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監委:軍談記錄 均無郝柏村報告  

〔記者吳明杰╱台北報導〕對於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在拉法葉艦購案中侵犯統帥權,監院調查小組成員昨天表示,李前總統同不同意軍方從韓國蔚山艦轉向拉法葉艦,以及他知不知情,是兩個不同層面的事,前總統李登輝僅在軍方上呈的報告上批「悉」,而非批「可」或「如擬」,既然沒有同意,軍方還繼續進行購案,當然是侵犯統帥權。

  監委指出,郝柏村和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人,堅稱李前總統對於決定採購拉法葉艦的轉變知情,這部分是屬於「蒙蔽」的問題,不過是否「侵犯」統帥權,應該探討的是李前總統是否同意轉向採購拉法葉艦,不應和知不知情混淆。

  監委表示,根據調查小組前後四次前往參謀本部調閱第一六五到二一六次(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七日至八十年八月六日)近五十次軍事會談紀錄,其中有關海軍報告「光華二號」計畫相關的只有四次,但均無郝柏村向總統報告的紀錄,這部分就已有「蒙蔽之嫌」。

  監委說,郝柏村認為「李前總統如果同意,但他不從」,或是「不同意,他卻堅持進行」才是抗命,但李前總統批「悉」只是表示「知道了」,卻不是批「准」,既然沒有准許,就是不同意,而郝柏村要求下屬繼續推動拉法葉艦購案,就是抗命並「侵犯統帥權」。

  監委也表示,李前總統批「悉」的報告內容僅有法國來台接洽,以及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等六人赴法訪查等六行字,根本和軍方已經決定採購拉法葉艦的實質內容無關,要李前總統如何裁示同意或不同意。

  監委認為,調查小組是根據有具體資料的事實,不是空口說白話,也不是言詞之爭,郝柏村不但在監院約詢時說不出具體事實,現在也還舉不出具體證據。

  監委強調,整個「光華二號」購案轉變,郝柏村「蓄意蒙蔽」在先,又「侵犯統帥權」在後,李前總統因軍方未進行詳細的軍購背景報告,要求軍方提報,但軍方卻未呈報已決定向法購艦,如此一來李前總統根本已經沒有決策空間,當然也沒有下令、裁示和反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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