆遜公司立即與造船局(DCN)緊急協調,準備相關材料,力邀參謀總長在訪德之前在1989年5月5日到6日順訪法國。 正是这次48小时的短暂访问对台湾后来决定放弃韩国的“蔚山舰”转而购买拉法叶舰起到了关键作用。正是這次48小時的短暫訪問對台灣後來決定放棄韓國的“蔚山艦”轉而購買拉法葉艦起到了關鍵作用。

让-克罗德•阿勒贝萨尔被怀疑与台湾海军尹清枫少校的死亡有关,但这位神秘的让-克罗德•阿勒贝萨尔自己也于2000年3月去世,官式说法是死于癌症。讓-克羅德•阿勒貝薩爾被懷疑與台灣海軍尹清楓少校的死亡有關,但這位神秘的讓-克羅德•阿勒貝薩爾自己也於2000年3月去世,官式說法是死於癌症。 他的死使拉法叶案失去了关键的证人。他的死使拉法葉案失去了關鍵的證人。

4. 让—弗朗索瓦•布里昂(Jean-François Briand)— 不可能的任务讓—弗朗索瓦•布里昂(Jean-François Briand)—不可能的任務

在汤姆逊公司,让—弗朗索瓦•布里昂作为总经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算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在湯姆遜公司,讓—弗朗索瓦•布里昂作為總經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可算是一個叱吒風雲的人物了。 但是1990年1月4日那一天在公司董事长戈迈兹的办公室,布里昂却领教到了当一个下属的滋味。但是1990年1月4日那一天在公司董事長戈邁茲的辦公室,布里昂卻領教到了當一個下屬的滋味。 因为前一天夜里密特朗总统决定拒绝向台湾出售拉法叶舰,眼看这件运作多年的好生意就要泡汤了,戈迈兹不能不急。因為前一天夜裡密特朗總統決定拒絕向台灣出售拉法葉艦,眼看這件運作多年的好生意就要泡湯了,戈邁茲不能不急。 布里昂表示可以运作,当然免不了要花点钱打点。布里昂表示可以運作,當然免不了要花點錢打點。 戈迈兹点头应允,表示可以不惜代价。戈邁茲點頭應允,表示可以不惜代價。

布里昂面临的问题非常棘手,他需要向总统府和外交部施加影响改变他们的决定,同时要安抚北京,稳住台北,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布里昂面臨的問題非常棘手,他需要向總統府和外交部施加影響改變他們的決定,同時要安撫北京,穩住台北,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埃尔夫公司的二号人西尔文找上门来,说是要拉汤姆森二号人物一把。正在一籌莫展之際,埃爾夫公司的二號人西爾文找上門來,說是要拉湯姆森二號人物一把。

但当时布里昂满腹狐疑:但當時布里昂滿腹狐疑: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们?” “你為什麼要幫助我們?”

西尔文胸有成竹地回答:西爾文胸有成竹地回答:

“埃尔夫在中国有巨大商业利益。我们不想因为中法之间的外交摩擦而受损失。” “埃爾夫在中國有巨大商業利益。我們不想因為中法之間的外交摩擦而受損失。”

5. 阿尔弗雷德•西尔文(Alfred Sirven)— 成也商人,败也商人阿爾弗雷德•西爾文(Alfred Sirven)—成也商人,敗也商人

这个人是拉法叶案最关键的人物,也是经历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這個人是拉法葉案最關鍵的人物,也是經歷最富傳奇色彩的人物。 应该说这是一个在商言商的商人。應該說這是一個在商言商的商人。

成也商人,败也商人。成也商人,敗也商人。

1990年初,由于密特朗拒绝批准向台湾出售拉法叶舰,汤姆逊公司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1990年初,由於密特朗拒絕批准向台灣出售拉法葉艦,湯姆遜公司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尽管动用了台北、北京两条管道,但依然没有明显进展。儘管動用了台北、北京兩條管道,但依然沒有明顯進展。

这时候有一个人看准了这个“商机”。這時候有一個人看準了這個“商機”。

这个人就是阿尔弗雷德•西尔文,他是埃尔夫石油公司的总经理,也就是二号人物。這個人就是阿爾弗雷德•西爾文,他是埃爾夫石油公司的總經理,也就是二號人物。 经埃尔夫董事长洛易克•勒夫洛史—普里让同意,西尔文约见汤姆逊公司的总务经理让—弗朗索瓦•布里昂。經埃爾夫董事長洛易克•勒夫洛史—普里讓同意,西爾文約見湯姆遜公司的總務經理讓—弗朗索瓦•布里昂。

西尔文提供了埃尔夫的两条管道:一路可以说服北京不再反对法国对台出售拉法叶舰,另一路可以通过克里斯蒂娜• 德文—若古尔夫人做迪马外长的工作,请他支持喝彩合同。西爾文提供了埃爾夫的兩條管道:一路可以說服北京不再反對法國對台出售拉法葉艦,另一路可以通過克里斯蒂娜•德文—若古爾夫人做迪馬外長的工作,請他支持喝彩合同。 后来西尔文谈到雇佣若古尔夫人的理由:“她比我接近洛朗•迪马途径更好,更快。” 并且解释说,这种雇用方式在法国工商界并非罕见。後來西爾文談到僱傭若古爾夫人的理由:“她比我接近洛朗•迪馬途徑更好,更快。”並且解釋說,這種僱用方式在法國工商界並非罕見。 “用人的时候,你肯定期待出结果。” “用人的時候,你肯定期待出結果。”

于是,汤姆逊公司与西尔文推荐的一家在瑞士的公司签了服务合同,服务费是“喝彩合同”的1%。於是,湯姆遜公司與西爾文推薦的一家在瑞士的公司簽了服務合同,服務費是“喝彩合同”的1%。 当然,汤姆逊公司也不是傻瓜,在合同中规定只有在“喝彩合同”生效且款项支付以后才会向这家瑞士公司付款。當然,湯姆遜公司也不是傻瓜,在合同中規定只有在“喝彩合同”生效且款項支付以後才會向這家瑞士公司付款。

拉法叶舰和其他涉嫌埃尔夫公司的舞弊曝光后,西尔文神秘地失踪了。拉法葉艦和其他涉嫌埃爾夫公司的舞弊曝光後,西爾文神秘地失踪了。 法国在他逃亡后共发出4次国际通缉令,但西尔文此后一直踪迹不见。法國在他逃亡後共發出4次國際通緝令,但西爾文此後一直踪跡不見。 1999年8月,法国《巴黎竞赛画报》的一名记者在经过长时间调查后发现,这位巨贪竟和情妇一起躲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郊区一座不为人注意的小城,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1999年8月,法國《巴黎競賽畫報》的一名記者在經過長時間調查後發現,這位巨貪竟和情婦一起躲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郊區一座不為人注意的小城,過著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而为他一手操办这件事的,竟是他原来的菲律宾女佣,一个叫维尔玛•梅迪纳的女人。而為他一手操辦這件事的,竟是他原來的菲律賓女傭,一個叫維爾瑪•梅迪納的女人。 说起西尔文与梅迪纳的相识,也颇具传奇。說起西爾文與梅迪納的相識,也頗具傳奇。 1995年1月,当时西尔文的妻子在其海滨别墅意外死亡。 1995年1月,當時西爾文的妻子在其海濱別墅意外死亡。 梅迪纳的女儿格拉丝当时在西尔文家中负责照料其妻,意外发生后曾叫来母亲帮忙。梅迪納的女兒格拉絲當時在西爾文家中負責照料其妻,意外發生後曾叫來母親幫忙。 这两个女人获得了西尔文的好感与信任。這兩個女人獲得了西爾文的好感與信任。 西尔文通过维尔玛在菲律宾银行里工作的同乡,将大把金钱转移到了国外。西爾文通過維爾瑪在菲律賓銀行里工作的同鄉,將大把金錢轉移到了國外。 1997年案发后西尔文和梅迪纳一同跑到菲律宾隐居起来,梅迪纳成为西尔文的情妇。 1997年案發後西爾文和梅迪納一同跑到菲律賓隱居起來,梅迪納成為西爾文的情婦。 2001年2月2日,菲律宾警方在马尼拉以南60公里的一个休闲胜地逮捕了西尔文。 2001年2月2日,菲律賓警方在馬尼拉以南60公里的一個休閒勝地逮捕了西爾文。

2003年11月,法国巴黎刑事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西尔文5年徒刑。 2003年11月,法國巴黎刑事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西爾文5年徒刑。 虽然被判5年监禁,但是已经被拘押三年多的西尔文2004年5月出狱。雖然被判5年監禁,但是已經被拘押三年多的西爾文2004年5月出獄。 2005年2月11日午后,西尔文因心脏病突发,医治无效,抛下了44岁的新婚妻子梅迪纳,在法国Deauville市家中逝世,终年77岁。 2005年2月11日午後,西爾文因心髒病突發,醫治無效,拋下了44歲的新婚妻子梅迪納,在法國Deauville市家中逝世,終年77歲。 这位据称其掌握的爆炸性秘密可以让第五共和国毁灭20次的埃尔夫大内主管,终于作了一次厚道人,带着令多少政商界人士尴尬的难言之隐,就这样走了。這位據稱其掌握的爆炸性秘密可以讓第五共和國毀滅20次的埃爾夫大內主管,終於作了一次厚道人,帶著令多少政商界人士尷尬的難言之隱,就這樣走了。
拉法葉佣金給了誰?
2005-05-27 19:45:05

2002年4月法國情報機構刊物揭露: 1989年初,我駐法國代表龔政定替郝柏村牽線,才促使郝柏村訪法,而改採拉法葉艦。龔政定也負責分配給台灣的四億美元佣金。 錢復、龔政定、辜濂松、張榮發、陳長文和蕭萬長6個人拿了拉艦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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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2日聯合報記載: 巴黎費加洛報 的調查報導指出, 五億美元 佣金中有 四億美元 分給 台灣 當時的執政黨-

國民黨秘書處,

北京中共中央委員會 分到 一億美元。

當時台灣政府的軍購,以李登輝總統兼國民黨主席為首 的決策小組是李登輝、賴國洲 (李登輝的女婿) 、蔣彥士、錢復 (當時外交部長、現監察院長) 、宋楚瑜 (當時國民黨秘書長,希望宋先生能為人民著想說出內幕)...等。

而龔政定是台灣對歐洲軍購的關鍵人 [由郝柏村稱讚龔政定 駐法代表為台灣軍購聯繫法方 8年的表現(C2000.09.06.郝柏村) 和 台灣外交部也說以龔政定 歐洲司司長(1991~1994年5月)的身份的確常赴歐洲各國(C2000.07.28), 得到證實]。 國民黨高層貪污是慣犯, 五十年前的貪污,將中國大陸的執政權讓與共產黨,五十年後的貪污,將台灣的執政權讓與民進黨。

為了掩蓋拉法葉軍購弊案,龔政定和劉和謙等台灣政府的高官們,在台灣殺我兄尹清楓上校。

他們又控制台灣的司法掩蓋尹案並進行滅證(偷運尹的遺體和清洗尹反蒐證錄音帶)。

陳水扁總統在立委任內,對尹案追究不遺餘力,曾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佈尹遺體的照片,指責 軍方動過尹的遺體和清洗尹反蒐證錄音帶,

請參考2000年7月24日 台灣日報刊出當年陳水扁總統舉行記者會的照片。 尹案6年後,2000年3月24日 台灣聯合報記載: 軍事檢察官李承訓終於承認 尹清楓的遺體被偷運過及化妝過(註: 海軍總政戰部張震亞持國防部總政戰部借條,借出尹的遺體,化妝打過的傷痕及縫合裂開的傷口)。

前刑事局長楊子敬也終於指出 單亦誠及汪傳浦逃離台灣,均來自[上將級]高層的指示(註: 劉和謙上將)。 2000年7月24日 中國時報記載: 監察院調查小組要追究軍方刑責,查緝共犯結構,因為尹清楓案, 來自海軍蘇澳中正基地八名男子為屍體換裝,疑湮滅證據! 11名高層軍官碰過反蒐證錄音帶,何以被消磁?

但6年前,軍方、檢方、警方和監察院,為了包庇國民黨高層的貪污和兇手, 竟聯合吃案,裝作不知道此事,更不調查此事。

以致在1996年10月底, 為了警告和阻止家屬再追查尹案,龔政定的人脈禹定廈等在加拿大殺我兒楊以禮。

又使用同樣的手法, 兇手禹定廈和駐渥太華台北辦事處勾結加警和法醫進行滅證 (偷運楊以禮的遺體和毀滅命案現場...等等)和掩蓋楊案。

楊以禮命案就是其舅父尹清楓命案的翻版,我兄和我兒都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

陳水扁總統在立委任內也曾說過,先辦尹案的承辦人員,尹案即可破案, 且陳總統在立委任內的立法院質詢公報中已指出誰是兇手,誰是滅證者。坦白講,我實在很震驚,不知楊尹星雯講得是真的?還是假的?或許只能說相關人,沒有真憑實據,如何確定這些人有拿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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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軍艦的佣金哪兒去了?本報系記者楊年熙/巴黎傳真 【2000-02-01/聯合報/1版/要聞】



鍾古夫人的第三本書「Op◆ration Bravo (喝采行動)──賣給台灣巡防艦的佣金到哪兒去了 」即將於巴黎出版,書中首度指稱行政院長蕭萬長當年在經濟部長任內為軍售案出力的內幕。「喝釆」(BRAVO) 是拉法葉軍售案的代號。
=========================================================================巴黎費加洛報:法國當局決定 五億美元佣金給了國民黨四億 另外一億送請北京息怒 拉法葉給兩岸佣金 密特朗知情
本報系巴黎記者楊年熙/十一日電【2000-05-12/聯合報/8版/社會傳真】

巴黎費加洛報十一日以頭版刊出有關法國對台軍售拉法葉艦案的佣金驚人內幕,報導中指出一九九二年的軍售案共分出了五億美元的佣金,這個數額是經過法國最高決策協議,分別轉給台北和北京當局。

費加洛報的報導透露,五億美元佣金中有四億分給台灣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秘書處,北京中共中央委員會分到一億美元。但是佣金顯然是經過許多不同的管道分發出去。

據費加洛報的調查報導指出,法國前總統密特朗是於一九九二年親自批准出售六艘拉法葉巡防艦給台灣,並知悉唐姆笙公司分發佣金五億美元做為「酬庸」之用。

報導中又說,依法國官方的文件顯示,法國最高當局決定將佣金中的一億美元轉往北京,目的在平息中共領導階層因售艦可能造成的憤怒。

這項佣金的分配,可獲得減免特種營業稅的便利,卻衍生許多附加的額外支出及事後酬庸,有部分甚至由南非轉帳,其中部分佣金又轉回法國,用在政治或外交運作上的財務支出。

但費加洛報報導中未指明轉匯回法國的佣金是那一部份及佣金數目。

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二年間,因軍售台灣拉法葉軍艦而衍生的億而富石油集團及前外交部長杜馬捲入巨額佣金的醜聞案,已證實不是空穴來風。高得離譜的佣金,達交易總額百分之十五,經費加洛報調查發現,竟是經由法國最高當局秘密策劃。

費加洛報說,一九九0年九月十日,密特朗總統在印著一份關於售艦案的外交文件一角簽署「 D'accord」 (照准 ),並且還慎重其事地在照准的文字下用筆畫了兩條直線。

自一九八九年十月起,法國政府內部因是否出售拉法葉艦給台灣而展開的拉鋸戰,至此才畫上休止符。

密特朗總統出面正式批准對台軍售,代表的意義重大,因為在此之前,密特朗並不贊同售艦給台北。而這份文件更顯示,對台軍售案牽扯到法國最高當局。

由於唐姆笙集團與台灣達成售艦交易契約中,明文規定不得涉及佣金行為,費加洛報的十一日的調查報導,已使佣金的證據浮現。台灣國防部曾於三月十四日派遣調查小組至法國,正式向法國要求提供售艦交易佣金支付的來龍去脈,但法國方面至今仍未回覆台北求證的要求。
關鍵人物席文遽逝 拉法葉艦弊案沉淪
飛將軍

弊案死亡共十個
席文遽逝更光光
台灣法艦似沉沒
缺乏證人庭院荒

據聯合晚報二月十四日頭版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法國億而富石油集團前副執行長席文十二日心臟病發去世,得年七十八,他被認為是解開拉法葉艦軍售案佣金流向之謎的關鍵人物,隨著他的死,許多撲朔迷離的內幕可能跟著埋葬。

席文至少涉及六起國際級弊案,其中包括售台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東德一家煉油廠售廠回扣弊案。二○○三年十一月他因侵占億而富公帑罪名被判刑五年,罰款一百萬歐元。去年五月他上訴後獲得保釋,隨後與逃亡期間和他共患難的薇瑪‧馬迪納結婚。他的上訴案原定下個月宣判,十二日卻在諾曼地多維爾度假勝地的家中病逝。

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尹清楓離奇死亡,至席文去世,涉及售艦弊案的中外相關人士總計已有十人先後死亡。

席文一九八九至九三年間在法國軍購圈權傾一時。根據台灣監察院「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專案小組調查,拉法葉案大部分佣金都是經由席文洗錢、分配。他涉及支付法國前外長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鉅款,由鍾古夫人說服杜馬,讓這筆對台售艦案過關。

席文曾揚言,如果他抖出內幕,足以讓「法蘭西共和國爆炸二十次」,但審判期間他避重就輕,並未把別人拖下水。據信只要席文和盤托出,拉法葉佣金案有可能真相大白。

同報同日第十一版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十二日在法國家中以七十八高齡病逝的拉法葉艦售台案關鍵人物席文,也是法國最大貪瀆案的關鍵人物。

席文在一九九0年代負責法國國營企業億而富的一家分公司,專門替億而富集團在全球打通關節,據信也暗中為法國政府行賄,他經手的款項動輒數十億。

億而富於一九九四年轉為民營,該公司行賄和政治獻金的醜聞後來曝光,釀成法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貪瀆案。拉法葉艦佣金醜聞是億而富案的案外案,調查過程中,發現身為億而富第二號人物的席文神通廣大,假借為湯姆笙公司向台灣促銷拉法葉艦之名中飽私囊,先存放在列支敦士登的瓦杜茲銀行,再轉到日內瓦存放。二○○一年被瑞士當局查出約1.6億法郎(約台幣65億元)贓款。

逃亡四年多後,席文於二○○一年在菲律賓落網,被捕時他吞下手機的SIM卡,以湮滅證據。

作者認為台灣當年採購拉法葉軍艦,法、台兩方均有涉嫌人物。自一九九三年尹清楓離奇死亡冤案,至席文去世,涉嫌拉法葉艦弊案的已有十人死亡,未免死無對證。但願天網恢恢,終有因果報應之一日。

二○○五年二月十五日發稿。
拉法葉艦案或拖垮德維爾潘
simon/示芒 | 30th Apr 2006, 01:50 | 法國荷比盧 | (131 Reads)
法國總理德維爾潘(圖片來源:www.lemonde.fr)

纏 繞了法國5年的拉法葉艦收受回佣案近日再次在政壇掀起波瀾,但這次涉及的不是收受回佣,而是有人涉嫌發放假消息打擊重要政客,最「微妙」的是目前傳聞將矛 頭直指總理德維爾潘(Dominique de Villepin),指他在總統希拉克(Jacques Chirac)的授權下,調查他們二人的政治對手、內政部長薩爾科齊(Nicholas Sarkozy)。法國媒體已開始研究事件會否令德維爾潘內閣總辭。


所謂的拉法葉艦案,在法國叫做「Clearstream案」,事件涉及法國1991年向台灣出售6隻海軍軍艦時,當中有人收受回佣,而收受回佣過程在盧森堡銀行Clearstream進行,案件在2001年便開始進行調查。


根據《世界報》(Le monde)28日的報道,將軍Philippe Rondot2003年奉命調查一張由匿名人寄來的收收回佣名人名單,他在2004年5月向國防部長報告,表示這張名單的虛構的。


薩 爾科齊在名單內不是秘密,但報道最令人關注的,是報道指出,時任外長的德維爾潘2004年1月曾要求Rondot及另外一人調查薩爾科齊,目前調查誰人發 出黑函事件的人員據報在Rondot的家中發現該以會晤的紀錄,上面寫著「緊盯薩爾科齊」,Rondot據報也已承認德維爾潘下令他調 查薩爾科齊。


不過,德維爾潘一直堅稱在該次會晤中,沒有提過薩爾科齊有可能是海外銀行戶口受益人。希拉克也在28日發表聲明,強烈否認下令對薩爾科齊進行任何程度的調查。


雖 然德維爾潘29日多番強調無須內閣總辭,但由於事件涉及利用國家機器打壓政治對手,調查黑函事件的法官可能傳召德維爾潘作供,加上德維爾 潘自己的民望因勞工改革觸礁而大大下滑,法國多份報章29日已提到德維爾潘內閣可能需要總辭。《世界報》的報道更指,如果德維爾潘1個月前以承擔改革失敗 責任為由下台,或者可能「名留青史」,總比現在的不名譽下台更好。
「力霸案」與「拉」案省思
備受各界所鄙視的立法院,在結束朝野惡鬥的休會前夕,檢調單位突然一舉出動卅組人馬搜索東森集團,使得爆發已近半年的「力霸案」猛然向上發展,連在星國訪問的馬英九也因為在台北市長任內經手「小巨蛋」標案而捲入其中,堪稱嚴重衝擊到泛藍既得利益集團的盤根錯結地盤。
就在檢調大動作同日,美聯社自瑞士所發出的報導指稱,台灣已成功索回郭力恆兄弟之十一億元的「拉法葉艦軍火佣金」,另外尚凍結的一百七十餘億元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則仍在纏訟中!外電還特別提及該筆天文數字的軍購醜聞,牽涉到海軍上校尹清楓於一九九三年底離奇死亡的謀殺案。
這兩則「億來億去」的跨世紀大案,前者早在公元兩千年之「台開遠倉購地弊案」便已露出馬腳,結果,王令麟挾其國民黨中常委父親王又曾之庇蔭,被揭發的利益輸送官司打到今天還未三審定讞!反而是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因為掏空中華商業銀行遠走高飛才紙包不住火,於是引發骨牌理論般地使得王家各企業全都波及,即使是湖南老鄉的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也難以倖免。
至於與「力霸案」等量齊觀的拉法葉軍購弊案,雖在一九九六年十月間便已喧騰出佣金醜聞;但在國民黨執政期間百般遮掩下,譬如:當年便已有媒體「點名道姓」將軍之女劉莉莉( Lili Liu )取得四億元佣金,某政務委員也分到三億…等等訊息,然而,在前朝黨政軍特共犯結構的集體貪贓枉法作業下,竟然有能耐拖到阿扁上台才得以宣示「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並峰迴路轉於公元二OO一年四月傳出汪傳浦佣金帳戶被凍結兩百億元的石破天驚新聞,終於證實過去之新聞報導並非空穴來風。
其中,最令人深感意外的發展是,單單一個海軍總部武獲室整備後勤組的上校郭力恆,便分到十一億餘元的拉法葉艦佣金;則這位「三顆梅花」後頭上司將軍族、或當年上下其手之前朝黨政高幹,豈是有人故做清白表示「兩袖清風」、抑或理直氣壯強調「廉潔」所可撇清,不啻更加落實「此地無銀三百兩」?!
「力霸案」被掏空數百億而一走了之,好歹沒鬧出人命,民進黨當局被迫轉嫁全民共同買單,如許國民黨中常委官商勾結卻由台灣人民概括承受,實在已經有夠窩囊!而「拉法葉艦案」卻遲遲無法有突破性進展,檢方明顯有著諸多顧忌而意味著涉案層級更高;但該案畢竟牽扯到殺人滅口之「尹案」,如果不再積極偵辦恐會天怒人怨。
(16/06/2007 綠色短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