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拉案」動搖法國第五共和國本!

偵辦「拉案」的法國檢察官范倫貝克,繼2001年10月16日首次尋求解除國防機密( 其後於同年12月7日、隔年6月6日三度要求! 均以牽涉到摩洛哥暗殺在野黨領袖、以及總統的醜聞為由駁回 )竟在2006年10月4日遭致第四次受挫厄運! 法國政府之所以一再次捍拒,當然是在阻撓「拉案」佣金的回流無法獲得突碰性進展,加上台灣對佣金流向也無法掌握到郭力恆「上面」的前朝黨政軍特共犯結構證據,因此,目前最後一線希望似乎只能寄望海軍所打的商務仲裁,藉此隔海興訟以取得法方相關文件資料,反制巴黎方面不願解密,企圖遮掩法國第五共和不法勾當的蓄意杜葛,也想讓明春之總統改選,不致被弊案「動搖國本」。
對於這宗法國政府掩蓋弊案的不堪聞問結果,瑞士檢方雖因去年底提供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户而露出端倪,顯示巴黎當局所謂「左右共治」時期之不同黨派都捲入,因而聯袂否決檢方四度要求解密的申請。回顧一九九一年由湯姆笙公司出面簽約售台拉法葉艦的交易中,當時法國在過程中已被證實確有支付佣金給兩岸及法方,依第十八條的「排佣條款」是違背契約;不過,台法之間為促成這筆跨國合約,巴黎當局誑稱「拉案」支付佣金之對象是給付台灣及中國的有關人士,處心積慮杯葛本案佣金涉及回流到法國之既成事實! 致檢察官四度被技術性受阻於「國防機密諮詢委員會」,這一由巴黎高層把持的跨部會機構甘冒大不諱地「裁奪」不公布文件俾免傷害法國形象,遂使辦案的司法官員迄今一籌莫展。所幸,台灣以合同中曾明文規定排佣條款,依此申請國際商務仲裁法庭居間仲裁對方違約,索賠5億9千萬美元,目前尚待判決( 由於仲裁涉及高額罰鍰,又因本案影響超過商業範圍,一般相信法方會運作拖過明春之總統大選)。
這宗備受國際側目的「拉案」佣金跨世紀大醜聞,自前年11月間由瑞士司法單位排除萬難,順利轉交有關汪傳浦家族被凍結的佣金帳戶資料,加上民進黨立院黨團接連幾波揭弊,儼然已有突破性轉折;孰料,法國竟傳出準備具狀向台求償2億美元的「譭謗」怪譚。 巴黎當局之所以「怒向膽邊生」,突然會有此大動作反撲,其實係有蛛絲馬跡可尋!
因為,早在前年下半年,曾於1988年出任法國總理的賀加(Michel Rocard),這位在其任內批准售台拉法葉艦的社會黨政要,突很不尋常地千里迢迢來台晉見阿扁總統。一般研判:賀加來台時間點正是瑞士準備與我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之際,法國朝野深知,這批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如果抽絲剝繭追查下去,並非像阿扁總統宣示「動搖國本」會震撼到台灣本身(因台灣已政黨輪替,所有涉案者大都淪為在野矣)!反而極可能會引爆法國第五共和為之解體。
何以「拉法葉艦案」辦到底會促成法國第五共和崩潰,主因是巴黎當局對台軍售過程中,適逢政壇左右共治期間,因此,拉法葉艦佣金係由左派內閣「操盤」,而幻象機佣金則由右派總統「控制」,彼此各自盡其所能灌水(居間穿針引線的軍火商汪傳浦,因而博得「SHAMPOO」號稱,意即洗髮精加水猛脹),依據法國傳媒引述資料顯示:代號為「BRAVO」之「拉法葉艦案」的佣金為30億法郎、代號為「TANGO」之「幻象機」則為24億法郎上下,亦即左右共治下的枉法分贓也是各分各的,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因此,當年亡命菲律賓的「佣金教父」席文,生前被捕之前曾公開撂下狠話:如果他吐實的話,則法國政壇勢必「左右振盪21回合」!顯見「拉案」影響至深且鉅!
而依照汪家被凍結在瑞士金融機構的帳戶顯示:除了汪傳浦、汪葉秀貞夫婦及4位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外,另有汪傳浦妻弟的葉家彬、郭春菊夫婦!其中,郭春菊除於1996年7月12日在瑞士銀行開戶供汪家「運用」,她甚且曾經陪同汪家到我駐英代表處辦理文書驗證得逞,順利將汪傳浦在台的「開泰」、「齊泰」公司負責人變更到其名下,並還脫手拋售汪家在北投行義路、士林至善路等處豪邸,導致前外長田弘茂在駐英代表任內引咎請辭,而且也波及到簡又新下野。然而,弔詭的是這對汪傳浦在台之白手套,即使提供給汪家洗錢的瑞士銀行帳戶東窗事發(2001年)、或出面代售台北豪邸得逞(2003年),「特調小組」似乎都泰然處之未予傳訊到案!
此外,汪家在瑞士佣金帳戶也分別以開曼群島Middlebury 投資公司(1994年12月21日、1997年7月1日、1998年3月3日開戶)、大英國協威京群島之Bucellatie InternationalInc.(1992年12月7日、2000年3月31日)、Euromax Ltd(1991年9月8日、2000年3月30日)、Sableman InternationalInc.(1994年10月18日、1998年3月3日);開曼群島Kilkenny(1990年7月13日、1998年7月13日、2000年4月6日)及Buleverd Co.(1995年1月28日、2000年4月6日)等15家洗錢公司中,其中有3 家是汪傳浦在逃離台灣的1993年12月20日之前所開立,按理是其透過「洗錢天堂」開曼群島與威京群島之在台代理商登記,誠不知檢調曾否循線追查蛛絲馬跡?因此,當年下令批准售台拉法葉艦的前總理賀加私訪台灣後,疑似在「幻象機」扮演重要角色之法國國會議員李貴(J.M.Le Guen)也接踵訪台!為何這批被法國媒體視為「軍售關鍵者」,非常密集且弔詭得飛抵台北晉見台灣軍政高層要員,其實就非常值得耐人尋味!
而且,就在他們來台拜會回去巴黎不久,法國方面便傳出向台灣賠償所謂傷害名譽的「譭謗」損失,甚且喊出2億美元天價;雖然較諸台灣於2001年11月21日對法提出5.9億美元的仲裁官司略少(即依「排佣條款」索賠法方支付之5億美元佣金,外加9900萬美元名譽損失);不過,回顧當時的法方反應是非常的「不要臉」!巴黎當局係在2002年1月15日由法務部長聲稱:法國與台灣早於1964年(1月27日)斷交,因此不承認「台灣為一個國家」!故而沒有興訟空間;此外,法國甚且對於「台灣購艦單位」的中華民國海軍總司令部公文關防,也一概不予承認而駁回。甚且連法務部長陳定南的巴黎旅遊,法國政府竟也拒發簽證,巴黎當局種種毫無江湖道義的不入流行止,就是吃定台灣錢,「吃台灣人夠夠」。
台灣海軍依排佣條款向法索賠(另筆「幻象機佣金」弊案也對法索賠1億美金),結果竟被巴黎當局凌辱為「不承認台灣為國家」「不承認台灣海軍總部關防」,但終究不敵國際法而進入商務仲裁程序,在汪傳浦佣金帳戶於2001年4月間被凍結,台灣歷經4年多的斡旋而行將取得相關資料時,法國便先派密使赴日內瓦施壓(中共亦然,使瑞士形容彷彿面臨第3次世界大戰),同時也由前總理賀加、國會議員李貴(主要選區在巴黎CHINA TOWN)前仆後繼來台,甚且,連當年打通北京關節眼的神秘女郎劉莉莉也在去(2005)年9月持美國護照冒險返台3天「打點」!而汪傳浦則打破「深藏不露」於英國露臉,接受法國《重點》「Le Point」專訪,顯見這群「拉法葉艦案」各路重要人馬之傾巢而出,必然是深刻感受行跡即將敗露矣!因此才會冒著「見光死」危險露臉。
由於特調小組毫無鬆動或妥協使然,導致巴黎當局已有人刻意釋出「反將台灣一軍」的詭異訊息,筆者早在「尹清楓終將顯靈」的拙作內,便已透露法國企圖反撲訊息,希望這項來自歐洲的第一手消息,讓台灣有關單位及早「心理準備」(事實證明,法國早在2003年便已提出反控,唯軍方或特調小組基於保密而未渲騰);結果,果不其然引爆,導致媒體大嘩,彷彿民進黨政府踢到鐵板,甚且連阿扁總統也要負責! 事實上「拉案」已屆破案臨界點,群魔亂舞乃勢所必然!台灣朝野在此關鍵時刻,尤須攜手同心協力合作、全面迎擊法國吃定台灣之野心! (05/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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