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7年前的93年12月,在台灣北部的蘇澳港,發現了一具在海浪中飄浮的屍體,蘇澳也是海軍的軍港。屍體穿著軍服,由於褲子上寫有名字,所以馬上得知死者的身份。

可是死者尹清楓上校是海軍兵器採購室主任,前一日上班的時候是穿著西裝的,所以便立即查出其朋友自其宿舍拿出軍服給換上的,然後就逮捕到他的同事郭力恆上校。

加害者殺了尹清楓上校之後,把屍體運到軍港,然後以海軍的小艇再運到外海去遺棄。但因為海流的關係又把屍體沖回來,或許這是死者要回來報仇。

因為被逮到的郭上校不肯吐實,調查的進行相當困難。但調查之後就浮出由尹清楓上校經手的3000噸級法國製拉法葉艦之採購貪污案。這是法國湯姆笙造船廠的產品。

據報導,尹清楓上校被殺害的當天,德國L廠的業務代理人叫鄭春菊的女人,慌慌張張逃回法國,還有湯姆笙廠的代理人汪傳浦(Andrew Wang)和另外一個神秘的仲介人單亦誠也一起逃出國外。案件似乎涉及到法國、德國等外國公司。

在無法追及到案件核心的情況下,海軍軍部就以從汪傳浦接受賄款為由,對郭力恆判「無期徒刑」匆匆結案。但是當時有關拉法葉艦的貪污事件,早就有許多傳聞說:這個事件由決定購買拉法葉型的參謀總長郝柏村以下,海軍之上級將官全員都有關係。

據報導說總共有二億美金的回扣金額,其中的一億美金由郝柏村所取得,而剩餘的一億美金則由海軍上級人員分贓。由於尹清楓拒絕參與分贓,而且企圖將此事暴露,才遭到殺害。

但事件涉及到軍部最高層部門,所以調查拖了好幾年都沒有突破性的發展。自從新政府組特別調查部後,種種事實才被揭穿,可是到現在離全體的實像還很遠。

「光華二號計劃」從88年開始從韓國的現代造船廠購入蔚山型2000噸級驅逐艦16艘,準備配上正在台灣開發的「武進三號」配備。計劃的進行算順利,只剩下相互蓋印交換合約,手續就完備的地步。

可是到了88年法國的前任參謀總長,曾經訪問台灣。繼而郝柏村參謀總長、夏甸副參謀總長去訪問法國,到同年5月8日郝參謀總長從法國發回一通電報,指示「暫緩光華二號計劃,蔚山艦之購入」,這是一通打給海軍總司令的電報。就這樣,從韓國購買掃雷艦的計劃就被擱置下來。

到了90年春天,ROC就決定自法國購入「拉法葉艦」,但馬上被PRC阻擾,因此法國政府就拒絕簽約而此案即告中斷。台灣購買軍艦還得要敵國的諒解是很不合理的,但是法國拒賣就一點辦法都沒有。連美國也一樣受到PRC之壓力,柯林頓就不願將武器賣給台灣。

然而在表面上雖然已經中斷,卻在暗地裡仍然進行著。到了90年末法國方面表明計劃之重開,並刻意避開PRC的壓制,不再把它叫做「掃雷艦」,而改稱為──「海底探測船」。如此就由湯姆笙廠代表法國方面,而中國造船廠代表台灣方面,互在契約書上簽名。

那時該計劃的金額由當初的每艘40億新台幣,灌水至151億新台幣。也自原來的16艘計劃減至6艘,更驚人的是軍艦裡沒有武器裝備的空船。有關這些經過延後詳述。

這些灌水的金額內含有台灣方面的回扣金與贈給法國高官們的賄賂金。而且更荒誕者,竟還包括著要給敵國PRC的軍政高層人員之賄賂金。這些都是由法國的前外相杜馬的情婦所寫的記事裡面所暴露出來的。這一本書將賄賂的受與情況或送給PRC官員的賄賂情況都寫得很清楚。

對於這些事件在法國已發展到法律起訴案件,據法國的報導,有關6艘拉法葉艦的買賣所發生的總貪污金額高達25億法郎。其中的百分之六十四回扣給台灣,百分之二十透過湯姆笙廠的劉麗麗賄贈給PRC的高官們,剩餘之百分之十六才分給法國及美國之有關人員。

但是法國報導的這個金額和在台灣所查出的金額有所出入,所以真相還是不明。當初之估價是每艘40億元(新台幣),但到了最後變成151億元,如果連匯率的差額考慮在內,實際被歪掉的金額應該是每艘100億元,所以總共應該有600億元(約20億美金)被貪污掉。

就是為了這個採購案,剛昇上為武器採購部長的尹清楓上校被殺害而到12月10日他的屍體才被發現。另外有關速射砲系統的購入,竟沒有包含彈藥,而另外再購買彈藥再加編預算。

原來「拉法葉」就是掃雷艦。在購買計劃的執行時這掃雷艦竟膨脹到比預算高4倍的金錢。這些錢大部份流入台灣軍政高官的口袋裡。另外還因必須安撫PRC方面的抗議,而暗地裡給PRC的高官也送賄賂錢,法國的高官也因溝通這個ROC和PRC之管道,也領到了許多佣金。但是花了這麼多的錢還是得不到PRC方面的「默認」,於是將「拉法葉」艦上面的裝備卸下來送給PRC,而變成購買空船後再另做裝備。這樣一再重複編裝備預算,反覆賺到回扣。如此才最後決定由德國的S廠購入Sonar裝備,同時也決定加裝速射砲。

但是因為德國的S廠,無法申請到輸出許可證給台灣,所以拒絕這批買賣。海軍就委託L廠做仲介人,那就是台灣和L廠訂定契約,然後由L廠購入S廠的裝備,加裝後再轉賣給台灣,但對於這種做法,S廠表示不滿。

所以海軍於92年6月,和德國的L廠訂了3900萬馬克的契約,而於三個月後支付2200萬馬克,但以後就沒有後續的訂單,因此L廠就派代理商的鄭春菊到台灣,要求海軍履行契約。

到了93年5月,尹清楓上校被任命為武器購買室執行長,之後到6月時到法國考察的尹清楓上校就發現有關「拉法葉」購買案的大規模貪污事實。覺得不太妙的湯姆笙廠急忙派代理人汪傳浦,強烈要求在「拉法葉」艦裝上德國S廠的裝備。但另外一方的德國L廠代理人鄭春菊正逼著海軍履行契約。如此,對於S廠的同一產品,湯姆笙廠和L廠就對上了。

對於尹清楓上校不同意,湯姆笙的代理人汪傳浦就抹黑尹清楓有貪污嫌疑。當尹清楓得知此事之後,為了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做了兩卷祕密錄音帶。但是他這樣的動作,被同事的郭力恆上校知道,於是郭上校和汪傳浦就將尹清楓監禁並施與拷打而奪回錄音帶之後就殺害了尹清楓。

尹清楓的殺害事件,湯姆笙廠也有關連,但因為汪傳浦尚在逃亡中,所以詳情也不太明瞭。


由上述可知,事件的演變太複雜。我們再把大綱簡單寫出在下面:

為要對應敵方的潛水艦,海軍便計劃購買一些反潛艦。

結果在其過程裡花了高出預算4倍的金錢買了空殼船,而很可能也把原有的裝備送給中國PRC。然後另編預算計劃購買Sonar裝備和速射砲系統,但是發現貪污實情的尹上校反對而被殺害。另外購買速射砲系統計劃到最後完成沒有包含彈藥(也就是吃掉彈藥),對這個購買方案也發生重大的回扣。據法國方面報導,賄賂錢的六成經由美國流回台灣,另外敵國的PRC高官或法國之高官也享受到回扣金。

據法國方面的報導,贓款是由法國先匯入美國而在美國經過「洗淨」之後匯到台灣。其中的一部份先匯進某將軍的帳戶,再分配給多數有關人員。又另外有一報導說,也有一部分錢由美國匯到國民黨的秘密帳戶裡。

台灣已有十幾位海軍將官或校官受到搜查,其中3人已經被逮捕起訴。但被認為是此一連串事件的核心人物郝柏村至今尚平安無事。郝柏村被稱為最後的軍閥,退休後也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新政府是否能追查到一定的程度,就要看其後續之發展了。

黑錢不單留在軍人中而已,這些贓款也有流到國民黨的政府高官手裡。對於這一方面,調查部沒有發表任何的事項,所以被釘住人員的名單尚未曝光。甚至有的報導說,「李登輝前總統也有涉及到此事件」,但這個消息應該是在故意引開焦點的假情報報導,因李登輝在任中幾乎不會也不能管理軍部內部情事,而全部讓郝柏村全權處理。如果國民黨有關連的話,即最可疑的該是當時的正副黨祕書長宋楚瑜和李煥,但這也要等調查部的解明才能知道真相。

雖然出售給台灣的「拉法葉艦」價格已經超越正常價格許多,但是其中還沒有包含武器系統的裝備價格。更驚人的是據報導在其相同時期中共也由法國購買的「哈爾賓」級巡海艦上,卻載有「拉法葉」艦的全部武器系統裝備。所以台灣就是購買空殼船後,再購入湯姆笙廠的「聲納系統」(Sonar)和電子裝備,還另外規劃出「速射砲系統」的購買計劃,以及彈藥的購買計劃等的個案預算。

簡言之,台灣方面購買了「拉法葉」艦的武器裝備之後,又把整套附帶裝備「奉贈」給中共,而再在國內另外重新編出預算計劃,購買同一套裝備,而且在採購物品時又造成貪污機會,有關這個案子,已有數十位軍人進入被起訴的階段。

因此台灣海軍竟然將單一的「拉法葉」艦的購買計劃,分割成船身、聲納,電子系統、速射砲系統以及彈藥裝備四項個案,也由此製造出四次的貪污機會,這種作法在民間把它叫做「一鴨四吃」。(把一隻鴨,分別做出四道料理)

另說,完成「拉法葉」的契約之後,法國的達梭航公司,也將幻象2000型戰鬥機賣給台灣,有關這項買賣也有貪污案之發生,但其真相還待查明。

如此,台灣人民的血汗錢,竟被法國、中國、台灣三個國家的軍政高官們分贓。果然,這項新聞在台灣報導出來之後,國民黨的發言人就慌忙地發表聲明說「我們正在調查國民黨內部有沒有受賄的人」。

雖然在台灣已經有十數名海軍將官被起訴,但當時的國防部長郝柏村還沒有被起訴。而且當時執權的國民黨高官,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被檢舉出來。

另外,如果「拉法葉」的契約金額是總共高達160億法郎,但是湯姆笙廠所開的價錢是80億法郎,加上佣金的25億,也還有55億的錢不知去向,所以由此就可知尚未查明的事還很多才對。據台灣方面的報導,賄賂錢並不是直接回流到台灣,而是經過匯到美國「洗錢」之後才又匯回台灣的。那麼這55億法郎是經過甚麼樣的「洗錢」過程的呢?我們也不得而知。
拉案佣金通中國綠揪白手套指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負責打通中國關節3.66億美元給江澤民、朱鎔基等高官/郝:不識劉莉莉



2005.11.27【台灣日報】

(本報綜合報導)民主進步黨昨天說,拉法葉艦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新聞)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有部分佣金流向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新聞)、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是「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例。

民進黨(新聞)團日前公布拉法葉艦案佣金4.86億美元,其中有3.66億美元流向中國解放軍,民進黨上午再公布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是白手套,透過他們送佣金給中國,打通中國黨政軍及外交系統關節。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指出,1990年1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因中國施壓,宣布停止拉法葉艦出口許可,法國湯姆笙公司隨後利用劉莉莉送一億美元給中國,後來評估無法打通中國外交、黨政關節後,湯姆笙公司又與愛得蒙‧關簽訂遊說合同,如果可化解中國反對,要給他1.6億法朗佣金。

李逸洋進一步指出,1990年湯姆笙公司有三名工程師帶著80公斤的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60名專家做簡報,湯姆笙一方面要賺台灣的錢,一方面又犧牲台灣利益,民進黨感到痛心。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愛得蒙,關以0.7億美元打通中國黨政軍、外交系統關節,收賄名單包括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中共解放軍楊尚昆、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前總理李鵬、前中共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前副總理王岐山、前中共外長錢其琛、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人。

此外,賴清德表示,擔任白手套的劉莉莉今年九月八日曾來台灣,檢調單位應該調查劉莉莉來台灣目的、見過什麼人。

賴清德說,中國也與湯姆笙公司簽訂密約,要求湯姆笙必須向中國簡報拉法葉艦案,出售雷達、飛彈給中國以及雙方建立軍事合作轉移。

賴清德說,拉法葉艦案佣金流向中國高層,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案例,貪污的國民黨和中國合作,吃定台灣,所有涉案人都要接受法律制裁,不是國民黨下台就可解決一切。

(本報綜合報導)針對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宣稱拉法葉佣金案,「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擔任白手套,送給中共高官佣金高達一億美金」;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昨發布聲明指出,他根本不認識劉莉莉,更從未參與拉法葉艦購案有關合約事宜,也完全不知所謂密約一事。郝柏村在聲明稿強調,他擔任軍職及公職期間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忠於國家,絕無任何失職洩密之舉。民進黨為了選舉,一再以不實言論指控他涉及拉法葉佣金案,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維護一生清譽。



郝柏村應就政策為何數度轉折、瑞士銀行帳戶、與劉莉莉的關係等問題,向社會公開說明如果「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情成立的話,已不是單純的貪瀆而已,而是出賣台灣利益的賣國問題



2005.11.27【台灣日報】

【社論】

瑞士提供的拉法葉案文件啟封翻譯後,揭露許多國防秘辛與政壇醜聞,令人怵目驚心,該案被稱為「世紀性大醜聞」,證實名不虛傳,醜聞一一被掀開來,集貪婪、集體舞弊、關說遊戲之大成,堪稱是「亮麗下的醜陋」。民進黨團昨指控,拉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新聞)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部分佣金流向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新聞)、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是「國共合作,貪污腐化台灣」案例。

拉法葉案是當時擔任八年參謀總長的郝柏村一手主導,當年重大決策都是由他親手決定,蔣經國晚年,郝掌握軍權,權傾一時,在軍中形成的勢力,自成一格,人稱「郝家班」,佔據三軍各軍種領導的位子,甚至連生病中的蔣經國也動不了他,直到李登輝當家作主,才逐步拔除部份「郝家軍」人馬,建立自己在軍中的影響力,最後甚且要以行政院長的職位,才能換取郝柏村退出軍隊,郝柏村當年所建立的勢力,盤根錯節,拉法葉等重大軍事採購案都是由他一手決定、主導,是無庸置疑的。

拉法葉等軍事採購案內幕重重,郝柏村豈能置身度外,1989年5月郝柏村訪法,5月8日由法發回關鍵電報文指示決策轉向,光華二號計畫至此從韓國蔚山艦轉向採購法國拉法葉艦,同年10月法國國防部造艦局派中將來台密集磋商,年底就簽了合約規範草案。1990年1月,法國政府受中共壓力,宣布暫停出口許可,1991年6月,法國又同意輸出許可,只半個月法國就報價,再一個多月,雙方便坐上談判桌議價,1991年8月6日,從下午二點談到隔日凌晨五點就拍板決標,月底即簽約。一般重大軍購合約談判費時,可是拉法葉艦的議價,不到一天便決定,大有問題。

拉法葉艦採購案轉折頗大,議約過程卻很迅速,其中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內幕,需要相關單位澄清,而決策的草率、執行的粗糙,實在讓人詬病,是否內有玄機,才會發生「180度大轉彎」,郝柏村怎能不對外說清楚、講明白呢?

其中的一個關鍵點,1989年5月郝柏村訪法,隨後至維也納,在同年5月16日從維也納轉機至瑞士蘇黎世,直至18日離開,軍火商汪傳浦(新聞)凍結的巨額存款帳戶就在瑞士蘇黎世銀行,外傳郝柏村亦在瑞士蘇黎世開銀行帳戶。針對外界的合理質疑,郝柏村應公開說明有沒有海外帳戶,並針對瑞士之行,提出詳細的說明。

另外,「神秘女子」劉莉莉身分,也需要進一步調查清楚,早在拉案爆發不久,軍火商即向媒體爆料說,劉莉莉是郝柏村乾女兒,才能在軍購案裡呼風喚雨,扮演重要角色,可以說是軍火商界公開的「秘密」,而劉莉莉竟在今年9月8日來台灣,除郝柏村應公開說明與她的關係外,檢調單位也應該調查劉莉莉來台灣目的、見過什麼人,公開向社會說明。

除了拉法葉要調查清楚外,其他軍購案的弊端,也要徹查清楚,汪傳浦被瑞士凍結的銀行帳戶內二百卅億台幣,除了拉法葉案佣金,還有我國在1993年向法國購買幻象二千戰機、雲母飛彈佣金,這項名為「飛龍計畫」的軍購案,可能涉及更龐大的非法抽佣。拉法葉只是因為伊清楓命案才浮上檯面,是國防弊端冰山之一角,需要清查到底,打擊弊案絕不手軟,才能掃除歪風,做到弊絕風清。

而拉法葉艦案鉅大佣金流向中國,國民黨高層透過「白手套」,打通中國黨政軍及外交系統關節,更是一個嚴重的政治風暴,因為「國共合作、共同貪污」如果成立的話,事態已比貪瀆更為嚴重,外傳中國也與湯姆笙公司簽訂密約,要求湯姆笙必須向中國簡報拉法葉艦案,出售雷達、飛彈給中國以及雙方建立軍事合作轉移,1990年湯姆笙公司3名工程師帶著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60多名專家做簡報,等於是把台灣要買的國防武器,一一曝光在中國的面前,嚴重犧牲台灣利益,湯姆笙公司敢如此做,是不是得到郝等國民黨高層的承諾,也應由檢調單位調查清楚。

拉法葉艦案涉及鉅額佣金流向,以及海軍軍官命案,應儘速讓案情水落石出。郝柏村時任參謀總長,軍權在握,當時他以兩紙公文,就將原本決定採購韓國蔚山艦的政策,轉購買拉法葉,可以說他是真正的決策者,拉法葉弊案的調查,郝絕對是暴風眼,也是問題的核心,他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而案情發展至今,證明是跨國性的「世紀性大醜聞」,國親立委不應護短,該叫郝柏村等相關人士召開記者會,向社會交代清楚。
《2005地方選舉特別報導》
綠營︰拉案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

〔記者田世昊、邱燕玲/綜合報導〕民進黨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拉法葉艦弊案中,法國湯姆笙公司利用前國防部長郝柏村乾女兒劉莉莉與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的姪子愛得蒙.關打通中國關節,同時點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前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等高官,都收取拉法葉艦的佣金,痛斥拉法葉案是「國共合作,腐化台灣」的世紀大弊案。

郝柏村聲明 不認識劉莉莉

郝柏村對此發布聲明指出,他根本不認識劉莉莉,更從未參與拉法葉艦購案有關合約事宜,也不知所謂密約一事。聲明稿強調,他擔任軍職及公職期間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忠於國家,絕無任何失職洩密。民進黨為選舉,一再以不實言論指控他涉及拉法葉佣金案,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維護一生清譽。

綠批法商 給中國拉艦資料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指出,一九九○年一月,法國總統密特朗因中國施壓,停止拉法葉艦出口許可,湯姆笙公司為化解中國阻力,一面透過劉莉莉以一億美金打通中國軍方關節,一面則找上愛得蒙.關,約定其若能化解中國阻力,將給他七千萬美金的佣金。

李逸洋指出,湯姆笙一方面賺台灣的錢,一方面又犧牲台灣利益,一九九○年湯姆笙公司有三名工程師帶著八十公斤的拉法葉艦案資料,向中國六十名專家作簡報,毫無道義,令人痛心。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則點名中國收賄的黨政軍高層名單,包括當時中共總書記江澤民、軍委會主席楊尚昆、副主席劉華清、國務院總理李鵬、副總理姚依林、外交部長錢其琛及姚的女婿、後來接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的王崎山,與後來接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

他說,劉莉莉現在人住在上海,今年九月中旬還來過台灣,希望檢調單位能夠徹查劉莉莉來台灣的目的?見了什麼人?以釐清真相。

陳水扁總統昨天在宜蘭為民進黨提名縣長候選人陳定南助選時也說,拉法葉艦弊案是世紀大弊案,在法國不知死了多少人,真相不明不白,其中有因錢分不平,最後不得不殺人滅口的過程,此案絕對要追查到底。
【尹案十週年】拉法葉牽動10條人命  司法追追追
TVBS記者:鍾志鵬 何文翰 台北報導
尹清楓,這位海軍軍官之死,引爆了中法兩國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軍購醜聞,除了破天荒的上億佣金流向成謎之外,更有一共10條寶貴生命,前後十年死於非命。他們職務涵蓋台灣軍官、銀行代表、法國政要、情報員,還有軍火公司湯姆生的高階主管。外界傳聞,拉法葉弊案似乎是誰想洩密,誰就得納命,從尹清楓死前一年開始。
1992年,法國興業銀行一名台籍幹部,James Kuo在台北公司跳樓身亡,他負責拉法葉艦交易付款業務。2000年,法國情報單位派來監督喝采行動的幹員Imbot墜樓身亡。2001年,喝采行動的主事者Moine,在科西嘉度假慘遭溺斃。湯姆生公司遠東區主管Albessard在東京突然罹患血癌死亡,他在當年跟汪傳浦一起逃離台灣。湯姆生公司駐台副代表、負責喝采行動談判的Morrisson,住在巴黎的一棟公寓2樓,卻從5樓墜下身亡,配合喝采行動,監督幻象機售台進展的馬特拉公司駐台代表De Galzin,在巴黎病死。
2002年,法國軍方負責調查這起跨國洗錢案的Rouaret在巴黎心臟病發死亡,前法國興業銀行經理畢傑透露,昔日部下James Kuo,曾經經手拉法葉艦交易付款業務,熟知喝采行動的佣金分配細節,他是第一位因為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死亡的人,而為什麼尋死,至今還是個謎。還有中國大陸也有兩人,因為了解有1億美元(合計8億多人民幣)流入中共中央委員會某人口袋, 也被殺人滅口!
不過最離奇的還是法國情報人員Imbot,他在2000年10月10號,在巴黎住家四樓墜樓身亡,當時警方以意外關窗戶不小心摔死結案,可是他是6個孩子的父親,沒有理由自殺。
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那個下午行李搬進去,然後他人還在,人就這樣打開窗戶,那這樣子就掉下來了,就很奇怪。那麼這個....那個搬上來的時候發現,那個燈是關的,而且呢只有那個窗戶是開的,其他的窗戶都沒有開,所以很奇怪,那麼燈都是關的,那麼他要跳下去,燈還要關掉嗎?」
更令人質疑的是,就在Imbot死前一個禮拜,就在巴黎光天化日之下,一輛汽車迎面撞來,所幸逃過一劫,他的父親、前情報局長也公開表示,兒子可能死於手中掌握佣金名單,在北京還見到過一名台灣密使。
總統府國策顧問謝聰敏:「他到江澤民的辦公室,那麼江澤民辦公室那個走廊上碰到一個人,他覺得這個人很面熟,而且在台灣的電視上經常看到的,這是他父親講的嘛!父親就是講這一段故事給人家聽,那麼有一個記者約他,約要採訪他、採訪他兒子,然後就是後天要採訪了,採訪的日期都講好了,可是兩天前就....就死亡了。」
一宗跨國弊案,牽扯10條「意外死亡」人命,這些人的死,兇手動機到底何在,中法兩國司法單位正如火如荼偵辦。當年尹清風命案後,軍火商汪傳蒲馬上出境,軍檢人員搜出汪的公司及家中, 有29張巴黎國家銀行的匯款單, 但當後來法院特調組向軍檢人員要求案卷移交時, 這27張匯款單確已不見, 被毀滅了罪證,清查傭金流向, 所以受阻, 明顯與此相關, 而且與該案有關人員, 在法國, 中國及臺灣各別有多人,或自殺或意外死亡, 更加懸疑,..因為軍方系特定人早已”先發制人,殺人滅口”, 進行掩埋, 不久前,
法國前外交部長杜馬暴露出1991年,拉法葉艦案,有4億美金(合計新台幣140億)傭金流入臺灣國民黨秘書處, 另一方面有1億美元(合計8億多人民幣)流入中共中央委員會某人口袋, 對於誰貪污一百多億新台幣, 現任國民黨秘書長林豐正說, 國民黨查不到有關傭金流入的賬, 這是對的, 因基於黑金只能黑來黑去, 不能公然放在台面, 賬上當然查不到, 當年擔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宋楚瑜, 先低調不願對號入坐, 還反咬李登輝…
當年(1990-1992)李登輝雖已經幹了總統,但對軍方並未掌握實權, (如同現在胡錦濤一樣), 實際是郝柏村(如今的江澤民一樣)掌握實權, 郝柏村核定依”機密”確定買法國拉法葉艦, 而拋棄韓國的蔚山艦, 導致後來韓國臺灣中斷外交,… 1990年李登輝提名李元簇為副總統, 得罪李換, 並聯合郝柏村, 換掉當時行政院院長的李換, 導致後來的李換兒女,李慶華,李慶安經常藉口為尹清風命案, 炮打李登輝和郝柏村是背後的黑手, 如今又牽涉到宋楚瑜, 兩位兄妹再也不說拉法葉艦案了, 因可能炮火會打擊到自家的主席…
陳定南評估「拉案」指日可破 ...
[ 2004/6/22, 蔡漢勳 ]
率領洪威華檢察長(曾經審理過「拉法葉艦弊案」而聲名大噪)等人前往美國參加會議的法務部長陳定南,前(20)晚在紐約「台灣會館」演講時,應當地媒體針對中共抗議瑞士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一節,除表示相信伯恩當局不至於受到政治干預外,同時也透露「預期不會等到年底便可獲得資料」。
據陳定南指稱:他在動身訪美之前所簽署的「汪傳浦案」三條件擔保書,刻已透過外交管道送達,瑞士司法部門理應於短期內知會我方「特調小組」的羅榮乾、蔡秋明檢察官前往取回汪傳浦在瑞士11家銀行的46個佣金帳戶資料,藉此循線查出前朝涉案官員名單,同時也討回10億美元的佣金。
台灣瑞士合作中共抗議
法務部長陳定南之所以如是樂觀,主因係瑞士當局若提供汪傳浦帳冊明細,則過去「特調小組」偵辦所遭遇的瓶頸便可望突破。期間之關鍵所在,是瑞士聯邦法院在上月間駁回軍火商汪傳浦之上訴後,曾特地知會我國司法互助合作之三條件:﹖汪家佣金帳戶各涉案人在訴訟過程中可獲律師協助、﹗受到無罪推定原則保證、﹕不判處汪傳浦死刑。結果,經過法務部長陳定南於本(6)月12日正式簽署保證書函覆,原本可望開展瑞士與台灣進行首次司法互助合作一節,孰然又殺出中共抗議的狀況。
據了解:伯恩當局在去年12月8日首次宣布將與台灣、法國、列支敦斯登等國展開司法互助合作以進行調查拉法葉艦佣金帳戶之聲明後,除了遭到巴黎當局馬上表達「關切」之意,首當其衝的汪傳浦也在湯姆笙公司律師協助下,不旋踵於今年1月9日提出抗告上訴,並且透過瑞士律師放話表示「伯恩與台北進行司法互助合作,將有損瑞士與中共之關係」,致使瑞方感受到「彷如第3次世界大戰即將爆發」之前所未有壓力;但是,司法獨立向為民主國家捍衛之原則。因此,上月駁回汪傳浦恫嚇式上訴,以及尋求取得台灣確認「汪某罪不及死」之承諾,本以為可望就此順利展開打擊犯罪行動,殊不料北京當局竟然程咬金式地向瑞士提出抗議!
瑞士與中共來往甚早,據傳是民主陣營中接踵英國承認北京秧歌王朝者(1950年1月17日承認,同年9月14日建交,台灣則遲至1994年始在伯恩設代表處)。中共和「中立國」瑞士關係一向良好,何以會冒大不韙干涉拉法葉艦弊案佣金首謀汪傳浦之官司?表面的外交詞令是反對瑞士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合作(即使伯恩當局早在去年底便已事先聲明此舉不意味著承認台灣為「國家」之政治實體),實際上卻是深恐汪傳浦佣金帳戶之抽絲剝繭追查到底,恐會動搖北京高層地位。
中南海高層分贓獲高報酬
因為,誠如眾所週知的事實:法國當年批准軍售台灣是事前獲得北京當局默許,除了拍板之前曾由時任首席副總理的姚依林姪子‧關先生(Edmond Kwan)居間斡旋而索取1%之1億6千萬法郎佣金外;後來也被法國透露曾付1億美元給予中南海高層,經手者是台灣前空總情報署副署長之女劉莉莉(Lily Liu),她本人則獲得0.5%的8千萬法郎酬庸,這兩位插手過拉法葉艦佣金的「白手套」,前者亡命上海、後者則藏匿北京,因此,瑞士當局若提供汪傳浦佣金帳戶明細與流向,則不難循著轉帳線索查出北京中南海高層之分贓名單,這也無怪乎汪傳浦本人與中共當局會口徑一致抗議。
北京當局對瑞士抗議固然是意料中之發展,而台北方面也有令人匪夷所思的情況出現。據了解:現任駐外某代表(博士背景)是綠營安插在歐洲重要的一著棋(因為其餘代表皆出身自藍營),他在履新之前,層峰與時任國安會秘書長的康寧祥(監委任內即銜命調查過拉法葉艦弊案並提出報告)便央託他特別留意汪傳浦佣金帳戶之各種訊息,畢竟,這是扁政府誓言「不惜動搖國本辦到底」的指標性案件;結果,這位由非傳統外交官起用的代表,秉持職責非常審慎而密切關注該案之點點滴滴發展,並且及時向台北據實以報;不料在去年底鬧得如火如荼之際,亦即伯恩當局宣布將與台北司法互助合作前夕,他竟然冷不防的收到外交部之「不必太過熱心」等指示的傳真,學者出身的他異常納悶,於是回傳對方要求「解釋」為何毋須注意汪傳浦動靜?結果,對方似乎自知理虧而未堅持,但卻也曝露台灣內部似乎也有一些前朝高層在從中干擾。
前朝黨政軍特坐立不安
因為依據法方傳聞過「4億美元佣金匯入當時執政黨秘書處(或譯為秘書長)帳戶」,設若特調小組順利打開汪傳浦佣金帳戶之「潘朵拉盒子」,儼然頭痛者恐非僅係中共而已,「左右共治」過巴黎第5共和當局,以及前朝之黨政軍特拿過好處者,或許更會坐立不安!
 
拉法葉艦決策轉彎 關鍵在郝柏村從溫莎小鎮到巴黎機場 還有敦化南路神秘決策地點逐一曝光
管碧玲、徐國勇要求郝說明神秘開會地點是何用 並籲應將郝柏村列為被告

立法委員管碧玲、徐國勇今(10/6)召開記者會,強調整個光華艦採購過程的關鍵轉折都在郝柏村,呼籲本案第三階段的偵辦應將郝柏村列為被告。管碧玲及徐國勇除了交叉比對郝柏村在法國戴高樂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簡報後所做出的決策電報至關重要外,也出示一間位於敦化南路二段的神秘軍事處所,指出郝柏村長期以來一直與此一「有戶籍沒建號」的神秘地點有關,要求郝柏村說此神秘處所究竟與他有何關連。



徐國勇指出,從檢察官的起訴書中可以清楚知道,購艦案最重要的轉折,就在78年5月8日由郝柏村從法國拍回台北的一則電報,因此可以說「沒有郝柏村就沒有拉法葉弊案」。管碧玲表示,起訴書中有重要兩點,第一是檢察官發現「汪傳浦所得資訊非單獨來自郭力恆,一定還有郭力恆以外其他的官員不斷與汪傳浦勾結」,第二「在汪傳浦介入光二計畫購案之前,幾已成定局的韓艦採購決策,斷不可能僅憑汪傳浦、葉秀貞郭力恆三人之力即可扭轉」,因此檢察官認為必須有第三階段另案偵辦。

比對蔚山艦及拉法葉艦採購決策過程的時間表(參考附表一、二),管碧玲指出從71年11月海總擇定蔚山艦,至78年5月4日國防部函令同意海總與韓方進行深入洽談合約,決策過程達一年半,檢察官認為至此蔚山艦的採購「幾成定局」。

但就在國防部函令發出的同時,決策也正被一群人密謀翻轉。管碧玲表示,當法商總裁在78年3月13日由卓祖馨帶領面見雷學明,而後雷學明向葉昌桐建議不採納的消息,即已由汪傳浦得知;隔天3月14日汪傳浦、郭力恆與法商總裁,三人在台北天母溫莎小鎮密會;檢察官調查指出郭力恆當天曾明說:「軍購案最後決策者不在海軍,而在參謀總長……購案必須由上而下,建議法商透過管道與當時總長郝柏村溝通……才能成功」。

管碧玲表示,5月4日國防部函令與韓方洽談合約的隔一天,5月5日郝柏村竟在法國戴高樂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總裁一行人的簡報;5月8日郝柏村就電傳回台指示海總對於蔚山艦「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至5月15日海總決議「接獲進一步指示後再行辦理相關後續事宜」,蔚山艦採購就此翻盤轉向拉法葉艦。

管碧玲強調,起訴書指出蔚山艦洽談四年、決策一年半,而拉法葉艦決策,就是從汪傳浦等人運作了53 天,加上郝柏村聽簡報到拍發電報後海總決議的10天,總共只有63天!管碧玲指出,起訴書的第六頁就清楚說明,決策急轉彎的決策者是郝柏村,因此她與徐國勇要求第三階段的偵辦,必須將郝柏村列為被告。

立委徐國勇進一步指出,有接獲軍中人士檢舉,在整個光二艦決策過程中,郝柏村擔任參謀總長、國防部長至行政院長期間至今,位於敦化南路2段37巷5號的一處神秘處所,許多高階將官頻繁進出,也有神秘的軍事會議在此進行。徐國勇表示,經過調查竟發現此處所竟無案可查,門牌「插在門上」可以隨時取下「憑空消失」,而且「有戶籍沒有建號」,也就是根本沒有執照的建物。

對於這間神秘建築,郝龍斌的回應是「郝柏村目前不住在此」,那就表示郝柏村「曾經」住在此處,徐國勇與管碧玲要求國防部說明為何建築物沒有建號?究竟該建物原來是做什麼使用?是軍事用途嗎?為何郝柏村可以住在這裡?居住期間為何?以什麼身分在此居住?依據什麼規定?有無違法?立委也呼籲郝柏村要出面說明這個他曾使用過的神秘處所到底與他有何關係?以及將官們當年進進出出,究竟在「謀議」什麼?與高達百億元的回扣拉法葉弊案,到底有什麼神秘關連?


表一 蔚山艦決策過程
時 間 內 容
76年11月 海總擇定蔚山艦
77年5月05日 海總向參謀總長郝柏村提報
77年5月12日 郝指示提報軍事會談
77年5月17日 軍事會談中向李總統簡報
77年6月02日 國防部函海總:「准予先行建案」
78年4月01日 海總呈國防部:「建議可行」
78年5月04日 國防部(78)航艅字第0609號令:原則同意海總與韓方進行深入洽談
[檢察官:購艦案幾成定局]

表二 政策急轉彎大事紀
時 間 內 容
78年3月13日 (卓祖馨帶法國總裁見雷學明)
雷學明向葉昌桐建議不採納
78年3月14日 汪傳浦、郭力恆與法國總裁三人在天母溫莎小鎮見面
郭:「軍購案最後決策者不在海軍,而在參謀總長…才能成功」
78年5月05日 郝柏村(赴德抵法)在巴黎機場貴賓室接受法商簡報
78年5月08日 郝柏村電傳回台給國防部情報次長室轉知海總「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
78年5月15日 海總決議關於蔚山艦:「俟獲進一步之政策指示再行辦理相關後續事宜」
[決策急轉彎!]
78年5月22日 郝柏村返台
拉法葉事件:三、「陰謀」就是「心照不宣」


/紅柿(Andy Chang)







 2000年12月8日的報導指出,雷學明的女兒雷倩控告陳水扁總統、民進黨發言人賴清德和立委徐國勇等三人,為了他們說她的父親雷學明與王琴生、程志波三人,在拉法葉事件裡每人收到兩千萬美元佣金就是誹謗,要求總額21億1千萬元的賠償。這21億元的數目很可能是因為兩千萬美元相當於台幣7億元,所以合計21億元。

 郝柏村也同樣於數星期以前提出誹謗控告,要求數億元的賠償。他們中國人的作法就是這樣,以為驚人的數目字控告求償就能夠對台灣人發生嚇阻作用。還有,我們也很擔心台灣的司法,就算從瑞士與法國拿回來的證據,是否能夠獲得公正的裁判。

 筆者的拉法葉事件報導是綜合過去報紙與從GOOGLE查尋得到的許多有關記事,還有法國的前法官莊必聖(Jean-Pierre Thierry)所著的《台灣巴黎連線(Taiwan Connection)》這本書的資料。莊必聖法官說:這一件國際大醜案已經導致很多證人的可疑死亡;真的足夠使讀者心驚膽戰。

 ●仲介商的暗中活動

 前文曾經報導過湯姆笙集團決定採用ABC三條路線進行賄賂。其中的C線主持人,億而富石油公司的副總裁席文,決定聘用中共的副總理姚依林的甥兒艾德門‧關向中共高層買通管道,而在法國國內方面則聘用(外界盛傳杜馬外交部長的情婦)鍾古夫人進行遊說。

 湯姆笙集團和艾德門‧關在1990年7月正式簽定契約。定於關說成功而《喝采行動》正式簽約之後,湯姆笙就要支付佣金;約定的款數則要匯入瑞士波恩市的佛朗提公司(Frontier AG Bern)的艾德門‧關戶頭裡。而另一方面,席文則和里斯本的布爾納有限公司(La Brunner Sociedade Civil de Adminiracao Limitada)簽約。換句話說;當《喝采行動》正式簽約之後,湯姆笙集團將契約總額的百分之一的佣金,匯入布爾納公司,然後布爾納公司把錢匯到佛朗提公司。這也就是互相約好的洗錢步驟。另外還有一些支付,要匯給席文的錢,則經由布爾內公司再匯到位於倫敦的愛爾蘭公司所有的戶頭,亦即是該公司設在廬森堡的歐洲銀行戶頭和設在盧卡諾的瑞士聯幫銀行等等。也就是說《喝采行動》成功,湯姆笙必須支付1億6千萬法朗給席文,而席文則要從這一筆錢之中拿出6千萬法朗給鍾古夫人。

 其他AB兩線方面的佣金,給台灣方面的佣金則匯入汪傳浦的戶頭;而給中共高層的佣金則匯入劉莉莉的戶頭。汪、劉兩人則負責把佣金分發給台灣和中共的高層。經過這樣複雜的洗錢過程,佣金的流向變得不明白,湯姆笙則可以避免刑責。

 ●暗默中的瞭解

 在《台灣巴黎連線》書中,莊必聖沒有明白指出的一點,就是了解拉法葉事件的要訣。這一點就是;「台灣、法國和中國,三國之間有一種不明說,也不明記的暗默瞭解」。

 例如,1990年1月在《喝采行動》的跨部會議中,外交部長杜馬表示反對,而法國總理密特朗則贊成;但一夜之間,又改變意見成反對簽約,其突然變化的理由是甚麼?當然就是因為遭到中共的反對吧。可是,後來中共怎麼又改變態度而對此一契約「閉起眼睛」呢?

 那就是因為他們暗中溝通之後,同意佣金共用,而且把軍艦的機密和武裝設備全部讓給中共。契約裡面暗含佣金而且共同分享是比較簡單的。可是,把高科技機密裝備轉讓給敵方,那就遠遠超過湯姆笙的賄賂買通的範圍。這件事必定要有中法雙方政府的參與才能做得到。

 為了完成這一項軍售,法國政府經由湯姆笙集團派人向中共遊說,而且也要說服台灣的海軍。法國政府與湯姆笙則採用仲介商去說動各國的首腦。這是表面上的假動作。各國的首腦和關係人全部都是一群「你我心照不宣」的貪官汙吏,各國的官方都有參與到大醜聞。如果莊必聖把它一一寫出,則如同後來杜馬所說的「整個國家會崩潰」。正由於涉及貪汙醜聞,才導致後來調查出好幾個死因不明的犧牲者,但是,暗殺的詳情還是查不出。

 ●拉法葉軍艦機密的轉讓

 1990年1月密特朗一夜之間改變態度,《喝采行動》立即叫停。幾個月後的1991年春天,湯姆笙公司的幹部三人,攜帶「重達八十幾公斤」的拉法葉艦的資料訪問中國的海軍基地(據台灣方面的報導說是96公斤)。後來,中國方面按照這些資料建造與拉法葉艦完全一模一樣的「哈爾濱艦」。要知道,湯姆笙不是造船公司,法國造船廠是政府機關,湯姆笙能夠拿造船資料訪問中國,當然必須有政府的參與。

 法國方面不但把軍艦的設計圖交給中共,根據湯姆笙的前工程師描述說,湯姆笙連「即將裝在台灣軍艦上的雷達也一一拆解說明。例如法國的「戰術顯像及自動處理系統」,也就是同時可以鎖定十幾個目標,自動處理的最新系統,也被湯姆笙的人員披露了。這位工程師(Martimore先生?)發現湯姆笙的幹部洩露法國的機密之後,馬上向湯姆笙的安全部門報告。而這個工程師不久就被公司冷凍,後來被開除了。

 經過這一次的資料轉讓,拉法葉艦的機密完全讓中國方面知道,最新式的軍艦機密早就不是甚麼秘密了。更可惡的,是拉法葉艦的一切武裝設備都全數轉讓到哈爾濱艦上,而台灣方面就拿回六艘空船。這樣荒唐的軍購計劃能夠成立,郝柏村難脫責任之嫌。

 ●湯姆笙與台灣簽定「軍購草案備忘錄」

 湯姆笙的幹部訪問中國之後,90年6月28日,湯姆笙的公司代表浦傑(Pujol)少將訪台,在臺北簽署了一份「軍購草案備忘錄」。這是相當於正式合約之前的草約,也就是說,湯姆笙方面擔心台灣海軍不能再等下去,而改買韓國船,因此,他們建議簽署一種具有仲介性質的合約,也是一種詳細的共同意願書。這項合約裡沒有任何武裝條款,而建造艦隻方面則有兩階段:第一是在法國建造六隻,第二階段(在台灣?)再建十隻。後來這第二階段在台建造完全被忽略了。

 備忘錄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雖然有湯姆笙公司的名字,但是,建造船隻的是「法國造艦局」的名稱被簡單改寫為FSB(French Shipbuilder)。而台灣方面,就簡單寫成英文的Company代稱。這就是說,台灣方面的公司並不是海軍,而是「中船公司」;而所建造的船隻不是軍艦,變為「海底探測船」。

 這意義就是說,中國方面對法國售艦給台灣這一件事「閉一隻眼睛」;而台灣方面則「同意只拿回空殼船隻」。我們可以從這半年間的過程當中看出,前數個月中湯姆笙訪問中國交涉,把設計圖交給中共,而且雙方也有密契將把「售給台灣」的武裝系統奉獻給中國。

 有趣的是在這份備忘錄裡面有明文記載說,「台灣方面不得把湯姆笙公司的技術轉讓給第三國」。但實際上,在簽約之前湯姆笙公司早已經把一切資料(違法)轉讓給中國了。

 ●杜馬改變意見

 外交部長杜馬對於湯姆笙公司不經他的同意就擅自訪問中國,而且把機密交給中國,然後又擅自在台灣簽署草案備忘錄等事,非常不滿。這時期他正與柬埔寨交涉簽訂和平條約,他希望中國不反對。1991年4月30日,杜馬在鍾古夫人陪同下正式訪問北京,提及向台灣出售軍艦的問題,順便提供中國總金額達二十億法朗的最優惠分期貸款。

 回到法國之後,杜馬向密特朗總理提出一份機密報告說,在以下三條件下他同意軍售計劃。這三個條件就是:(1)售台的軍艦上,不得安裝攻擊性武器;(2)此一軍售案,屬於民間商業合約;(3)杜馬必須掌控關於此案的一切。

 其實,湯姆笙與台灣簽定的備忘錄已經做到第一與第二條件,杜馬為甚麼還要這樣變來變去呢?他早就知道,自從天安門事件發生之後中國在國際上已經失去信用;另外,法國達梭公司也正與台灣方面交涉出售幻象式戰鬥機。所以,狡滑的杜馬表面表示反對,又改為贊成,這樣就給台灣和中國雙方賣人情;而且對國內各商社,也可以提高他的影響力。

 從這一些過程我們可以瞭解到,為甚麼湯姆笙公司需要邀請億爾富的參與,因為這一項軍售假裝為民間的商業合約,所以,把軍艦偽稱為「石油探礦用的海底探測船」。法國政府與湯姆笙公司同意這麼做,中國與台灣也同意這麼做。可是,到了後來湯姆笙的總裁葛梅玆企圖毀約,拒絕支付給席文的酬報金1億6千萬法朗,席文因而向瑞士的仲裁法庭控訴葛梅玆毀約。

 ●台灣海軍方面的關係人物

 1990年春,當軍售計劃受阻叫停的期間,郝柏村業已從國防部長昇遷到行政院長;這使他的權力掌握結構,從軍部擴展到民間事業。關於拉法葉艦的軍購案,那個時候已經開過四十七次以上的會議,但是,下層與會的人從來都未被告知計劃內容的變化細節。雖然如此,海軍內部也有很多人對於屢次昇高的價格迭有批判。據報導說,當時對這一計劃知道詳情的人,除了郝柏村,海軍總司令葉昌桐,海軍艦艇管理室主任雷學明中將,拉法葉建造官康世淳上校光華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以及其他數人而已。關於李登輝總統則一直到1991年8月以前都未被告知,上次已經詳述過了。

 可是,拉法葉艦的售價在每艘十億法朗左右之事,很多軍官都看過國際武器年鑑<詹氏年鑑>裡面的價格,所以,拉法葉購價異常高的事實早已知曉。1991年晉昇參謀總長的陳燊齡空軍上將,在新任以後馬上下條調查。之後,他也查出在契約裡面包含許多無須有的費用;而且他有召集所有相關人員開會。但是,郝柏村行政院長根本沒有理他。

 我們來整理一下拉法葉艦屢次提高價格如下:

 (1)1989年最初提出價是每艘12.25億法朗
 (2)1989年10月已經提高為每艘13.48億法朗
 (3)1989年12月(雷學明參觀F-2000之後)每艘16.31億法朗
 (4)1991年7月21日提出最終價格(在獲得中國諒解之後)每艘18.24億法朗
 (5)1991年8月5日的契約書的最終價格,變成每艘24.95億法朗

 由此可見,台灣支付市價兩倍以上的錢買了空殼的船,而把船上一切武裝交給中國。這種賣國賊的荒唐行為,在人類的歷史上是獨有無雙的。

 ●《喝采行動》契約書裡的「第18條」條文

 1991年8月31日,台灣的海軍與法國湯姆笙公司在臺北的來來飯店舉行《喝采行動》契約的正式簽名儀式。在旅館簽訂合約是因為這是一個(表面上是)民間的商業合約。法國方面來了湯姆笙的葛梅玆總裁,計劃總負責人布里昂(Jean-Francois Briand)等人之外,仲介人汪傳浦也有出席。台灣方面簽署合約的是光華二號計劃總負責人姚能君少將。事實上,在簽約時,連船艦的最高速度與重量,都明顯不符合原先的計劃規格。還有,郝柏村在「霑綜一七二八號」的公文上,曾就光華二號計劃做成具體批示,但沒有人知道。

 可是,在這一份契約書裡面,包含著後來使湯姆笙集團蒙受極大損失的陷井。那便是後來將在大部份國際合約上出現的制式條文「第18條」如下:

 「湯姆笙保證,除該公司受薪人員之薪資給付外,不得以協助促成或最終達成本合約之簽定為由,給付佣金、紅利、經紀費或任何方式之酬勞予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否則,湯姆笙須將此等人員之身分與酬勞支付方式,告知中船公司」。然後又加入,「湯姆笙公司如有違約情事,中國造船公司得自總價中如數扣除此等支付數額」。

 換句話說,湯姆笙的ABC三條仲介路線,汪傳浦,劉莉莉,和席文與湯姆笙簽定的合約全部都是違法違約的。十二年後,海軍決定向湯姆笙公司索賠,金額高達二十五億法朗,而且在法庭獲二次勝訴。報導說契約書裡面有明記18%的佣金。

 ●席文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

 《喝采行動》合約正式簽定之後的1991年9月,席文的代理商葡萄牙的布爾內公司,致函湯姆笙公司,要求給席文支付約定的1.6億法朗佣金。但是,湯姆笙總裁葛梅玆卻拒絕付款。兩個星期以後,葛梅玆藉故說,湯姆笙與億爾富的席文所簽定的合約有瑕疵,然後,把計劃的總負責人布里昂予以免職。於是,席文就向瑞士的國際商業仲裁法院控告湯姆笙公司違約,而湯姆笙則反告席文等人詐欺;在調查過程中扯出違法傭金與洩密醜聞,演變成湯姆笙與席文兩敗俱傷。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2.29