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辦不了?扁獄中告白透玄機 ( 玉山周報 特刊號 ) 2009-06-10 21:01:20 |
當阿扁在獄中三度絕食、震驚朝野備受各界議論之際,「拉法葉案」也在同一時間從法國傳來爆炸性新發展。根據當地《巴黎人報》(Le Parisien)在5 月7 日獨家披露的頭條消息指出,纏訟數年的「排佣條款」商務仲裁案官司,已完成審理,將判法方違反條款而需賠償台灣15 億歐元,換算台幣約678 億元,金額之大堪稱打破歷年來記錄。
由於「拉案」佣金源頭係台灣政府,所以說佣金歸台灣官方所有,主要依據2001 年6 月6 日軍方公開與法國之軍購合約中,其中「排佣條款」(第18 條1~3 節)明文記載:「不得對買方(台灣)任何官員或人員直接、間接授與或任何方式致送任何餽贈、禮物或私人款項……亦未指定任何已接受與本約有關之佣金、潤 金、手續費或他項收費之代理商、代表或其他人……(法方)如違反前述支付佣金、潤金、手續費或他項收款之規定時,買方有權解約或自合約價款中……相等之金 額。」(第18 條1~3 節)。
既然「拉案」佣金的存在已是不爭事實,台灣當然可以根據合約向法方索賠。荒謬的是,法國湯姆笙公司也在1990 年7 月19 日和軍火掮客艾德蒙.關簽下合約,必須支付1% 的佣金給關某,相當於1 億6 千萬法朗;可是,法方後來過河拆橋不肯付款,導致艾德蒙.關一狀告進日內瓦國際商務仲裁法庭而外爆;《巴黎人報》早在1996 年10 月31 日就已獨家報導過了。
…案情迷離…阿扁感嘆!筆者當年曾直當面請教陳前總統,為何拉案案情牛步化?他感嘆「總統任內要錢給錢、要人給人,檢察官不辦,我也沒有辦法!」彷彿國家元首八年是白幹一場!
事實上,阿扁在上任總統之際曾責成心腹馬永成密訪軍火商涂太太,以及早於二00一年七月五日便已具體求刑雷學明等六名涉案人,結果纏訟迄今仍未終結(其中,姚能君中將甚且已作古三載餘);而汪傳浦家族在瑞士及列支敦斯登等國之卅三戶的六億餘美元佣金,也從二00一年四月間被伯恩當局凍結後,一樣陷入「只聞樓梯響」的匪夷所思階段;所以,二00八年政黨輪替後之後的「九萬兆」政權,除非願痛下決心搬磚砸腳,朝野各界自是難以寄予厚望。而該案在民進黨執政後,由於閣揆簽署汪傳浦「免死狀」卒使瑞士於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依據「聯邦國際司法互助法」,交出被查扣的汪家全部佣金帳戶資料;不料,特調小組遲至隔年九月廿七日始予起訴!唯因汪家全都亡命海外,根本無法拘提到案釐清真相。
但滯留在台協助汪家「善後」的汪傳浦小舅子夫婦(葉家彬與郭春蘭),因文書驗證得逞而脫手汪家在台不動產,檢方卻對這對夫妻視若未睹!而汪傳浦胞弟汪傳瑜偕妻子汪王美珍,於二00五年九月向台北駐新加坡代表處申請文書驗證,希望脫離中華民國國籍,因汪傳瑜在新加坡設立公司多年,公司有過半股份是設在百慕達,其餘是汪傳瑜的兩位女兒所持有;由於許多案件是透過設在百慕達的公司進行,檢調單位因此起疑深入追查中,經台灣官員回報外交部並轉知檢調單位後,汪傳瑜主動撤回申請。除日內瓦、倫敦等外館犯下不可原諒的汪家「文書驗證」風波外,倒楣的是駐英代表田弘茂吐實,結果這位民進黨拔擢的首位外長,便因該案株連而引咎請辭。
至於軍方在二00三年三月十日時,由國防部長湯曜明正式宣布「拉法艦採購案破案獎金一億元」,較諸「尹案」發生隔年所祭出的懸賞一千萬是多出了近十倍(當年警方也提供千萬、「軍人之友社」亦跟進,合計三千萬);但弔詭的是,前者之億元賞金竟因「會計年度」而失效;億元拉艦佣金案檢舉獎金,是台灣有史以來最高額的破案檢舉獎金,當時國防部以兩年為限,於二00五年七月期滿取消,軍方在李傑的支持下,新版實施要點的有效期限改為「未發覺犯罪嫌疑人前,向檢察機關檢舉或提供線索因而查獲該案犯罪嫌疑人,並經法院或軍事法院判決有罪者」以宣示政府的破案決心,新制定的要點還包括:「檢舉人或提供線索人,不論是本國還是外國人,均適用;受理機關對檢舉人、提供線索者應保護相關資料,並保護其人身安全;檢舉人或提供線索者如同時涉有本案刑責,將陳報政院轉呈總統,建請依法特赦,免除其刑」以利破案。
瑞士當局在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將凍結在瑞士(UBS)銀行帳戶的「拉案」數億美元中的第一筆非法佣金新台幣十一億餘元交還給台灣。這是早在一九九一年軍方付出拉法葉艦頭期款的三成購艦價款七億五千三百七十七萬五千五百四十六美元,同一天湯姆笙公司將18.69%的首筆佣金一億4千零八十八萬八千百百美元匯入汪傳浦帳戶,同年底,汪傳浦開始行賄郭力恒六百萬美元,截至一九九三年九月總計匯出四筆,合計一千七百五十八萬八千餘美元的回扣入郭力恒及郭兄郭問天藏匿在瑞士的帳戶,隨後這個帳戶連同累積孳息共三千五百萬美元,郭力恆兄弟在偵訊時簽下書面同意書,願放棄「拉案」回扣的所有權歸還給政府,他們還自白犯罪,郭力恒也再被檢方求處廿年徒刑;而狼狽為奸的汪傳浦一家全都涉案,根據特調小組在二00六年所公布之起訴書中,罪證確鑿指出汪家族前後收佣九億兩千餘萬美元!其中,「拉案」灌水18.69%為五億兩千萬美元,而代號為「TANGO」之幻象機軍購佣金為四億美元。如果再加上張榮發向阿扁透露之高鐵內幕,當年蕭萬長赴巴黎施壓而達成代號「BRAVO-TGV」交易,便是配套購買法國高鐵;不料,李登輝事後下令高鐵「歐規改日規」而「多戴了兩百億帽子」(《台灣的十字架》P.216),總結台灣對法購艦衍生的佣金,居然高達五百一十餘億元!! 因此,汪傳浦被具體求處無期徒刑重刑,其妻葉秀貞十六年、長子汪家興十四年、其餘三名子女汪家明、汪家勇、女兒汪君玲各十一年之徒刑(妻小累計達六十三年),可謂天理昭彰、罪有應得!
這件阿扁在公元兩千年七月下令「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拉法葉艦佣金弊案,經過八年鍥而不捨的追查,終於討回郭力恒兄弟藏匿的十多億元贓款,並自從二00八年四月七日開始,由台北地院展開傳喚軍火商汪傳浦及郝柏村、李登輝等關鍵人士,連續七週的每週一上午召開合議庭,然後在五月十九日告一段落,藉此釐清誰是拉法葉案幕後「藏鏡人」。值得耐人尋味的是,檢方傳喚李郝兩人的這一天,恰好為民進黨跨世紀後首次政黨輪替的最後一天!也是國民黨復辟的前夕。因此,司法部門偵辦此一備受國人重視,甚且於在國際間飽受側目的軍購醜聞鉅案,何以刻意選在阿扁總統八年任期的倒數計時之際密集開庭?阿扁在《台灣的十字架》中有感而發說到「作了八年總統無力推動司法改革,卻支持黑機關———高檢署查黑中心及最高檢特偵組的成立設置……我及一家人竟是第一個被偵辦的對象」。委實引人遐思!因為,拉艦佣金的傳聞早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底便已喧騰於世,而汪家的佣金更早在二00一年四月間被凍結!有關佣金細目也於二00五年十一月全部取得,所以,該案一拖再拖拖到民進黨下台,檢方於時間點上可真會拿捏。而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在偵辦「巴紐案」時說:「我很擔心此案會像拉法葉案一樣石沉大海,汪傳浦的佣金到今天都還沒追回來。」彷彿這件跨世紀的「動搖國本」大案會無解收場?!司法部門是否「配合」國民黨辦案?以二00八年五月五日「拉案」開庭進行的法院準備程序庭對應臆測,據「中央社」現場聆聽所發之新聞稿報導: 汪家六口全未到庭,律師張迺良宣稱「汪傳浦因身體不適且擔心安全問題,短期間並無返台打算」外,還附上瑞士匯款水單,強調「他雖然與家人在海外聯名開設帳戶,但付佣金給郭力恒均由他一人指示轉帳,家人並不知情也從未參與」,企圖為涉案的家人解套,其情可憫;但,早在「尹案」爆發次(一九九四)年,汪傳浦便於十五年前透過律師張迺良向檢方言詭而辯「報載本人仲介拉法葉戰艦,全係道聽途說或有心人故意造謠」的心態,以及迄今已然罪證確鑿卻仍狡辯之行止,則是其心可誅!
被起訴求處無期徒刑的汪傳浦,今年已由英國倫敦轉往美國,並在美國三個城市購置了十七筆以上的房地產,尤其在紐約,一口氣買下精華地帶曼哈頓中央公園旁的六十六街一處大樓的十二戶以上豪宅,手筆大得嚇人。根據紐約實地採訪發現,汪傳浦以妻子葉秀貞、兒子汪家興、汪家明、汪家勇、女兒汪君玲、小舅子葉家彬,以及其妻郭春蘭等二十多人的名義,自一九九五年六月起陸續買下大筆房產。位於紐約六十六街一百六十號、屬於頂級的大廈,汪傳浦所買的戶數是從五樓開始到六十樓,據紐約市府財產局查證確認,其房產登記在Bruno Wang (汪的長子汪家興)華人名下,隔街即聞名世界的茱莉亞學院和林肯中心,可俯瞰哈德遜河或中央公園,總值估計在千萬美元以上。汪家不但在紐約擁有驚人的房地產,在洛杉磯也有兩處豪宅,在舊金山也有四處,因此美國的豪宅總數在二十戶左右,以舊金山山頂街三二一號為例,一九九二年汪君玲以 RebeccaWang 名義購入時,當年之成交價便為三百五十萬美元。按照汪傳浦的個性,除了「拉案」的佣金外,其他佣金幾乎全未存進銀行,而是分散在紐約和加州買豪宅房地產。由於汪傳浦在英居留的簽證已於二00四年四月六日期滿,台英之間因為從未司法互助,因此拒絕協助台北方面追查。特調小組已於二000年九月十四日正式依「殺人、瀆職、行賄」等罪嫌通緝,時限長達二十年(至二0二三年十月),他在行政院公布的「十大通緝要犯」中名列第四。汪在英國居留簽證期滿,台灣護照也被註銷,手上僅剩美國綠卡及多明尼加護照(法國媒體披露汪也擁有過荷蘭護照),因為法國當局揚言要引渡,因此才迫使他無法亡命歐洲而回美落腳於加州El Cerrito,在當地也擁有多處房地產為護身符,使美國移民法庭不將其驅逐出境。
「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沉寂多年後,法國與瑞士司法部門已先後階段性結案,彷彿這件牽涉台海兩岸高層、巴黎政壇左右當權派、羅馬尼亞卸任總統及摩洛哥在野黨領袖謀殺案的跨世紀醜聞,似已隨著歐亞非三大洲共犯結構之聯袂作梗下要畫上休止符;孰料,《巴黎人報》報導纏訟數年的商務仲裁官司將判法方賠償十五億歐元,法國媒體也突然在一月底爆料「拉案」全部佣金名單之下落,而且,還披露薩科奇總統早於一九九三年也動用過這筆佣金弊案贓款!對於這種跡近石破天驚似的發展,作為冤大頭的台灣當局,非但沒有表達苦主之關切,反還異於尋常地低調冷處理!究其緣由,除了政黨輪替後之政府及其鷹犬追殺前朝已殺紅了眼,非把當年誓言「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阿扁抄家滅族才肯罷手而顧此失彼外,另一考量也可能預料到:「拉案」的水落石出必然衝擊到國共高層政要,特別是特偵組在扁宅搜出幻象機軍購案也有三百多億佣金之證據,因此執政當局及特偵組絕不希望節外生枝。台灣截至目前為止,由於謝長廷擔任閣揆時簽署「免死狀」而自瑞士取得汪家佣金帳冊後,僅讓郭力恒俯首認罪吐出贓款之成績外,其餘幾乎全都停擺,以致法國檢方因為巴黎執政當局四度悍拒「拉案」解密被迫無疾而終偵結,瑞士檢方也在提供台灣特調小組資料三年有餘卻毫無突破性進展,儼然計畫接踵法國檢方而告一段落,導致汪傳浦律師張迺良於今年一月出庭時還得意洋洋,直認這場攸關數百億的貪瀆案,台灣已經辦不下去而該偵結了。所幸老天有眼,正當延宕三年餘之久的「拉案」在今年二月廿三日傳訊押於台北看守所的郭力恒之際,巴黎媒體適時揭載諸多聞所未聞的「拉案」秘辛,堪稱是極具關鍵性之台灣「逆轉勝」契機;但是,啟動重辦「拉案」而略有斬獲的阿扁已淪為階下囚,可想而知復辟後重掌政權的國民黨權貴集團是絕不會搬磚砸腳,因此,「拉案」佣金名單固已在露出馬腳,但對國人恐難樂觀以待!
反觀巴黎當局自從一九九六年首次爆發佣金醜聞以來,除法國前外長杜馬被迫辭卸政壇排名第四把交椅的「共和國憲法委員會」主席外,其情婦鐘古夫人也一度遭到牢獄之災!而經手佣金的億而富石油公司(ELF)負責人席文,東窗事發後逃亡菲律賓也被法方越洋追緝到案,顯見法國當局辨案並非虛晃一招。而依據最新的後續發展顯示:甫於去年五月才卸下總理職位之德維斯‧潘,繼其寓所被警方搜索六個半小時後,他又在七月遭到檢方約談傳訊到案!顯示巴黎司法當局刻已掌握確切事證,所以才會密集約談剛剛下台的席哈克總統與總理等政要;其中,最受時人注目的是《國際前鋒論壇報》(IHT)之特稿分析中,便在第二版要聞直指法國政壇的多事之秋即源自於「一九九一年的對台軍售戰艦之九億歐元弊端的佣金引爆」所致,堪稱是一語中的報導!這份由《紐約時報》投資而發行全球各地的英文報紙,因該報前駐華府記者之夫婿安博(Imbot) 在公元兩千年雙十節離奇於巴黎寓所墜樓而死,一般咸認為這是「拉案」後遺症使然,導致這份跨國媒體持續關注發展,故在巴黎政壇動盪之際獨具慧眼分析點出下台的總統與總理政要中箭落馬之內情;反觀台灣方面卻是弔詭得「沈默以對」,彷彿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模樣,一付被「隱案」吃定而顯得百般無奈!不過,老天畢竟有眼,阿扁夸夸而言所宣示的「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雖然台灣的「國本」有著諸多難言之隱而未能動搖,但案情發展卻儼然已隔海動到法國的「國本」了(亡命菲律賓的「佣金教父」席文,被捕之前曾公開撂下狠話:如果他吐實的話,則法國政壇勢必「左右振盪21回合!」),這可是歪打正著的另類「顯靈」! 因其早在一九九三年九月訪法時,尹清楓便向他陪侍的立委相託「返台若遇不測請代為報仇」!! 結果果真在三個月後死於非命而迄今陰魂不散。「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屆滿十五周年後;雖然死於非命的尹上校屍骨已寒,被外界形容為的「隱案」命案也在前朝黨政軍特共犯結構層層阻礙下,案情始終撲朔迷離,凸顯了台灣人總統阿扁力有未逮!也使得民進黨政府未能落實轉型正義。檢方明顯有著諸多顧忌而意味著此一「動搖國本」的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涉案層級更高;但,該案畢竟牽扯到殺人滅口,如果不再積極偵辦,恐會天怒人怨。
回首前塵,「尹案」爆發而浮上報端之際,正值中共海協會唐樹備來台談判,當年會場所在的台北敦化北路中信銀大樓外,辭世的民進黨主席黃信介在馬路邊的「宣傳車」上以高分貝向中共高幹喊話,初冬的寒冽氣氛中漾溢著沸騰情緒,「尹案」就在那種詭譎政治形勢下引爆,經過阿扁在立委任內說過「尹案不破,不選市長」、後來出任國家元首不久便宣示「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重話,隨即又衍伸出各種難以想像的爆炸性發展,非但台灣朝野側目,連國際間也異常重視這一件牽扯到法蘭西第五共和的最大宗醜聞!阿扁在向人民報告「不信公義喚不回」的單元中,述及「花了很多心血去了解、調查『尹案』」!甚且在「當總統之後,對尹案念茲在茲,一直想要完成立委的未竟之業,希望有所突破」,可見阿扁擇善固執、始終如一的決絕意志,不管是問政時代的立委角色、抑或執政之後的總統身分,他敢「宣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偵辦到底』的立場」,儘管因為碰到「層級很高,且不只一人」而遇上瓶頸,即使他「一個月起碼主動關切一次」,皆因無直接證據受挫;不過,他相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還是可以伸張」「不信公義喚不回」。
( 玉山周報 520 特刊號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