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拉案167億佣金 恐追不回來

〔自由時報/2009-1-20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拉法葉艦案,出現重大轉折,汪傳浦的委任律師張迺良昨當庭提出瑞士檢察總署公函,指瑞士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裁決汪傳浦及其家人未涉洗錢、詐欺等案(等同我不起訴處分);法界人士認為瑞士檢方的裁決,將嚴重衝擊我國能否要回汪家存在瑞士等國約五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百六十七億元)拉案佣金。
另,由於汪傳浦等人一直未出庭應訊,審判長劉芳慈近日將對王傳浦、汪妻葉秀貞、及四個兒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等發布通緝;北院昨傳訊汪傳浦及其家人和其他被告共八人,只有郭力恆、郭問天兄弟出庭,下次開庭時間為二月二十三日。
根據張迺良昨呈交合議庭和檢察官的瑞士檢方裁決內容,指出瑞士前聯邦調查法官Paul Perraudin已在去年九月廿二日,對汪傳浦及家人涉案提出結案報告,因此瑞士檢察總署據以作出不起訴處分,調查費用由瑞士負擔,並將結果分別通知台灣官方及汪家律師。
對此,高檢署拉法葉艦案特調小組檢察官蔡秋明持保留態度,他認為還是有機會追回相關款項,蔡說,不會委請瑞士的律師向瑞士檢方聲明異議,理由是這樣意義不大,因為瑞士的裁決只是從程序上判斷,認為我方才是最佳的管轄法院,並非實質認定汪家人未涉案,未來會把上述見解告訴合議庭。蔡秋明說,瑞士認為台灣已起訴汪傳浦等人,加上汪所在的英國,未提供汪具體涉案資料,才使瑞士檢方無法辦案,蔡說他對本案持平常心,也對法院判決有信心,我方還是有機會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要回相關款項。
針對外界質疑汪傳浦為何收取拉法葉艦案高額佣金,張迺良當庭轉述汪傳浦的說法,汪表示他為促成台法間軍購,花了很多時間和財力,向法國強調可因此解決數萬名造船工人失業問題,法方為感謝汪的幫忙,才給他佣金。被問到行賄台灣軍方的問題,張迺良表示自己曾到英國見汪傳浦,汪否認給我方軍官佣金,這從汪被各國查扣銀行存款前,相關帳戶金額都未變動,就可證明他未行賄。
汪還向律師抱怨檢方向盧森堡、列支敦士登、開曼群島等地發函要求查扣其銀行帳戶,還把其家人牽扯進本案;汪透過律師強調:「真金不怕火煉」,如能查到來路不明的錢,願捐給發現弊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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